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不事聲張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路濘 本章:第三十七章 不事聲張

    按說是醫院好,方便,吃喝不愁。我丈人坐在輪椅上,卻滿心的不情願,又不得不被安排。骨傷就是養,再就是被攙著著走走,靠他認為完全沒用的理療和時間恢複。這個年紀的老人,也靠底子了。越是不情願越是找誰,重創三次,他已經相當可以了。我們商量好還是讓他回家,畢竟更知冷知熱,騰挪自如。我感覺我沒問題,可還是拗不過小鄭。他一口氣把一個最近又胖了的老漢背上樓去,汗馬上就下來了:哎呀叔,有啥問題?能吃就能恢複好,還是家好。



    光吃不動彈,我都煩死了,想自行車呢。我丈人看著自己的家,像出了趟長差一樣。住院的時候花咕嘟還在漲大,此時已經謝了。他蹣跚著走來走去,看著屋子幹幹淨淨,想著沒有他的夜,剩老伴兒一個人,咋能不在驚懼冷清。



    快行了啊爸,以後出門,退休辦已經給你雇了個保安。陸美英一邊擇韭菜一邊說。醫院的餃子,吃著餡兒像是生的,加上那股持續不散的藥味兒,可想而知。尤其對於廚房愛好者老陸而言,想必非常的折磨。



    ,看你說地,這是遇煞星了,跟好事壞事沒關係,是命,出不出去都一樣。在我看來,老漢說的沒錯。他從本來就不是強悍的人,不把那種無畏當做資本去標榜,甚至常常羞於提及。那不是客氣和謙遜,是作為常人膽怯的畏懼。誰都不會找死,不怕死的那一瞬間,理由非常勉強,不得已為之。他是普通的退休老人,心從來不是“戰神”。別人理想化的敬仰絲毫不是戲謔,他的日常對那些虛榮的排斥發自內心。他不明白有什比安寧更重要,每天兒孫安全,妻女無恙,他會在自己的世界尋找讓生活愉快的安樂。買一條魚做好,別人吃得讚不絕口,便足以知足。他想的多純粹,讓自己的家人安穩高興了,就是自己的幸福。可怎能夠呢?人心叵測,世事無常。我看著他拿起手機,戴上花鏡,嫻熟的刷著一些謠言,煞有介事的跟我丈母娘探討,覺得難以言表的難過,身不由已的低落。



    這個季節的韭菜已經不如春天鮮美,而家的滋味平和,總能做出那種紮實感人的口感。我們很久沒有像今天一樣,坐在這,羅列杯盤,麵對麵互相慰藉對方。隻小鄭掩飾不住的疲憊不堪,端起酒杯的時候力不從心。自從萬花筒死了,他很少提及這件事,我們也不方便問。我丈人明白,這事兒還在發展。



    小馬顱骨被重創,說是不會留下後遺症。既然好好的,可就是不讓出院。老馬去找局長,希望能轉去省上的醫院,不過語焉不詳的也沒說行。他又找到了小鄭,商量看能不能有所轉圜:國棟你看哦,叔不是胡攪蠻纏,我老大要是留下個啥毛病,媳婦跟娃咋辦呢?你給叔想想辦法。



    馬叔,你放心,這事交給我了。小鄭就一句話,站起來就出去了。



    唉,我也不想尋小鄭,壓力這大的時候。老馬看著老彭,老彭捏著杯子看著他,不置可否:唉,你看你也這大年紀了,小鄭……算了我不說了,那是你兒,我能說啥。他站起來拍了拍自己這個老朋友的肩膀,老馬垂著頭,像這輩子一個司機都沒冤枉過似的委屈。



    小馬,你忙不?小鄭見到小馬的時候,小馬正在把很厚一摞材料蓋起來,看到是他,趕忙站起來:忙著呢,有事?



    有,咱倆有些事要給上麵匯報一下,走。



    我,不去,這兒還忙著呢。小馬的態度小鄭並不意外——這小子長上毛比猴兒都精,任何風吹草動都纖毫在心。



    ,你都知道了哦,這事得辦。



    不是不著急,我哥都那樣子了,但咱這時候去尋領導,張不開嘴。說著小馬坐下了,把那些資料鋪開:我已經跑了一半了,沒進展,隻能……



    你聽我的,咱理直氣壯的,憑啥不行?那是被襲擊的馬隊長,理由不充分?



    那……小馬顯得有些惶惑。躺在醫院的是他哥,可他正在偵辦案件,去提條件?怎說?他的曆練中還缺一課,這科目還不好教。



    他是目擊證人,作為辦案幹警,我們非常迫切需要他“盡快想起來”,戴帽子,走。小鄭不容置疑的看著他。哪怕沒有老馬找他,這事兒也得這辦,可非要說複雜了,也簡單:原則以外的方法,需要理由。這些需要時間整理出的領會,誰教給誰啊?自己看就是了。當然小馬當天就送到省上去了,局長還加了一句:不行就去BJ,越早康複越好,正在辦的人不能鬆勁。



    嗨嗨,鄭隊……



    誰是鄭隊,打我臉啊?叫鄭哥。



    好好,鄭哥,你看你就這幾句話,唉,這簡單。小馬和老馬在那兒,滿麵春風的覺得可算有了指望。



    馬叔,要你先?



    對對,我先走了,你忙你忙。



    馬叔,對不起,還是那句話,怪我。



    老馬走到門口,沒回頭,搖了搖手:這話重了。



    鄭哥,你看你說第幾回了,要我說,你倆腦子都夠用,但是算得不精。小馬坐在桌子上,雙手抄著,很肯定的質疑著。



    我就愛聽你說,那你說,那天該咋辦?小鄭很認真的看著這個寶藏青年,事實證明,他推演的邏輯性可能是天生的,心智超過自己。不服高人有罪。



    胡說啊——那天你要是帶著我,我就反對包抄,起點就有問題,你回想,不就是把陸叔腿傷了,我的意思不是這事不重要,不過咱心越大的事,越要緊張,還得越慢,不明白的時候出擊是冒險的,那天晚上隻要知道、或者感覺到還有另外的人,不用追,直接到監控中心調畫麵看——理論上假定都是沒壞的啊,那個人就不會發現,這樣就等於他不知道、咱們站在他背後了。我這說也許太理想化,往巷子去就沒一個攝像頭,但你倆就直接開幹,被動了。小馬雙手一攤。



    這說你都看過監控了?



    看了,直到萬花筒死,我才明白為啥看不見他——那個的思路非常清楚,幹翻我哥,他就能反應上來可能的手段,那一片幾十條小巷,不難藏住個人,他應該是天亮人多的時候,從某個巷子口——不是萬家那個——走的,人一多就安全了。



    是,就是,這把刑警拾掇了,這事實際上也把萬花筒的心安了——死都不敢開口了,警察要是……他得吃槍子兒,那你說,是不是因為你哥他才起的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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