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遼東難民的選擇02

類別:未分類 作者:坐等升值 本章:第二百四十五章 遼東難民的選擇02

    第244章 遼東難民的選擇02

    除了收稅和調動貿易開啟這兩項工作外,一心當宅男的林楓還偷偷研究起了屬於自己領地的官員體係。

    這不得不說是管委會的一個疏漏,或者更準確一點來形容,這應該算是‘大分封’模式的必然結果。

    既然管委會還沒有嚐試在海外領地推廣管理體係,那林楓這個總督就有權利創建自己的班底和玩法。

    這在穿越之前是林楓一輩子都不會主動思考的東西,如今卻需要他自己開動腦筋來構建一個基本框架出來。

    原本林楓的想法是非常簡單的,那就是效仿當前時代的模式,直接把官吏分開,在東港這優先培養一套隻忠於自己的吏員體係,等什時候管委會想起來了,或者是準備從海外領地割肉的時候,自己完全可以直接拆分帶走吏員提起前往自己未來的領地,這樣就能讓自己直接擁有成熟的班底。

    可仔細琢磨之後,林楓又放棄了這套玩法。

    說實話並不是這套玩法不夠優秀,畢竟官吏明確區分是用到了21世紀的,哪怕名頭上沒有區別,但其實大家都懂,二者之間是存在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的。

    可這套玩法看似穩妥的背後,卻是非常明確的階級對立,甚至會演變出很多導致權利失衡,傳承之類的怪相出現。

    人性本就複雜又貪婪,明晃晃一個口子擺在那,誰又可能會放棄。

    所以獨自一人在船長室思考了好幾天,最終林楓也隻能拿出一個並不成熟,甚至十分理想化又看起來明顯更不合理的方案。

    他準備開曆史的倒車,直接把演變可能存在的結果提前搬出來,從一開始就放棄所謂的公平,完全采取商業化的模式來進行運作。

    於是乎7月18日,東港總督府臨時辦公地點,也就是林楓那艘2023號戰列艦停靠的泊位附近,公告板上出現了一份通告。

    ‘總督府敬告全體東港居民,自本通知下發日起,截止至八月初一,東港總督府將展開東港管理人員招募報名活動。限期內所有東港居民均可報名,總督府將會在八月初五之前公布報名名單,並宣布考試日期,一旦通過考試,報名者便可成為東港總督府行政管理實習生,並享有總督府各職權部門中自主挑選其中三個部門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實習機會,通過實習後便可轉正成為東港總督府,總督幕僚。’

    林楓在這采取的是幕僚機製,也就是說,未來協助他管理整個東港的人不會是正式官員,也不會是吏員,而是他這個總督的私人幕僚,是具備人身依附關係屬性的。

    其次則是通告副頁中提及了這些參與報名,獲得實習資格以及轉正成為幕僚的相關待遇。

    其中考試通過者三個月內享受每月500文錢的實習補助,該補助是總督林楓補助給這些實習幕僚的生活補助金,與實習期工作可以獲得的薪資並不關係,二者可以同時享受。

    第二條則是實習期間所有見習幕僚擁有建議權,且無論建議對錯與否,能夠造成什樣的影響,總督府將不會追究其相關責任。相關建議觸及法律時,將由總督府做出判決,不受台南海外法約束。

    第三條是關於轉正成為幕僚的部分,這林楓做了很直白的設定,那就是幕僚將被劃分成為了九個等級,從最低等的1級幕僚開始,一直到最高9級幕僚,薪水及其他待遇都有巨大差異。

    補充部分則是幕僚將會成為東港城一年內的管理者,也就是說,至少一年內林楓是明確拒絕台南體係的官員進入東港參與管理的,每一個獲得幕僚資格的人都有機會成為實際管理東港的人。

    第四條也是最為關鍵的一條,那便是9級幕僚中從第3級開始,就明確要求了宣誓效忠林楓及其子嗣。

    其中1級幕僚為考察期,最低考察期限一年,最高五年,如果五年內不能晉升為2級幕僚,則直接取消1級幕僚相關待遇及稱號,並且由總督府提供二選一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是直接按照工作年限獲得對等薪酬補償,拿錢走人,從此天各一方各奔前程,雙方再無關聯。

