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孝經哭泣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納蘭烙烙 本章:第147章 孝經哭泣

    陸抗眼睛一挑,帶著冷哼,“怎?你跟我講故事?既然如此,那我也給你講講。”

    陸抗顯然是要跟賈褒辯個分明,也跟賈褒個清楚。

    “你們晉王有個李密,現在要輔佐那司馬炎猶如曹孟德一般,挾子以令諸侯,更是猶如曹丕一般取而代之,逼著曹奐禪讓帝位。這李密的祖父李光,曾任朱提太守。李密從境遇不佳,出生六個月就死了父親,四歲時母親改嫁。他是在祖母劉氏的撫養下長大成人的。李密以孝敬祖母而聞名。據《晉書·李密傳》:祖母有疾,他痛哭流涕,夜不解衣,侍其基右。膳食、湯藥、必親自口嚐然後進獻。李密幼時體弱多病,甚好學,師事譙周,博覽五經,尤精《春秋左氏傳》,以見長。年輕時,曾任蜀漢尚書郎。魏滅蜀後,征西將軍鄧艾敬慕他的才能,請他擔任主簿。李密以奉養年邁祖母為由,謝絕了鄧艾的聘請。”

    陸抗頓了頓繼續道:“而就在一個月之前,這司馬炎已然登基為帝,改朝為晉,自稱武帝,人稱晉武帝,年號為泰始。那司馬炎慕李密之名,下詔征密為太子洗馬(官名)。詔書累下,郡縣不斷催促,這時,李密的祖母已九十六歲,年老多病。於是他向司馬炎上表,陳述家情況,明自己無法應詔的原因。這就是著名的《陳情表》。《陳情表》辭語懇切,委婉動人。表到朝廷,晉武帝看了,為李密對祖母劉氏的一片孝心所感動,讚歎李密不空有名也。不僅同意暫不赴詔,還嘉獎他孝敬長輩的誠心,賞賜奴婢二人,並指令所在郡縣,發給他贍養祖母的費用。”

    “臣李密陳言:我因命運不好,很早就遭遇到了不幸,剛出生六個月,父親就棄我而死去。我四歲的時候,舅父強迫母親改變了守節的誌向。我的祖母劉氏,憐憫我年幼喪父,便親自撫養。臣的時候經常生病,九歲時不能走路。孤獨無靠,一直到成人自立。既沒有叔叔伯伯,又缺少兄弟,門庭衰微、福分淺薄,很晚才有兒子。在外麵沒有比較親近的親戚,在家又沒有照應門戶的童仆,生活孤單沒有依靠,隻有自己的身體和影子相互安慰。但祖母劉氏又早被疾病纏繞,常年臥床不起,我侍奉她吃飯喝藥,從來就沒有離開她。

    到了晉朝建立,我蒙受著清明的政治教化。先前有名叫逵的太守,察舉臣為孝廉,後來又有名叫榮的刺史推舉臣為優秀人才。臣因為供奉贍養祖母的事無人承擔,辭謝不接受任命。朝廷又特地下了詔書,任命我為郎中,不久又蒙受國家恩命,任命我為太子的侍從。我憑借卑微低賤的身份,擔當侍奉太子的職務,這實在不是我殺身所能報答朝廷的。我將以上苦衷上表報告,加以推辭不去就職。但是詔書急切嚴峻,責備我怠慢不敬。郡縣長官催促我立刻上路;州縣的長官登門督促,比流星墜落還要急迫。我很想奉旨為皇上奔走效勞,但祖母劉氏的病卻一比一重;想要姑且順從自己的私情,但報告申訴不被允許。我是進退兩難,十分狼狽。

    我想晉朝是用孝道來治理下的,凡是年老而德高的舊臣,尚且還受到憐憫養育,況且我孤單淒苦的程度更為嚴重呢。況且我年輕的時候曾經做過蜀漢的官,擔任過郎官職務,本來就希望做官顯達,並不顧惜名聲節操。現在我是一個低賤的亡國俘虜,十分卑微淺陋,受到過分提拔,恩寵優厚,怎敢猶豫不決而有非分的企求呢?隻是因為祖母劉氏壽命即將終了,氣息微弱,生命垂危,早上不能想到晚上怎樣。我如果沒有祖母,無法達到今的地位;祖母如果沒有我的照料,也無法度過她的餘生。祖孫二人,互相依靠而維持生命,因此我不能廢止侍養祖母而遠離。

    我現在的年齡四十四歲了,祖母現在的年齡九十六歲了,這樣看來我在陛下麵前盡忠盡節的日子還很長,而在祖母劉氏麵前盡孝盡心的日子很短。我懷著烏鴉反哺的私情,乞求能夠準許我完成對祖母養老送終的心願。我的辛酸苦楚,並不僅僅是蜀地的百姓及益州、梁州的長官所能明白知曉的,地神明,實在也都能明察。希望陛下能憐憫我的誠心,滿足我微不足道的心願,使祖母劉氏能夠僥幸地保全她的餘生。我活著應當殺身報效朝廷,死了也要結草銜環來報答陛下的恩情。我懷著像犬馬一樣不勝恐懼的心情,恭敬地呈上此表來使陛下知道這件事。”

    陸抗笑起來,“這李密是我的好友,雖然你的大哥是個慧眼識才之人,隻是我不懂那司馬昭去世,你司馬攸為什卻在我這,跟我這吳國之將慢條斯理的談笑風生,卻不會去奔喪呢?更何況是你們如今晉朝的國喪?”

    司馬攸謔的一下站了起來,“你什?我父親司馬昭去世了?!”

    “原來你還不知道啊,看來這成王敗寇,你已然是賊寇了。”陸抗蓄意著。

    司馬攸此時哪想著跟陸抗多些什,恨不得身上長了翅膀,一日之間即可回到晉朝帝都,他一時忍不住,一口血噴了出來。

    司馬攸出了嘴角帶血的道:

    “○開宗明義章第一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複坐,吾語汝。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大雅》雲:‘無念爾祖,聿修厥德。’”

    ○子章第二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子之孝也。《甫刑》雲:‘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諸侯章第三

    在上不驕,高而不危;製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下無口過,行滿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雲:“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士章第五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雲:“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庶人章第六

    用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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