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第2000章 番:113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臘八珺 本章:2000.第2000章 番:113

    第014章

    往後台看一眼,已經不知道自己被封了多少章了,不過,我向來沒所謂的。

    我現在的心情有些微妙,嗓子因為扯痛而難受著,咽了幾口水也沒什緩解的感覺。

    嗓子為什痛呢?我很不想承認卻也不得不吐槽,所有的原因都要歸結於我那個沒有良心又神經異常的生父。

    整跟瘋子一樣瘋瘋癲癲得做事話,讓我真得忍不住去懷疑,這樣的智商居然是那個年代上學不少的人。

    我知道他的性格跟他年輕時候遇到的不公平經曆有關,可是時不時得就要發一陣瘋,是不是有點太討厭?

    我跟所有人都不一樣,別人再怎都喜歡一家人和和美美健康在一起,而我從的時候起就開始希望爸媽離婚,我覺得那是解決所有事情最完美的方式,直到現在我也這覺得。

    我媽總她倒了八輩子血黴遇到我爸。

    我也總附和著我也倒了八輩子血黴給他當閨女。

    偏偏被討厭的人總是不自知,總覺得自己偉大的一批。

    我不喜歡家,不喜歡回家。

    我媽在某次跟我通話的過程中,厲聲的指責我這一點。

    我反唇相譏,我們那個也算的上是家?我不喜歡回家,若不是因為宿舍不給住,個性被磨得嗜宅成癌,又因為學校該死的坑爹課程安排錯過了最好的招聘時間,我寧願春節都一個人在異鄉就著孤獨下酒度過。

    果不其然,我回家的每一,幾乎都是在吵架中度過。

    還都是大吵。

    他倆都愛嘮叨,一個是囉嗦著得理不饒人,一個是不停的翻舊賬以示自己的嘴皮子多牛pi。

    嗓門還都不,加上我家的格局,隻有靠近廚房的兩間屋子比較熱,所以在廚房吵架的他們總能全方麵、三維立體的影響到我,就像是甩不掉的緊箍咒,聲音一響起,我就腦仁發疼,渾身戰栗不舒服。

    也不知隨了他們誰的個性,姐姐這個理智的生物最讓人鬱悶的就是她不合時宜地發火。我看著兩代的家庭生活,我默默地做好了終生不婚的準備。熟悉我的人大都知道我這個人不善交流,有過一段無始無終的暗戀,有過一段人盡皆知最後幾乎慘烈收場的愛戀。我知道所有人都在替我前任委屈,因為在我這幾乎全身心付出,卻像是對牛彈琴得不到半點回應,我是為什會這樣子呢?我幾乎也是不知道怎就忽然使出冷暴力了。其實嚴格而言,那時的我並不覺得是冷暴力,隻是想冷靜一下罷了。

    現在想想,我飯的團的很對,一個人首先做的是愛自己,如果連自己都愛,是怎也沒可能去愛別人的。是的,我連自己都不愛,自然也不會想去愛別人。生活在這樣的家庭,很多時候會感到自卑,會感覺渾身都是枷鎖,對親近的人不出一句真心話,也是可憐可悲。

    我不想結婚,不是因為沒有戀愛。不僅僅是交友圈子太窄,找不到合適的,而是聯想到很多,感覺一代一代的家庭都是前一個家庭的變相複刻和延續……想想未來我的人生怎努力也似乎避不開上一代的兩個人對我造成的陰影,我就在想,我這種性格差勁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一輩子好了,實在不行就去孤兒院領養個孩子,度過餘生也不錯。

    我真得害怕,害怕吵架、害怕婚姻把兩個人原有的感情都一點點磨到虛無。

    上一輩的人都是相親結婚,一點婚姻基礎都沒有。

    雖然我媽秉承著夫妻的名義對我爸很良心,但我也並不覺得他們之間存在愛情,我爸這種不靠譜,隻會對家人使厲害得人也不存在有安全感,依賴性。

    所以我多次奉勸我媽,該離就離,這個家,“和”這個字是不存在的,合就是痛苦,離才是解脫。所以是要離開才會成為家。

    我媽總都是因為我的存在他們才會吵架,才不會離婚。

    我……

    無語至極,一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二來我長大了,並且在沒長大之前,我就無比真誠的希望他們離婚,越早越好,越快越好。

    我知道作為子女,作為懂得孝順如何寫得人來,都不該一句父母的不是,因為中國有句老話叫做,父母再多的不是,那也是你的父母。

    當這句話,再次出現在腦海的時候,想到當初這跟我講的長輩,我就倍感沉重。

    我昨還,看到那個北大畢業生拉黑父母六年的那個,那個題目後麵的標題是:有多少父母不會好好話……嗯,那我就想問問了,孩子犯得失誤可以被誇張到塌下來一樣大,那父母犯的錯就該直接無視,粉飾過去?

    我不否認他們是血親的事實,也永遠銘記在心、腦子、身體、血液、dna……然而,他們對我的傷害和做過的錯,我也一樣的不會否認。

    父今對著母再次發火,甚至出很難聽的話。

    我就不禁問我媽,對於這種人,不離婚的話……難不成還要留著他過年?我是真的夠了,恨不得貸出一百萬買一座樓房,自己去住。

    關於離婚的話題不是第一次提起,卻永遠都不會成為最後一次。

    之前,我的時候,我媽半開玩笑的著,“這也是情-趣。”生活情-趣等同於無休無止、麵紅耳赤脖子粗不堪入耳的吵架?euse -e?

    抱歉,不知道是我九零後跟不上六零的思維了還是怎著,我咋怎都ge不到這個情-趣的點呢?

    我實在不懂現在這個年代,改革開放都吹了好幾十年風的年代,離婚那難?離婚的男人女人就那給人瞧不起?更何況這倆都半百的人了,有人還會去什?

    我吐槽到這,忽然頓悟,也許正是因為年紀大了,所以才更不想別人閑話?尤其我媽又是那要麵子的女人?

    我忍不住想翻個大白眼。

    在看清一個男人什鬼德行的時候,就該霸氣十足的拎著自己的東西走人不是?

    更何況,那時,我媽才是掙錢主力軍。

    今,兩個人爭吵,還討論到我以後會贍養誰的問題。我想了想,如果他們離婚了,絕對跟我姐輪流照看伺候我媽,如果沒離婚,跟前麵的一樣,然後把父親送去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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