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論無恥,他們才是祖宗啊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火之虎vvvv 本章:第199章 論無恥,他們才是祖宗啊

    這些田地,曆來都是歸屬皇帝所有的。

    先秦時期,就有這樣的規定“山林河澤,皆歸君有。”

    就算是在後世,這樣的田地也存在,大的叫做“國家農林牧場”、小的叫“村小組集體所有田”,一樣沒有包產到戶!

    (這一點,若是書友有親朋在村大隊做事,稍微問一句,就會清晰的明白!)

    土地會荒蕪嗎?

    隻要繳納賦稅之後,還有剩餘,勤勞的華夏百姓,就不會讓土地拋荒!

    因此,這種隸屬於國家專有的土地,租賃給了需求土地的百姓們耕作。

    有專門機構,按照一畝地三分銀子的比例,征收銀錢。

    然後轉交給撥付所有人,也就是宗室、勳貴。

    因為土地的特殊性,這個征收比例,在三十稅一的大明,是很重的!

    當然,比起軍屯田地的過半稅率來說,卻又低了很多了。

    按理說,這個撥付,與文官是無關的——因為這類土地,屬於特殊性質,歸屬皇帝私有,租金直接充入專項收支。

    戶部是無權收稅的!

    好了,解釋清楚了藩田、養贍田的土地來源,就會發現一個很明顯的問題——與士人記載不符!

    難道是有人在黑?

    為啥明明白白的有條規可查,他們要黑這項製度呢?

    至於為什會被黑了幾百年——仔細考慮一番這事傷害了誰的利益,就會明白了。

    最簡單的一個道理:

    比如軍屯田,官方規定稅率在六成以上!

    若是有人在官麵上,給土地改變性質,變成民戶所有——則為三十稅一!

    這可是實打實的減稅了啊!

    想屁吃!

    政策漏洞而已……

    他們會將稅收到自己家,然後隻給朝廷交更改後的稅賦。

    底下的泥腿子,照樣按照六成來交,到了侵吞土地者這,變成了給國家繳納三十稅一……

    這是多少的利潤?

    若是再將這些土地,掛靠士紳名下呢?

    變得更離奇了——他們一個子都不用交!

    因為朝廷對士紳有免稅田!

    秀才80畝,免除自身差役;舉人再加400畝,免除自身加戶內2丁差役;進士再加2000畝,免除自身及戶內四丁差役。

    當了官之後,視品階高低,還有附加。

    就算是沒當官,舉人也可以再加1200畝,進士,最高可免除3350畝!

    這簡直是天大的漏洞啊!

    人家能不鯨吞土地?

    為了利益最大化,最低級的一個操作,就是侵吞軍屯田、宗藩養贍田!

    舉幾個例子吧!

    明末時期,無錫有個家族,姓鄒。

    在嘉靖時,當家人叫鄒望。

    那時候,鄒家有田三十萬畝,仆人三千,莊園四十座,收租的賬簿編號,從001一直排到了600。

    這是巔峰時期嗎?

    不是!

    後來,鄒家單單每年的田租收入,就高達三十萬兩白銀!

    就這,還不算商鋪等其他營收!

    然而,在時人的記載中,鄒家僅僅隻是一個二流家族,連無錫的頂尖都算不上!

    這是不在官場混的豪門!

    官場的士林人物呢?

    比如徐階,單單他個人名下的田產,高達六萬畝!

    徐家有田地40萬畝!

    庸戶不下萬人!

    甚至還有一個織工上千人之多的大型紡織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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