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描晴 本章:第一章

    林歡是家的老大,同時是個女孩子。村子雖然也有著重男輕女的老思想,但第一個孩子,總是歡喜的。所以,林父當時就取了個歡字。

    過了六、七年,也不見第二個孩子,家又有著幾畝地,日子過的算是不好不壞,有條件所以讓林歡上了學。

    而那些條件好的,也就是家有輛摩托車。空閑的時候,轟轟的在土路上跑著,揚起一片片灰塵。如果是卡車路過,灰塵就更多了,甚至看不到前方的路。

    林歡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偶爾從村長家中的黑白電視瞄到一眼村外的情景。一對比,就心心念念的成了“要出去”的魔咒,也不知道是幾歲時在腦子種下。等到林歡上了學,將魔咒化成動力,次次考試都是第一名,將第二名甩的看不到她揚起的尾巴。

    至初中,家迎來了妹妹。林父一看下麵的空空如也,就把高興的心情按捺了一半。名字也沒取,瑟縮的搓著手,“”的幹笑了兩聲,把眼神瞄到了林歡身上。

    林歡心歎了口氣,但臉上還是端著。

    常理來,父母都是孩子肚的蛔蟲。甚至的難聽點,孩子屁股一撅,父母就知道是要拉屎還是拉尿。怎到了她這,樣樣都是反著。父親一搓手,林歡就知道是要幹嘛。

    “哎……”,再次在心深深歎口氣。

    伸出偷偷捂熱的食指,有些心的碰了一下妹妹捏著的拳頭。臉是紫紅紫紅的,眼睛閉得緊緊的,但林歡看著喜歡!字正腔圓的吐出:“悅,妹妹叫林悅。”整句話是用普通話的,讓人聽著有宣誓的味道。

    林母在床上躺著,胖得有些變形。看到林歡為妹妹取名的這一幕,有些失笑。因費了一晚上的力氣,沉沉睡去。

    林悅這個名字,因此定了下來。

    從林父讓出命名的權利,可以看出,剛上初中的林歡,在家扮演的角色--半個當家的!而另外半個,在床上昏昏沉沉的睡著。

    十三歲的林歡每一下課,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抱著林悅曬太陽。太陽好的時候,把林悅脫光光了曬。林歡不記得從哪看到的,隻知道這樣好,哪怕是不心把妹妹曬得起了紅斑,接著自個被打屁股,也還是堅持著曬太陽這個日常。

    十四歲時,林歡的日常變成了教妹妹話。“姐姐”兩字第一次出口的時候被念成了平音,仍是聽懂了,心下暖暖的。想著以後帶著妹妹一塊去逛街,給妹妹買蓬蓬的公主裙……

    待到林悅能四五個字的短句時,姐姐兩字已經是叫的很標準了。興許是林歡教的好,也興許是林悅智商高,同齡的孩子在黃泥打滾,在院子胡亂抓著東西往嘴塞的時候,林悅在背古詩,背三字經。每次看到其它年齡相近的熊孩子,林悅眼神總感覺有點嫌棄的意味。

    俗話,有對比就有傷害。孩子們的父母也有點怕自家的娃與林悅一塊玩,總顯得自家娃愚笨。林悅就隻能一個人自娛自樂,一個人的時候多了,在同齡的孩子便顯得有些另類。

    這一切林歡看在眼,特地跑了幾十山路,到縣唯一的圖書館借了育兒和心理書。此後,休息、放假時間,帶著林悅滿地的跑、玩耍。

    林悅成了林歡的尾巴,大尾巴和尾巴總是一起搖啊搖的,過的特別開心。

    林悅兩歲多時,林母又懷上了。那時,林母已經是三十四了,總感覺精力不夠用,更是顧不上林悅。

    母親關注的減少並沒有對林悅造成任何影響。甚至,比不上林歡不在家帶給她的沮喪大!潛意識,林歡已成了她某種意義上的母親。

    但對於林歡來,林悅是生活的一部分。隻是一部分,不是全部!

    林歡十五歲,林悅三歲,家唯一的男性出生了。林父在全家的思維,已不屬於男性這個生物。當然,在林母眼,可能屬於半個男人。不然,孩子們怎冒出來。

    看到剛出生的弟弟,軟軟的一團,總感覺有哪些地方不對,且沒有當初看到妹妹的那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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