第四二五章 要看大明的態度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王子虛 本章:第四二五章 要看大明的態度

    巡洋艦的問題解決了之後,剩下的驅逐艦就真的是沒有什好爭執的了。

    驅逐艦本來應有的問題,還基本都在巡洋艦的標準上延伸出來了。

    驅逐艦的總噸位限製也很快就確定在了十萬噸的數額上。

    緊隨其後的是潛艇的總噸位,被限製在了五萬噸。

    這樣各國海軍的作戰艦艇的總噸位,就被限製在了七十五萬四千噸。

    主力艦加上航空母艦的噸位占到了四十萬零四千噸。

    最後是關於軍艦退役、替換、訓練,以及建設和交易的標準。

    本著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協標準,各項規定也都被陸續製定了出來。

    到目前為止,各國的艦艇總噸位,都處於低於總限額的狀態。

    普魯士、露西亞、奧地利等國是正在全力建設,尚未完成全部的艦隊規劃。

    英國、法國、西班牙三國在戰爭期間的海軍艦艇噸位是超過了這個限額的。

    但是在世界大戰結束之後,三國陸續退役了大量老舊艦艇,讓噸位斷崖式的下降了。

    所以目前並未列明哪些國家需要馬上退役哪些艦艇。

    隻是做出了規定,當一個國家用完了每一類艦艇的噸位份額後,那新艦艇下水的同時,必須退役不小於新艦艇噸位的舊艦艇。

    並且同時規定,所有高速戰列艦的使用時間不低於二十年,次級主力艦和老式裝甲巡洋艦以及航空母艦的使用時間不低於十五年,驅逐艦和潛艇的的使用時間不低於十年。

    在現有艦艇壽命沒有達到規定的使用時間之前,除非因為戰爭或者意外事故導致原有的艦艇沉沒或者損壞且無法修複,不得用新艦替換老艦。

    同時成立所有國家代表參加的監查小組,共同監督所有國家的艦艇建設和退役情況。

    所有簽約國不得將本國現有的艦艇銷售、租賃、贈送給任何其他國家。

    所有簽約國不得為其他國家建設作戰用艦艇。

    最後的兩條艦艇歸屬變更的限製,是法國人要求添加的。

    塔列朗說出這個要求之後,奧地利的梅特涅就忍不住詢問和確認:

    “禁止各國轉讓艦艇,可以理解為防止通過轉讓艦艇的方法,空出份額建設新艦艇對吧?

    “禁止簽約國為其他國家建設艦艇,是為了防止各國以為其他國家建設的名義開工,等到建成艦艇之後征召為本國海軍使用嗎?

    “任何艦艇都不允許交易,不允許為他國建設,這種要求過於嚴苛了。

    “在條約上限製不得征用不就行了嗎?”

    在原有曆史上,一戰後的華盛頓海軍條約,也禁止了簽約國轉讓現有艦艇。

    但並沒有禁止為其他簽約國和非簽約國家建設新艦艇。

    隻是要求這些外貿艦艇的標準也不得超過條約規定的範疇。

    同時針對英國人在一戰期間征用原本為奧斯曼建造的阿金庫爾好戰列艦,禁止簽約國在戰爭期間征用為其他國家建設的艦艇。

    也就是說,條約不能禁止戰艦交易,原因很簡單,這涉及到了賺錢的事情。

    誰跟錢過不去,那就是跟所有國家過不去。

    隻不過,一戰之後主要泰西國家都廢了,然後馬上又來了經濟危機和大蕭條。

    再加上海軍主力艦噸位從一兩萬噸直接膨脹到了四萬噸以上,建設和使用方麵的成本大幅度的膨脹,與低級和傳統艦艇拉開了巨大的差距。

    導致非簽約國家已經沒有能力去購買合使用大型主力艦了,以至於一戰之後到二戰之前都再也沒有出現過涉及到主力艦的對外貿易。

    現在這個世界的泰西海軍條約上,法國人要求完全禁止簽約國之間和對外的艦艇貿易。

    法國人的實際意圖,其實根本不在條約內容本身。

    所以法國代表塔列朗聽到梅特涅的質疑之後直接就回瞪了他一眼:

    “我們各國能夠建設的艦艇,能夠與大明的艦艇相競爭嗎?

    “你們正在或者即將使用大明技術設計建設的艦艇,能夠允許你們自由的出售嗎?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做出這樣實際上並不會損害各國利益的規定,卻有助於讓大明默認和支持我們簽訂的這份條約!”

    能來參加這種會議的都是人精,塔列朗這句話說出來,現場的代表立刻就恍然大悟了。

    法國人要求的是簽約國不得為其他國家建設作戰艦艇,但卻沒有規定簽約國不能從非簽約國家進口作戰艦艇。

    大明沒有簽約,所以大明可以向任何國家出口艦艇。

    與此同時,各國的艦艇相比大明而言,也沒有什競爭力。

    這條規定無論加不加,各國都隻會買大明的艦艇,而不是互相交易。

    大明雖然沒有參加條約的討論和簽訂,但是這種國際間的條約卻必須考慮大明的態度。

    關鍵是不能違背大明的利益,最好是能夠在某個角度上符合大明的利益。

    這樣在條約相關的事務出現在大明相關人員麵前的時候,他們才會以默認知曉有這樣一份條約存在的前提去處理,不會故意找麻煩。

    如果條約違背大明利益,那大明在碰到相關事情的時候,肯定會無視甚至破壞條約的。

    所以大明的態度決定了這份條約能否真正生效。

    法國人建議的條款顯然能夠提升大明對這份條約的態度。

    有了這樣的理解,所有國家代表也都不再質疑這兩條額外的交易限製了。

    到此為止,海軍條約的主要限製,都已經確定下來了。

    後續要繼續明確各方麵的細節,最後讓專門的文書人員把細節落實到紙麵上。

    雖然是一群泰西國家簽約,雖然大明根本沒有參與。

    但是這種多國之間簽署的條約,文件的正本仍然隻能用大明文。

    以大明文版本為準,加上各國自己看的翻譯文本。

    最後肯定還要送幾份去國際聯盟備桉,送幾份給大明鴻臚寺存檔。

    在大明安康七年五月十日,《巴黎海軍條約》終於正式簽訂。

    各國代表在正式條約上依次寫下自己的名字之後,都是很明顯的鬆了口氣。

    這次持續兩個多月的談判終於結束了。

    泰西各國未來二十年的海軍發展規劃都有了明確的規定了。

    但是看著這份規定,各國代表的心情又是各有不同。

    英國人和法國人多少是有些憂愁的。

    最為讚成簽訂條約的兩國,也是最希望將海軍艦艇的總噸位壓縮的更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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