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英荷戰爭(一)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九國少子 本章:第二十二章 英荷戰爭(一)

    荷蘭自1581年建立聯省共和國後,逐漸發展成為世界貿易及殖民強國。

    至17世紀中葉,荷蘭已經擁有亞洲的錫蘭(今斯蘭卡)、爪哇、蘇門答臘、摩鹿加(今印尼之馬古魯群島)、馬來西亞、西伯斯和部分新幾內亞。北美洲的新阿姆斯特丹(今紐約)和新尼德蘭;西印度群島的多巴哥島;南大西洋的聖赫勒拿島以及南非開普敦等殖民地。它幾乎獨占了東印度的貿易以及歐洲西南部和東北部的商業往來。波羅的海沿岸地區的糧食,由它運往地中海。德意誌的酒類、法國的手工業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產品,由它運往北歐。它的漁業,海運業和工場手工業都勝過任何其他國家。

    荷蘭取得如此多的商貿特權,海外殖民地。要沒有人眼紅,那是假的。法國和英國也想建立自己的商業殖民霸權。英國作為海島國家,心思更甚。

    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受到荷蘭的排擠,為爭奪印度尼西亞的香料,兩國貿易公司連連在海上發生武裝衝突。161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打敗了英國東印度公司,雙方締結協議,規定荷蘭有權輸出東方香料的三分之二,而英國公司僅能輸出剩下的三分之一,迫使英國的殖民重心轉向了印度,此充分顯示了當時兩國實力的對比。6000艘荷蘭船隻在波羅的海張帆遨遊,幾乎完全封閉了英國與北歐各國的貿易途徑,使得英國在木材、樹脂、大麻等方麵物資奇缺。荷蘭商人到處排擠英國商人:不僅在北美殖民地到地中海和西非沿岸地區,甚至在英國西印度群島的殖民地上,據僅僅與巴巴多斯進行貿易的荷蘭商船就是英國商船的兩倍。

    英國於1640-1649年內戰後脫穎而出,克倫威爾上台後大肆擴軍,原本在斯圖亞特王朝時期衰落的英格蘭軍隊再一次開始令人生畏。陸軍的“鐵軍”超過了三萬,(作為島國的英格蘭原來基本沒有陸軍)克倫威爾是偉大的軍隊締造者,他以古斯塔夫的瑞典軍隊為模板,並且更加強調高效與紀律性。海軍更是擴大了三倍多,由40艘主力艦擴大到了10艘,擁有當時世界最好的艦船與船員。資產階級出身的克倫威爾是典型的重商主義者,他不能容忍荷蘭人壟斷全球貿易,護國公頒布了針對荷蘭的《航海條例》,英格蘭的利劍指向了同是海上強國的荷蘭。

    這樣在同荷蘭殖民強國的鬥爭不可避免,此時荷蘭到處排擠英國商人。在俄國和波羅的海各國,在北美殖民地和東亞各國,在地中海和西非沿岸地區,荷蘭人倚仗資本雄厚,基本上壟斷了各國的貿易。

    1649年,又與丹麥簽訂條約,獲得貨船免稅通過鬆德海峽的權利,從而掌握這一地區的貿易優勢。令英國人不能容忍的是,荷蘭竟然在英國水域肆意捕撈魚蝦等水產品,甚至把這些水產品拿到英國市場上高價出售,牟取厚利。此嚴重影響了英國捕魚業的發展。據統計到17世紀上半葉,荷蘭的海外投資比英國多了15倍,船隻多了10倍。這些情況早已激起英國資產階級的憤怒。

    而此時的英國已不會忍氣吞聲了,有了強大的艦隊做後盾,英國人漸漸變得有恃無恐起來。

    1651年,英國頒布了新的航海條例,旨在摧毀荷蘭的商業優勢。主要條款規定:凡從歐洲運往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商品生產國的船隻運送;凡從亞洲、非洲、美洲運往英國或愛爾蘭以及英國各殖民地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英屬殖民地的船隻運送。英國各港口的漁業進出口貨物以及英國國境沿海貿易的貨物,完全由英國船隻運送。

    荷蘭一向以商船多、體積大、效率高、組織完善而成為貿易中介國家、全世界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國的新航海條例顯然是對付荷蘭的,打擊它在英國對其他國家貿易中的中介作用。

    後來為壟斷英國和殖民地的貿易,維持英國殖民地對英國的依賴,限製殖民地的經濟發展。陸續進行了修改,主要有四點。

    1隻有英國或其殖民地所擁有、製造的船隻可以運裝英國殖民地的貨物。

    政府指定某些殖民地產品隻準許販運到英國本土或其他英國殖民地,包括如煙草、糖、棉花、靛青、毛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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