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陵的血腥與殘忍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小說2016 本章:長陵的血腥與殘忍

    建造皇陵曆來都是一件百姓血肉橫飛的浩大工程,與其他皇陵建造相比,明成祖的長陵更是變本加厲。永樂七年(1409年)五月八日,明成祖正式命武安侯鄭亨前往祭告壽山山川,破土動工,並命武儀伯王通具體掌管營建事。於是,就開始了大規模營建長陵的工程。百姓的血淚史也就從此寫下了第一個字。

    明成祖為了要建造一個與眾不同的陵寢,建議用世間最珍貴的楠木作為建築材料。而楠木常產於四川、湖廣、江西等省的深山老林,北京附近是不產楠木的。而且這種木頭生長百年才能成材。在修建陵墓的過程中,明成祖常派朝中高官親自前去督辦。這些高官到達南方後,為了完成皇帝交給的命令,對人命一事忽略不計,動用當地軍隊與百姓進入深山中,明朝時的南方原始森林並不屬於人類,而是野獸的家園。進入深山的人們要被野獸吃掉,要就死於不知名的疾病。采伐一根木頭要用上許多時間,而由於楠木體積太大,當采伐完後還不能將其運出。隻能等雨季到來,山洪爆發,靠著洪水才能將木材漂流出山。然後再用人把它拖到江河邊,結筏運送到北京。

    就在江河結筏而運的過程中,又有無數人被洶湧波濤奪去生命。在當時的條件下,采伐的楠木到達北京至少要三年時間,可到達北京後,十根木頭也隻能剩一兩根的樣子了。運送到北京的每一根楠木都沾染上了百姓的鮮血,在路途中的巨大花費使得楠木“價值連城”。

    但這並不是明長陵最殘忍的地方,最殘忍的要數人殉製度了。所謂人殉製,就是用活人殉葬。中國的殉葬製度始於殷商時期。但是,殷商時期的人是相信人死以後,靈魂要去另一個世界生活的,所以,他們認為墓葬是墓主在另一個世界的居所,一切都應該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禮製辦事。

    我們現在絕不相信這種愚蠢的想法,但在殷商時,這是一個不需證明的事實。每當奴隸主貴族死後,他的家人都要找奴隸為之殉葬,以供其死後奴役驅使。殷商以後,周、春秋、戰國、秦朝都沿襲這種製度,但若此時的人們還和殷人一樣對另外一個世界存著深信不疑的態度,那就是另一了。這個時候的殉葬似乎隻是一種習俗或是一種表現權力的方式而已。《墨子·節葬》篇談到當時的殉葬情形時:“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西京雜記》上提到西周最後一位君主周幽王的墳墓時,麵隻有一個男子,其他的百餘名女子大概都是殉葬的宮婢、妃妾。

    秦朝時,殉葬製度升至頂峰,秦始皇死時,秦二世下詔令:“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後宮嬪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故從死者甚眾。當然,這並非是秦始皇的本意,秦二世是竊取的皇權,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一種變態的保護自己的皇權。漢、唐時,中國人的人性總算有點回歸,這兩朝皇陵的重要特點是陪葬製度,即在皇陵附近讓皇親國戚和達官顯宦死後陪葬皇陵。

    宋朝以後,由於少數民族諸如契丹、女真、蒙古、滿族等邊疆民族先後入主中原,他們帶來了殺戮外,還帶來了人殉的傳統。這一切促使中原漢族王朝的殉葬製度再度詐屍。朱元璋死時,宮人大部分絞死而扔進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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