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我兒冏寺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納蘭烙烙 本章:第154章 我兒冏寺

    賈褒繼續道:“持斬衰之服者,在三年喪期中的飲食起居日常行為也有製度規範。飲食方麵,《禮記·間傳》:斬衰三日不食。就是首先要絕食三,到既殯以後,可以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百日卒哭以後,可以疏食水飲;一年祥以後,可以食菜果;二年大祥以後,可以用醬醋調味;喪滿服闋,禫祭以後,才能飲酒食肉。但也有變通之處,《禮記·曲禮》: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複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

    居喪期間身有疾病或年事已高,為了避免身體毀傷,不能從頭至尾辦完喪事,陷於不慈不孝,允許增加營養以保護健康。

    在居處方麵,規定在未葬以前,孝子要居倚廬,寢苫枕塊,寢不脫絰帶。

    倚廬是靠著門外東牆臨時搭建的簡陋棚屋,苫(shn)為草墊,塊指土塊。

    既葬以後,孝子所居倚廬的內壁可以塗泥擋風。

    百日卒哭以後,可以對倚廬稍加修整,並鋪設不納頭的蒲草席。

    一年祥,才拆除倚廬,在原處改建屋,用白灰塗牆,稱為堊室,居於其中,並鋪用普通寢席。

    二年大祥,複居正寢,但仍不能用床。

    直到服喪完畢,才一切如常。婦女居斬衰之喪,則不必居倚廬和寢苫枕塊。

    其他方麵,規定在未殯之前,孝子要哭不絕聲,晝夜無時,既殯以後,要一朝一夕哭兩次。以後在整個喪期中,思憶則哭。

    至於不得婚娶,不得赴宴,不得聽音樂,不得遊戲笑謔等,更是理所當然。還有三月不沐、在大祥移居正寢之前夫婦不得同居等要求。

    《禮記·三年問》:創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斬衰,苴杖、居倚廬、食粥、寢苫、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東漢以後,服斬衰之喪者如是現任官員,必須離職成服,歸家守製,叫做丁艱或丁憂。父喪稱丁外艱或丁外憂,母喪稱丁內艱或丁內憂。至喪期結束,才能重新複職。在特殊情況下,皇帝以處理軍國大事的需要為理由,不讓高級官員離職守製,稱為奪情,但遵旨依舊任職視事者往往被攻擊為有悖人倫,要承受極大的輿論壓力。在科舉時代,士子遇斬衰之喪,在喪期內也不得應考。如得到父母亡故消息故意隱瞞,不離職奔喪,叫做匿喪,被發現後,會受到嚴厲處分,而且為人們所不齒。”

    賈褒淡淡的歎了口氣,“雖然我未嫁,但是桃符卻是斬衰之喪,不得婚嫁。”

    “而齊衰是次於斬衰的第二等喪服,本身又分四個等級:齊衰三年,齊衰杖期(ji),齊衰不杖期,齊衰三月。齊衰三年適用於在父已先卒的情況下,子及未嫁之女、嫁後複歸之女為母,母為長子。

    夫為妻隻服齊衰杖期,父在而母卒,其子所服不能重於父親,也隻能跟著服齊衰杖期;如果父已先卒,則可以加重喪服,但仍為父的餘尊壓,所以服次於斬衰一等的齊衰三年。

    對繼母的喪服,與親生母相同,這是由於繼母與自己雖無血緣關係,但她是父親的正式配偶,地位與親生母一樣,所謂繼母如母,服製也就沒有區別。

    而齊衰杖期適用於父尚在世的情況下,子、未嫁之女、已嫁複歸之女為母,夫為妻。父在為母僅服杖期,是因為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無二日,士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

    “齊衰不杖期適用於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長子以外的眾子以及兄弟之子。此外,祖父母為嫡孫、出嗣之子為其本生父母、已嫁之女為父母,隨母改嫁之子為同居繼父、婦(兒媳婦)為舅姑(公婆)、為夫之兄弟之子,妾為女君(夫的正妻)也服齊衰不杖期。齊衰不杖期的喪期與齊衰杖期沒有區別,都是一年,喪服則有兩處不同,一是不用杖,二是改疏屨為麻布製作的麻屨。”

    “太後,您所言的喪事與阿荃而言,是為齊衰不仗期。這一年為限,胎兒已然降生。雖然我不是什名人,卻也敢效法這孫尚香。這孫尚香曾是您的閨中好友,您該知道此人吧?”

