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發行權應由三方共同掌控,不能歸大理國私有。”
“如果三方統一貨幣發行權,百工生產的商品賣給誰?”
“士人、佃農、做工者、學生都不生產商品,自然由他們買了。”
“士人、佃農、做工者、學生購買商品的錢從哪來?”
“士人靠俸祿,佃農、做工者靠工錢,學生由父母長輩扶養。
商品生產者也不能生產一切,同樣要買別人生產的商品。”
“如果生產規模不斷擴大,士農工學者的收入卻沒有增長,生產出來的商品很多人想要,卻沒錢購買怎辦?”
“國家采購,統一分配。”
“那還要錢幹什?已買的都不用買了,等分配好了。”
“大理國獨立發行貨幣能比三方統一發行貨幣好?”
“可持久的生產經濟應該有人生產,有人消費,才能永久良性循環。
大理、蒙古、宋之間交易統一用大理貨幣,各自內部自定本幣。
大理做主要購買者,蒙古、宋做主要商品生產者。
大理的收入,一靠鑄幣權,二靠商品定價權,三靠匯率兌換收入,四靠教育培訓、金融、資源對接等服務,五靠貨物貿易。
前四項的收入可以用於購買蒙宋商品,這樣的生產消費模式,可一直持續下去。”
“鑄錢買別人的東西,誰不想啊,我們宋國和蒙古國都有資格成為消費者,憑什大理做消費者啊?”
“宋國鑄錢買了大理蒙古的商品,錢就流入大理和蒙古百姓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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