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下

類別:未分類 作者:白澤太蒼 本章:辯論下

    咱們說接上文接著講。



    簡單的、個別的、偶然的價值形式在最初始階段,商品交換隻是一種個別的行為。因為那個時候,人們隻是把偶爾多出的剩餘產品拿出來,用以交換自己需要的其他產品。這樣,就使得一種商品的價值偶然地表現在另一種商品上。我們假設,20碼麻布=1件上衣,或20碼麻布值1件上衣,因為一切價值形式的秘密都隱藏在這個簡單的、個別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中。因此,我們要分析的這個形式是比較困難的。



    在上麵這個關係中,麻布通過上衣表現自己的價值,上衣就成為這種價值表現的材料。那,前一個商品麻布起主動作用,後一個商品上衣起被動作用。也就是說,前一個商品的價值表現為相對價值,或者說,處於相對價值形式。後一個商品起等價物的作用,或者說,處於等價形式。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是同一價值表現的兩個要素,它們兩者互相依賴、互為條件、不可分離。但同時兩者又是同一價值所表現的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兩端(即兩極)。這兩種形式,總是分別通過價值表現互相發生關係的不同的商品上。



    在這,麻布不能用來表現麻布的價值。也就是說20碼麻布=20碼麻布這種形式,不是價值表現,它也沒有意義。因此,麻布的價值隻能相對地表現出來,即通過另一個商品表現出來。因此,麻布的相對價值形式要求有另一個與麻布相對立的商品與它處於等價形式。



    所以,一個商品究竟是處於相對價值形式,還是處於與之對立的等價形式,完全取決於它是價值被表現的商品,還是表現價值的商品。想要發現一個商品的簡單價值表現怎樣隱藏在兩個商品的價值關係中,首先必須完全撇開這個價值關係的量的方麵。因為,不同物的量,隻有化為同一單位後,才能在量上互相比較。



    不管是20碼麻布=1件上衣,或20碼麻布=20件上衣,或20碼麻布=X件上衣,也就是說,不論一定量的麻布值多少件上衣,每一個這樣的比例總是包含這樣的意思:麻布和上衣作為價值量是同一單位的表現,是同一性質的物。麻布=上衣,是這一等式的基礎。



    麻布和上衣被看作在質上等同的商品,但是它們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通過一定比率的等價關係,把上衣當作麻布的“等價物”,或可以與麻布“交換的東西”。在這個關係中,上衣是價值的存在形式,是價值物,因為隻有作為價值物,它才是與麻布相同的。另一方麵,麻布自身的價值也顯示出來了,或說得到了獨立的表現,因為麻布隻有作為價值才能把上衣當作等值的東西,或與它能交換的東西。



    我們說,商品作為價值,隻是人類勞動的凝結,它的性質通過該商品與另一個商品的關係而顯露出來。在上衣被看作與麻布相等的價值物時,麻布所包含的勞動就被看作與上衣包含的勞動相等。但是,隻把構成麻布價值的勞動的特殊性質表現出來,是不夠的。要使麻布的價值表現為人類勞動的凝結,就必須使它表現為一種“對象性”。這種對象性與麻布本身的物性不同,同時又是麻布與其他商品所共有的。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



    在與麻布的價值關係中,上衣被當作與麻布同質的東西,被當作同一性質的物,因為它是價值的表現物。在這,它是當作表現價值的物,或者說,是以自己的可以捉摸的自然形式表示價值的物。當然,作為商品體的上衣,隻是使用價值。一件上衣同任何一塊麻布一樣,不能自己表現價值。



    簡單的價值形式是人類社會最早的價值形式。在這種價值形式下,商品的價值表現還是很不充分、很不完全的。



    一般價值形式也是價值的一種形式。任何商品都可以充當一般等價物。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不是固定的。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一種商品被其他商品當作一般等價物,另外這些商品都由這種特定商品統一地表現價值,那這種特定商品就成為貨幣。



    擴大的價值形式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商品生產的擴大,人們用來交流的產品相應也增多,經常性的交換也就成為可能。到這個時候。一種商品已經經常地跟其他多種商品進行交換。簡單的價值形式由此發展到擴大的價值形式。用一個形象的等式來表示,我們可以看到:20碼布=1件上衣



    或=9斤茶葉



    或=36斤咖啡



    或= 2.272斤脫小麥



    或=0.0567斤司金



    或=1/2噸鐵



    或=其他商品



    每一種商品,上衣、茶葉、小麥、鐵等等,都在麻布的價值表現中充當等價物,也就是充當價值體。每一種這樣的商品的一定的自然形式,現在都成為一個特殊的等價形式,與其他許多特殊等價形式並列。同樣,種種不同的商品體中所包含的多種多樣的、一定的、具體的、有用的勞動,現在隻是一般人類勞動的同樣多種的特殊的實現形式或表現形式。商品的價值形式從簡單的價值過渡到擴大的價值形式,再從擴大的價值形式過渡到一般的價值形式,它的每一次過渡都發生了本質的變化。



    因為商品的表現形式無窮盡,它的相對價值的表現是未完成的,所以,隻要新出現一種商品,並提供一種新的價值表現材料,那,由一個個的價值等式連接成的鏈條就會延長。



    商品是用來交換,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勞動產品。它除了要有使用價值,還必須有交換價值。圖中,小姑娘出售的葡萄的價格,總是隨著時間的不同而波動的。



    如果每一種商品的相對價值,都表現在這個擴大的形式中,那,每一種商品的相對價值形式都是一個不同於任何別的商品的相對價值形式的無窮無盡的價值表現係列。



    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的缺點,反映在與它相適應的等價形式中。既然每一種商品的自然形式在這都是一個特殊的等價形式,與無數別的特殊等價形式並列,所以隻存在著有局限性的等價形式,其中每一個都排斥另一個。



    同樣,每個特殊的商品等價物中包含的一定的、具體的、有用的勞動,都隻是人類勞動的特殊的,因而是不充分的表現形式。人類勞動在這些特殊表現形式的總和中,獲得自己的完全的或者總和的表現形式。但是它還沒有獲得統一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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