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清高宗乾隆帝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小說2016 本章:第一節清高宗乾隆帝

    愛新覺羅·弘曆(1711-1799),清朝第六位皇帝,定都北京後第四位皇帝。年號乾隆,寓意“道昌隆”。5歲登極,在位六十年,退位後當了三年太上皇,實際掌握最高權力長達六十三年零四個月,是中國曆史上執政時間最長、年壽最高的皇帝。乾隆帝在位期間平定大和卓叛亂、鞏固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六次下江南,文治武功兼修。並且當時文化、經濟、手工業都是極盛時代,他在發展清朝康乾盛世局麵作出了重要貢獻,確為一代有為之君。廟號高宗,諡號法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欽明孝慈神聖純皇帝。葬於清東陵裕陵。

    繼位

    愛新覺羅·弘曆(176年-1795年在位)是雍正帝第四子,生於康熙五十年(1711年)。雍正元年(17年)被密立為太子,雍正十一年封為和碩寶親王,開始參與軍國要務。雍正十三年(175年),雍正帝去世,弘曆繼位。

    統治概述

    弘曆繼位後,在政治上矯其祖寬父嚴之弊,實行“寬嚴相濟”之策;優待士人,安撫起複雍正朝受打擊之宗室;經濟上獎勵墾荒,興修水利;軍事上多次鎮壓西部少數民族貴族起義,反擊廓爾喀對西藏的入侵,進一步鞏固了多民族的帝國;文化上編修了《四庫全書》等大型文化典籍;外交上乾隆時清朝帝國繼續以“朝上國”自居,和周邊屬國友好往來。

    少年時期

    弘曆自幼聰明,五歲就學,過目成誦。據康熙六十年的一,康熙帝在雍親王府就是後來的雍和宮第一次見到了孫子弘曆,當時弘曆十歲,一下子就為其祖父康熙帝所喜愛,令養育宮中,親授書課。雍正元年,雍正書立儲密旨,立弘曆為繼承人,藏於錦匣,置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雍正十一年弘曆被封為和碩寶親王,雍正十三年(175年)八月二十三日淩晨,雍正帝去世,內侍取出諭旨,宣布弘曆即位,改明年為乾隆元年。

    緩和氣氛

    弘曆即位後首先緩和雍正在位時期造成的政治緊張氣氛。乾隆二年,他就釋放了雍正末因貽誤軍機而判死罪的嶽鍾琪、傅爾丹,賜予允、允公爵。乾隆四十三年(1778)還為多爾袞昭雪,複其王爵。這些措施緩和了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對穩定王朝的局勢是有意義的。

    嚴懲貪官

    把雍正年間因貪贓被革職的官吏一齊複職,對貪汙案不予追究,放鬆對官吏的考績,結果吏治又壞,貪風再起。乾隆覺察後,從乾隆三年起他開始嚴肅處理侵貪案件,將性質嚴重,核實無誤的貪汙犯即行正法。乾隆六年(1741),處死了納賄銀千兩的兵部尚書兼九門提督鄂善。從乾隆二十年開始到四十年代,還處死了10餘名職位很高的巨貪。

    重視吏治

    乾隆初中期,乾隆帝重視吏治,首先他重視官吏的選拔,他強調官吏應該年富力強。他將不稱職的官吏分成8類: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疲軟無力、不謹、貪、酷。在乾隆一朝。第二,禁止向皇帝進獻。第三,注重考績,為了整頓吏治,過去那些不用考核的藩臬(布政史與按察司),也要考績。第四,注意解決官員及其家屬的生活費問題,給京官加薪,給外官發放養廉銀。第五,處置貪官。這是指初中期的情形。

    駕馭群臣

    弘曆善於駕馭群臣。乾隆初年,朝廷中以鄂爾泰與張廷玉為代表的滿漢兩派鬥爭十分激烈,互相拆台。弘曆不是打一派拉一派,而是對他們都進行嚴厲警告,並采取抑製手段,不讓一派打壓另一派,始終讓他們保持平衡,避免了大分裂。弘曆重視對太監的約束。即位後就發表上諭,告誡太監不得越軌。

    重視農業

    弘曆和祖父玄燁、父親胤禛一樣,重視發展農業生產。他要求北方向南方學習耕種技術。以前貴州遍地桑樹,但不養蠶紡織,他便責成貴州地方官向外省招募養蠶紡織能手傳授技術。他令地方官注意植樹造林,保持水土。他鼓勵開荒,擴大種植麵積。雍正二年,全國可耕麵積68萬餘頃,乾隆三十一年擴大到741萬餘頃。烏魯木齊地廣人稀,他資助甘肅貧民前去墾種。

    關心水利

    乾隆下令完成的水利工程,較大的有:河南南陽至商丘黃河河堤新築170餘,清口及江南運河疏浚,江南淮陽運河挑浚,清河千堤岸培築。此外,在他關心下,修了江蘇寶山至金山4長的塊石簍塘和浙江金山至杭縣500海塘。這些水利工程起了防洪、保護農業生產的作用。乾隆帝重視發展商業並給予寬鬆政策。

    撫恤商人

    乾隆也采取了一些恤商政策。規定商人到歉收的地方銷售糧食,可以免關榷米稅,允許百姓販運少量食鹽(這在雍正朝是不允許的)。金融機構(經營匯兌和存款、信貸的票號)在乾隆朝也開始出現。

    重視社會穩定

    弘曆重視社會的穩定,關心受災百姓,執政期間五次普免下錢糧,三免八省漕糧,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據統計乾隆時期蠲免了正額賦銀億兩,加上曆年“災蠲”等的1億多兩,共計億兩以上。

