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殤:生命不可承受之痛24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郭毅 本章:毒殤:生命不可承受之痛24

    第三卷青春之殤 第23章活著本身就是一種幸福

    當李明東把兩條褲腿分別提起來的時候,我看到了兩條幾乎已經被炭化過的腿:由於長期注射毒品,他的兩條腿已經變得又黑又硬,有的地方已經開始流膿……他說起話來聲音很輕,聽起來沒有多少氣力,之前管教民警告訴我,他來的時候就已經發病了,已經從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成為一名艾滋病患者,剛來的時候差不多就像一個死人,當時戒毒所還在猶豫是不是收下他,因為擔心剛收下就死在戒毒所,還是在各方麵寫下保證如果出事戒毒所沒有任何責任後才收下他的,現在他已經比剛來的時候好多了。而更讓我好奇的是,他竟是被民警用毛毯包裹著送進戒毒所的,當時他是在睡夢中被人用毯子一下子包住,直接拉到戒毒所的,當時,他身上隻穿了一條內褲……

    這又是怎樣的一個人?他的身上究竟又發生過怎樣的故事?

    在我看來,活著就是一種幸福

    我剛來時隻想早點死,因為自己感到一隻腳已經踏進了鬼門關,感到活著比死了更難受。

    剛來時我隻有89斤,整天不吃不喝,因為根本吃不下去,也沒有一點胃口,每天隻是抽一兩根煙,連站都站不穩,坐也坐不得,坐凳子如同坐在又尖又硬的石頭上,因為屁股上都沒有肉。每天在戒毒所,我一句話也不說,就是他們主動找我說話,我也不搭理他們。心想這樣被你們弄進來,要打要罵隨你們便,如果哪一天真的把我打死了,還省得受這份活罪。可是我想錯了,這不僅沒有人打我,而且每天有人幫我洗衣服,幫我料理個人衛生。

    說出來都不好意思,那段時間我的大小便都拉在身上。因為在外麵時,每天我都靠“藥”來維持生命,紮完針後精神就好點,有點像人臨死之前的回光返照。自從被送進來後,一下子禁了“藥”,剛開始雖說給我服了相應的治療藥物,但還是有戒斷症狀,人一點食欲都沒有,可能還是因為體質實在是太差了。因為發燒,加之不停地拉肚子,人也根本動不了,就是連上廁所的力氣都沒有,我的吃喝拉撒都隻能在床上,每天拉完後,都是管教民警安排的戒毒學員幫我擦洗,而每天不僅有戒毒所的大夫幫我看病,而且我所在大隊的管教民警每天都會來到我的床前,仔細地詢問我的病情,關心我、鼓舞我,並且要我一定調整好自己的心態,配合醫生的治療。

    也許是我命大,命不該亡,我沒有想到的是,在打了幾天點滴後,身體開始慢慢恢複,現在在戒毒所,我每頓要吃在外麵一天甚至幾天的飯,早晨吃3個饅頭和一個雞蛋,短短的一個月時間,體重已經恢複到101斤。在外麵,我被一些人看成鬼,在這,我被當人看。我現在每天最大的心願是吃飽,把身體養好,在這我越來越感到有一個好身體,活著本身就是一種幸福。

    剛開始時,我的心結沒有打開,我一點都不想活,覺得人活著沒有意思,家人整天巴不得我早點死,他們覺得我死後再也不會找他們要錢買“藥”;村人也巴不得我死在外麵,再也不要回村,他們害怕我把艾滋病病毒傳染到他們的孩子身上;村幹部也不願意我再回到村,免得我再去找他們的麻煩,讓他們幫我辦低保,威脅他們,賴在他們家不走……你說像我們這樣的人,活在世上還有什意思?

    大孩子就出去嫖,我則跟著他們去“吃藥”

    過早地闖蕩江湖,並沒有為我的人生履曆塗上一抹亮色。

    我在10多歲時就到深圳混,因為家實在讓我呆不下去。我3歲時,親媽死在了河南,至今我都沒搞清楚母親的死因,因為那時候我還小,根本不懂事,父親不可能跟我講,由於年齡太小,根本不可能理解最親最親的人的離世對於我意味著什。後來我長大後,看到別的孩子有母親愛,而我沒有,我就不止一次問過父親,但父親也總是沒有說清楚,隻是含糊地說母親出車禍死了,我也沒法再問,隻是心中有一個永遠也解不開的謎團。