    第二種則是轉入東港吏員體係,根據工作年限、工作成就以及薪酬待遇等多方麵進行評估,以此來分配到各部門吏員之中。

    2級幕僚為預備期,即已經通過考核,且成為林家幕僚體係內的人。到了這個等級相當於整個人和其子嗣組成的家族宣誓效忠林家,不包含其親族、妻族等,無連帶投效關係。僅本人及其直係子嗣享有該資格。

    作為正式投效,且附帶了子嗣後代的投效關係,2級幕僚將擁有子嗣受林家舉薦進入台南學府求學,或林家私學求學資格,其中費用由鄰家及幕僚家各出一半。

    這其中之所以不能算作正式投效,主要還是因為雙方的投效屬於合作關係,而非附庸關係。

    2級幕僚有權利可以放棄該權利轉投他人,並且其子嗣後代除了求學機會之外,也僅僅享有最低進入林家產業充當工作人員的資格。由於林楓的私人產業很多,待遇也比較正規化,因而有

    點進入大型企業的味道,可以類比成擁有了免試用期直接進入大型商業公司的機會。

    真正開始算作是林家人,完全有用人身依附關係是從3級幕僚開始。在此之前的2級幕僚是沒有考核期的,也就是說,隻要能成為2級幕僚,一輩子隻要不做出重大過錯的事情,不自己選擇退出,基本就可以保留這份待遇至少到自己的兒子身上。

    3級幕僚開始,人身依附關係便和這個時代的家生子幾乎沒有差別了。獲得這一級別稱號的人需要與林楓簽署一份契約,其內容包括本人及其後代至少三代人宣誓效忠林家,一旦有任何背叛行為,林家及所有林家附庸人員均有資格將其斬草除根,且該契約將會交給台南司法部來進行公正。

    獲得該資格後,雙方就有了明確的附庸關係,並且林家會有限提供內部產業的中下層管理崗位給予3級幕僚或其子嗣。

    這麵林楓也做出了硬性指標要求,自然也不是什紈子弟都能混進來,該有的考核不會少,隻能說及格分60分達標的情況下,林家會優先考慮,並且默認這個成績比那些實際考取80分以上的人更值得選擇。

    除此之外,3級幕僚還開始有了一項特權,那便是擁有私人武裝的特權,用當前這個時代的話來說,那便是3級幕僚開始,林家能給出的待遇會確保3級幕僚家庭可以至少豢養10名家丁。

    這個名額有點像唐朝時的府兵製度,即3級幕僚在主家需要的時候必須要提供至少10名武裝人員供主家差遣,而主家也需要提供相應的費用。

    這些武裝人員的名額可以是3級幕僚家族內部的人員,也可以是外聘家丁之類的人員,總之需要階段性的接受林家人的考核,戰鬥力達標就行。

    回報則是相應等級的待遇,優先級以及林家作保,確保附庸者家族的傳承不會斷絕。這一點林楓不是說要保證附庸者一定生兒子,而是說保證傳承不會有問題,林家會給予背書,並且在必要時刻甚至可以承認附庸者家族由唯一子嗣傳承,包括女性後代也可以在沒有男性後代的情況下得到林家的認可。

    這一點也是當前時代那些小家族願意附庸大家族的一個關鍵因素,因為很多小家族的傳承很容易斷絕,所以他們需要有更強大的主家來提供認可,而不是放任家族內部無限度的內鬥。

    4級開始,幕僚們便會依次提高標準,比如優先享有更高權限管理崗位的競聘資格,家丁隊伍的授權份額也增加到了30人以上,對應的則是進一步與林家深度綁定。

    以此類推,等到了1級幕僚的時候,這個級別便相當於直接附屬於林家的某些龐然大物,至少傳承方麵和資源方麵幾乎和股東無意。

    林楓之所以要這做,主要的目的還是劃分等級,人為的分出所謂的三六九等,然後確保這樣明確的等級之中存在上升通道,讓附庸自家的人或家族長期保持穩定附庸,而不是毫無顧忌的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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