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見你

類別:未分類 作者:根號熵 本章:(一)想見你

    孤獨的人就像蒲公英一樣,自由,卻沒有歸屬感。

    我說,人就像蒲公英一樣,飄到哪,家應該就落在哪了吧。其實我沒有說出口的是,隻有飄落在有你的地方,那才算是我的家。

    而你,把我的話都聽進去了。隨遇而安,你過的很好。我也是。隻是,你是你,我是我,沒有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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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1日,小長假,到處人山人海。我在家宅了兩天,終於待不住了,決定出去散散步,於是下樓漫無目的的走啊走,發現小區附近的環境真的不錯,到處鬱鬱蔥蔥,走著走著眼前出現一個舊址,一看名叫“佘氏大宗祠”,是對外開放的,挺大的,不巧的是正好今天閉館。

    因為這是我剛買的一套新房子,距離上班的地方比較遠,平時很少住,所以對小區周圍的環境並不怎熟悉。工作了10年,似乎將學生時代所有的人生願望都實現了,也可能因為自己沒有無休止的欲望,比較容易滿足,所以覺得日子過的豐富多彩津津有味,隻是,偶爾會覺得作為人啊,沒有像偶像劇一樣,轟轟烈烈的愛過還有點遺憾。

    對愛情不期待嗎?期待,愛情這個對於人來說的大課題,怎會不期待呢。愛情本身是很美好很純粹的,雖然人人都羨慕柏拉圖式的愛情以及故事絕美的愛情,但世俗中的愛情,卻各有各的世俗樣子。純粹的愛情是可遇不可求的,而最真摯的愛情不是每個人都有運氣或者都有資格得到的。

    這些年對於我來說,輾轉之間,也遇到過一些人,可是,都是一廂情願。很多事情,可以將就,可是有些事,我便一貫有自己的堅持。隻是,有一個人,他總是在某些時候會讓我不自覺的想起他,讓我感受到回憶滿滿的美好。

    他叫佘旭光,我的高中同班同學,一個樂觀,陽光,愛踢足球,高高瘦瘦,學習又好的男孩。

    高中畢業十年後,有一天,他發qq問我,“賈思遙,隨遇而安,你還記得嗎”。

    彼時,他在巴黎工作,而我正在BJ讀研。我一臉疑惑的看著屏幕,不明白他到底在說什。自從高中畢業後,我們就沒見過了,也毫無聯係。然後有那一天,我主動加了他,就開始經常跟他聊起彼此的工作和生活。普普通通,正正常常,簡簡單單。

    結果,他突然這問,真的問住我了。

    我回“什意思啊?”

    “你忘記了那就算了。”

    “說嘛說嘛”我死皮賴臉逼問他,一定要說出來。

    他猶豫了一會,說“十年前,有一天,你告訴我一個詞’隨遇而安’,你說十年後看我還記不記得”。

    當我看到電腦屏幕出現的這段話的時候,我的腦子一下似乎被一種強烈的記憶澆醒,震驚,感動,欣喜,幸福,美好…也許都不足以描述我那一刻的情緒。因為一瞬間,記憶的閥門打開,我看到高中那個時候的我,站在操場邊上看佘旭光踢足球,奔跑,跳躍,擦汗,喊,認真踢球的他身上有光一般那陽光那美好。而我,總是遠遠的看著他,默默的喜歡了他三年。

    快要畢業的某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樣在操場旁看他踢球。那天夜色朦朧,利於掩飾人內心的不安。他如往常一樣,下場後,喝著別人遞給他的水。我看著這一切,心中一陣難受。因為我沒有勇氣表白,甚至那一點點同學之間關係拉近都不敢,卻又希望自己能做點什,能改變點什。就這樣,每一次都會在反反複複的矛盾糾結中徘徊,最後打了退堂鼓。可是高中快要畢業了,我以後也許永遠都再也見不到他了,這一次,我終於下定決心,稍微勇敢一點。於是,我鼓足勇氣,對他說“你覺得一個人會把另一個人說的話能記住十年嗎”。他想了一下,馬上肯定的告訴我“我可以”。然後我就告訴他“隨遇而安,你記住了,10年後我會再問你這個成語”。他非常肯定的答應了我,像是那陽光美好的他平時的最普通不過的回答。而當時的我開心了很久。

    10年過去了,我自己都忘記了,他卻還記得。電腦前的我,聽到他這說,怎會不感動。

    “你為什會記得這久”

    “不知道為什,有些事情就是會一直記得”他說。

    “我明年春天就要結婚了”他說。

    “提前祝你新婚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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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我,繞著這個諾大的“佘氏大宗祠”,摸著青色瓦牆,不知為何,又想起了他,那個暗戀了三年,畢業以後再也沒見過的佘旭光。也許他在我心是最美好的一段回憶吧。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那一點點在意過我,可是,每次想起他,都後悔自己為什當初不勇敢一點,坦白告訴他自己的心意呢?雖然愛情不能強求,可是遇到喜歡的人可遇而不可求,人生很短,應該勇敢的做自己,勇敢的去愛和經曆去表達。

    哎。想著想著,我伸出的手摸到了佘氏大宗祠的側門。

    吱一聲。我還沉寂在回憶,眼前似乎瞬間一黑一白,像是我眨了個眼的狀態,但是出現在我麵前的景色卻變成了一排書架。我愣了一下,發現自己手拿著一本書《哈姆雷特(下)》,甚至還沒開始思考這是怎回事的時候,突然聽到有人說話:“咦,怎哪都沒找到哈姆雷特下呢,哦,你在找什書”我一轉頭,看到了記憶的佘旭光,看著我,對我說著話。

    我依舊愣在那,似乎腦子停止思考了。佘旭光似乎看出了我的異樣,直接走了過來,用他的右手指戳了一下我的臉蛋“這個女子,在這發什呆呢”。

    我記得以前上高中的時候,有一次,我要出教室門的時候,看到他從遠處拍著籃球向教室走過來,因為看到他要過來了我有些害羞,就貼在教室內的門上躲了起來。結果他進教室的時候就用他的右手指戳了一下我的臉。我記得當時的自己內心特別慌亂,覺得這個動作太曖昧了,卻又很喜歡,可是又壓製自己的喜歡不想表現出來。最後,我就落荒而逃了。這少女時期的懵懂感情,每每想起來都覺得很單純美好。而現在,他又用記憶力同樣的動作戳我的臉,讓我回憶起以前的同時,呆了片刻。語言的表達總是緩慢的,實際上腦子對這一切的回憶隻是一瞬間的事。

    “咦,你拿的是哈姆雷特下,我這找到了哈姆雷特上”。他說。

    此時,我才反應過來,我說“嗯...我找了好久,都沒找到哈姆雷特上”我緩緩的說。

    “哦,那我就把這本送給你吧,就剩這一本了,沒有了”。說完,他就把書放到我手上,然後就離開了。依舊那果斷和灑脫。

    我之所以那快的接了他的話,因為,我無數次的回憶都是這幾句對話。我正在找哈姆雷特上,他正在找哈姆雷特下,而他找到了我,把僅有的那一本上送給了我,湊齊了哈姆雷特全集,多浪漫美好的故事情節。

    可是他走後,我似乎才反應過來。不可置信的站在原地,我,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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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特別喜歡看科幻片,豆瓣前250幾乎都看過,也看過很多科幻小說。也無數次幻想過自己能夠穿越時空,替以前那個總是不開心的自己重新做不同的選擇。我一直相信,穿越時空並不隻是科幻,在我眼是真的可以實現的,隻是對現在的人來說就根本不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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