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強所關注的獨棟小洋樓,麵積為128平米。
一樓的店鋪,二樓和三樓加一起相當於256平米,售價為280萬人民幣,即每平米價格為1.09萬。
這種獨棟小洋樓的價格,遠高於普通的商品住宅,大約高出三倍。
當然,三倍購價附送一樓鋪麵,這是相當劃算的。
張強對這個房子感到很滿意,所以在中午吃飯之前,他特意買了兩條好煙和兩瓶好酒。
張強之前已經注意到,珍姐的老公看似斯文,他不僅喜歡喝酒,還抽煙。
“這位就是張老板吧,果然年輕有為啊。”
牛總熱情地打招呼,顯然他已經從珍姐那得到了消息,並帶來了華府小區天字樓的資料。
包括張強所看中的獨棟小洋樓,以及尚未售出的聯排別墅等資料。
“牛總,幸會。這次麻煩你了。”
張強禮貌地回應道。
一般來說,像張強這樣的客戶,根本不需要牛總親自出麵。
銷售中心的任何一個經理,都足以全權負責這樣的事務。
然而,牛總這次卻親自帶來了資料,這明顯是因為珍姐的關係。
這讓張強感到有些意外,他不確定珍姐為何有如此大的麵子。
牛總心非常清楚,珍姐夫婦雖然自身實力有限,但他們背後的家族勢力龐大。
作為開發商,他們得罪不起當地的住建部門等權力機構,因此對於珍姐的請求總是盡量滿足。
“那哪的話,張總太客氣了。”
牛總笑著擺手道。
“目前手上這些房源,以前有多少人盯著,如今是房地產的寒冬,還要承蒙張老板這樣的大老板多多關照。
如果張總你滿意,那我們也不用再簽什購房協議了。
有珍姐的保證,這事情就板上釘釘了。”
張強聽後非常高興,他知道牛總這說也是給足了珍姐麵子。
雖然隻是口頭上的承諾,但對於張強來說已經足夠了。
他相信牛總會信守承諾,珍姐幫他順利買下這套獨棟小洋樓,張強自然而然也欠珍姐一個大人情。
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潛在買家,常常會在正式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先與賣家簽訂一份意向協議書。
張強的經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弟弟張雲與他的朋友一起去看房,弟弟朋友並在銷售人員的影響下,匆忙地簽訂了一份意向協議書,並支付了兩千元的押金。
但後來,老弟的這位朋友意識到,她當時的經濟狀況,並不允許他立即購買房產,需要至少再等兩年,才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
問題在於,那份意向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如果買家在協議書規定的有效期內,通常為三個月內,未能與賣家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那所付的押金將不予退還。
張強弟弟的案例反映出,在簽訂此類意向協議書時,買家必須格外謹慎。
應該仔細閱讀協議中的所有條款,並確保自己完全理解其中的含義和後果。
如果可能的話,買家應該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
“珍姐慢走,下次有時間,我再請你吃飯。”
若非珍姐出麵,張強不會想到買天字樓,即使想到,也不會這順利。
“張老弟,怎樣,還行吧?”
午餐後,牛總陪同張強一同實地考察,並特地指示銷售部門,準備了詳盡的資料供參考。
“房子沒問題,剩下的就是回去看一下其它資料。”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