    財政收入猛增

    由於生產的發展,國家財政收入從乾隆二**開始逐年提高。原來每年財政收入是三四千萬兩,二**就達到4706610兩,四十二年達到最高點8184044兩。後來降低一些,但也達到六、七千萬兩。

    十全武功

    對邊疆的經營是弘曆最大的功績。清朝的疆域經過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努力而最後形成:東北到外興安嶺、庫頁島、鄂霍次克海,西北到巴爾喀什湖、蔥嶺,北到恰克圖(貝爾加湖以南,色愣格河以北),南到南沙群島。

    鎮壓貴州苗疆起義

    即位初年,他任命張廣泗替換張照采取安撫為主、征討為輔的手段迅速鎮壓了古州、台洪苗疆起義。之後他免除苗賦、尊重苗俗、實行屯田、慎選苗疆守令,減少了苗民的抵觸情緒。這些因地製宜的措施,使得貴州苗族地區基本上平定下來。

    一征金川

    乾隆十二年(1747)大金川土司莎羅奔起義,弘曆三次派兵進攻大金川,但損兵折將,用了兩年時間仍未將其完全打敗,為此還軍法處置了四川總督張廣泗和大學士納親。後改用嶽鍾琪,分兩路進攻大金川,莎羅奔戰敗乞降。弘曆找到了台階下,立刻從金川之役抽身。

    安定西藏

    乾隆十五年(1750),藏王珠爾墨特陰謀叛亂被駐藏大臣傅清和拉布敦設計殺死,他的餘黨攻擊殺害駐藏大臣。班第達受達賴喇嘛委托代理藏務,班第達抓捕逆黨,平息了叛亂,弘曆命策楞率八千兵入藏。第二年製訂《西藏善後章程》,廢除了藏王製度,確立了達賴喇嘛為政教合一的代表和駐藏大臣共治西藏的體製。

    誅殺達瓦齊

    乾隆十年(1745),準噶爾部首領噶爾丹策零病逝,準噶爾內部為爭奪汗權內訌。乾隆帝果斷抓住時機,於二十年(1755)二月出兵,於五月進占伊犁。達瓦齊逃往南疆烏什,為烏什阿奇木伯克霍集斯擒獲送交清軍。當時北疆厄魯特蒙古有四大部族,擊敗準格爾後,清朝采取“眾建而分其力”的政策,封阿睦爾撒納等人分別為四部汗,釋放被準部扣為人質的南疆伊斯蘭教領袖大、和卓木。

    滅族準格爾

    阿睦爾撒納圖謀當四部總汗未遂,於當年八月又發動反清起義。弘曆又派兵鎮壓,阿睦爾撒納多次使詭計逃脫追捕,在北疆再次起義。至乾隆二十二年,由於內訌加之北疆地區痘疫流行,起義軍不戰自潰。阿睦爾撒納逃往哈薩克,後又逃入沙俄,染花病死。沙俄將其屍體交給清朝。弘曆認為準噶爾人反複無常、不可信任,平準過程中他命令對準噶爾人進行屠殺,後準噶爾作為一個部族在新疆銷聲匿跡。

    攻取新疆

    被清軍解救的和卓木也參加了阿睦爾撒納的起義,兵敗後投奔大和卓木和清朝對抗,二十三至二十四年,清軍在南疆的支持下,打敗了起義軍,大、和卓逃奔巴達克山(今阿富汗東部)。清軍派人與當地部族交涉,巴達克山部族首領執殺大、和卓,把屍首送交清朝。清朝攻取了新疆地區,山南北從此完全歸入清朝帝國。

    設伊犁將軍

    乾隆二十七年(176)弘曆在新疆設伊犁將軍,實行軍府製,修築城堡,駐紮軍隊;設置卡倫,巡查邊界;移民實邊,進行屯墾。鞏固和完善了清朝對新疆地區的管轄。在南疆實行因俗而治,保留伯克製,但改由清廷任命。並設參讚大臣(駐葉爾羌)等官,分駐各城,加強統轄。製訂《回部善後事宜》,對南疆管理體製做出改革。

    土爾扈特部東歸

    明末,厄魯特蒙古四部之一的土爾扈特部離開他們世居的塔爾巴哈台(今塔城)西遷至俄國伏爾加河下遊。乾隆三十五年(1770),首領渥巴錫汗率領他們169萬人踏上東歸路程。他們越過千山萬水,克服重重險阻,於翌年六月到達伊犁,到達時隻有66萬人。弘曆十分重視土爾扈特部的東歸,他不懼與沙俄開戰威脅,令當時駐烏什任都統銜參讚的舒赫德前往伊犁協助伊犁將軍安置他們。

    二征金川

    乾隆中期,大金川土司再次起義,不斷侵掠鄰近土司。從乾隆三十一年起,乾隆三次派兵,花費7000萬兩白銀才最終鎮壓下大金川。此後清朝在這一地區廢除土司製,改置州縣。鞏固和發展了西南地區自雍正以來“改土歸流”的成果,加強了邊疆和內地的經濟文化交流。

    反擊廓爾喀進攻西藏

    乾隆五十三年(1788)與五十七年,弘曆兩次派兵反擊廓爾喀進攻西藏,第一次清軍作戰不利,西藏政府接受屈辱條件而議和,向弘曆謊報戰功;不久廓爾喀兵再次進攻。第二次反擊廓爾喀,弘曆決心堅定,大將軍福康安指揮果斷,清軍翻越喜馬拉雅山連續作戰,大敗廓軍,保衛了西藏領土。

    金瓶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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