    見王元姬點頭,賈褒徐徐來,“孫尚香才智敏捷,性格剛強,有其諸兄之風。赤壁之戰後,嫁給左將軍劉備。常以侍婢百餘人持刀護衛,劉備每與相會,常恐遭遇不測。建安十七年,劉備入蜀,孫權派人接回孫夫人,孫夫人想將劉禪一並帶走,被牙門將軍趙雲奪回。此後不詳。”

    賈褒繼續來,“但是我和桃符卻在見到那孫魯班之時,偶遇了這孫尚香。這孫尚香必然是想著自己被劉備遺棄,而孫氏家族也拿她的幸福來抵擋了來自三國的戰火,這孫吳終究是欠了她,卻也沒有善待她。在孫尚香投河之後,打撈上來,形同禁錮。而這孫皓又自被孫尚香所撫養,自然而然,兩人對著東吳有著徹底的仇恨和徹骨的厭惡,這便是內部瓦解東吳的門路。此其一。”

    “再那黃月英,那黃月英的外祖父是誰?是蔡諷。蔡諷有個兒子叫做蔡瑁,則蔡諷的姐姐嫁給了張溫,大女兒蔡琳便是黃月英的母親,女兒續弦給了劉表。而這荊州南陽的蔡家有一支去了帝都附近,成為陳留蔡家,這便是坊間《琵琶記》的戲文男主蔡邕。這蔡邕本是荊州南陽蔡家蔡諷的妾室之子,因著自傲氣,寧願自甘貧苦也不要受家族一分一毫的恩惠,便少年離家自稱一脈。這蔡瑁和蔡邕本就是同父異母的兄弟。而這斜陽古柳趙家莊,負鼓盲翁正作場。死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蔡中郎。(借用陸遊的詩)便是的荊州南陽的蔡家。這蔡琰蔡文姬是您的姨母,也是大娘(羊徽瑜)的生母,而這蔡琰的堂姐便是蔡琳,蔡琳的女兒黃月英更是與您和大娘是同輩表姐妹,這黃月英和諸葛亮有個繼子叫諸葛喬,這諸葛喬本是諸葛亮兄長諸葛瑾的次子,此人很是憤恨這孫吳之地滅族了諸葛瑾長子諸葛恪及其族人,發誓壓要為族人報仇,甚至這諸葛喬讓諸葛攀重回孫吳延續諸葛瑾一脈,就是為了複仇,複族。”

    “想那諸葛恪輔政之後,在魏國境內修築堤壩,魏國興兵來犯。諸葛恪率軍四萬援助,與從叔諸葛誕交鋒,大敗魏軍,斬獲萬餘人。大勝之後,諸葛恪益發驕傲自得、跋扈。以為命在己,不顧朝臣反對,興二十萬軍民討伐魏國。無奈戰術失策,圍城久攻不下,又遭遇病疫,士兵死傷慘重。諸葛恪沒有汲取教訓,以刑威恐嚇文臣武將,休兵沒多久又謀劃北伐。因屢次興兵,出師無功,民怨沸騰。孫峻和孫亮密謀,誣陷諸葛恪謀反,騙他入宮,在宴席之中亂刀殺死。諸葛家勢敗,三族之內被逮捕誅殺,無一人得免。那諸葛攀定然願意陪同桃符與我一起報仇孫吳。”

    “太後,這孫吳已然得罪了太多的人了,有這陸抗的陸家,有著諸葛攀一脈,有著孫尚香及其孫和之子孫皓的皇族,更有著總是顛覆孫吳的孫魯班一方宗族勢力。這孫吳的重臣幾乎老死,這孫吳的忠臣幾乎滅絕,而這孫吳的仇敵日益增多,此乃降滅吳的征兆。而我有聽聞這王濬將軍蓄勢待發,建造了萬艘戰船,可謂是勢如破竹,更是門泊東吳萬船。”

    “雖然阿荃有了身孕,但是阿荃也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若是我與您的孫兒在桃符守孝三年甚至六年之間,破了這孫吳之地,那您的孫兒即便是先皇去世之年所生,也會因為這一國統一的軍功,而被下人稱讚。”

    “可若是六年以後你破了這東吳之地,我這孫兒不過六歲如何能有軍功?再那時候你已經二十四歲了,年紀也大了,這桃符在……這……”

    王元姬還想什,卻被司馬攸打斷,“母親,我此生非卿不娶。您莫非也忘了兒八歲有了戰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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