    我聽父親說,因為母親的死,當時河南方麵為我們解決了700多元的生活費,這在30多年前是一筆不小的數目,父親準備回家用這筆錢去做生意,結果在回老家的火車上被人調了包,換成了一疊廢紙。我能夠理解,剛剛經曆喪妻之痛,隨後又被騙,這給父親的內心帶來了何等的傷害,父親一直說,那段經曆是他心中永遠的痛。

    那些年,父親承包了村的磚廠,由於他善於經營,磚廠的生意還相當不錯,也賺了一些錢,家的經濟狀況得到了改觀。有了錢後,父親又一次結了婚,對方也是離過婚的。後媽過來的時候,還給我帶過來一個妹妹,家雖說熱鬧了,但我卻越來越感到自己被邊緣化了,每一次我和後媽帶過來的妹妹打架或鬧矛盾時,後媽都會過來吵我,我覺得無論是父親還是後媽都偏心,不管是不是我的錯,父親和後媽總會指責我。

    無論父親如何對我,我都不會恨他,相反後媽哪怕有一點不正常的舉動,我就會特別反感,總覺得她才是最應該離開這個家的,我也有點恨後媽帶過來的妹妹,覺得她奪走了父親對我的愛。

    由於父親整日忙於磚廠的生意,根本就照顧不了正在上小學的我,後媽也不怎管我,可能是3歲生母就不在了的緣故,我自由頑皮慣了,後媽說我像個野孩子,每天我隻能吃剩飯,所以我也就不想讀書,當我把這個想法跟父親說了後,父親一再責罵我,說我年齡那小,個子又那矮,什事都做不了,不讀書做什?等到我真的不再背著書包去學校時,父親有些急了,就用自行車帶著我到學校,到了學校父親才知道,我其實已經半個多月都沒有到校了,每天我隻是背著書包出了門,假裝去上學,但並沒有到校,而是到外麵找大一點的孩子去玩,並且我的學習成績可以說是一落千丈,好多功課都落下了。老師又告訴父親,如果我還想讀也可以,但根本沒辦法再跟得上,最終也隻能在學校混日子。

    父親在征求我的意見時,我使勁地搖頭,沒辦法,父親隻好把我帶回了家,我在學校的表現讓父親很生氣,回到家後他就狠狠地打了我一頓。在我的印象中,那是父親把我打得最厲害的一次,打得我好幾天都起不了床,即使是我躺在床上不能動,每天後媽隻是端過來一碗飯,丟在床邊,不管我吃還是不吃,到了下一頓,再把碗收走。那時候我隻有11歲的樣子,我的心中充滿著仇恨,恨父親的殘暴,恨後媽的冷漠無情。我當時心想,如果我也有父親一樣的力氣,我真想拿刀把他捅了,因為他打我的時候,那個凶狠勁太可怕了,把家的拖把棍都打斷了。看著在我生病的時候後媽還那樣對我,我好想自己的親媽,心想如果她還活在人世,我會撲在她的懷痛痛快快地哭一場……

    躺在床上的時候我就強迫自己每天不停地吃飯,我隻是想讓自己盡快地好起來,因為隻有身體好了,我才能盡早地離開這個沒有溫暖沒有關愛的家。

    在床上躺了差不多半個月後,我的身體竟然康複了,身體康複後,我就為逃離這個沒有一點愛的家做準備,首先是必須準備足夠的錢,其次是選好此行的目的地。我開始留心家抽屜的零花錢,今天5元,明天8元,一點點地偷,每次偷出來的錢,我都精心地藏起來,之所以每次偷錢不超過10元,就是不想讓繼母知道。另外,每次父親回家後,我就總是在他們睡著了後悄悄地把他衣服的錢包翻出來,一旦發現麵有數十張百元的人民幣時,我就會抽出一兩張來,假如都是100元以下的,我就會拿最小的零鈔,當然隻是不想讓父親知道。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身上竟然湊夠了1000多元,我決定盡快確定到哪個城市。有了這個想法後,我就有意識地在與父親和後媽相處時,問全國各地哪最好玩,哪最繁華,父親就告訴我,深圳最繁華,經濟也最活躍……

    聽到父親這樣說,我就決定直接去深圳,主意已定,我馬上就想到了在周一的當天坐長途汽車到省城,然後坐火車到深圳,之所以想到周一,是因為父親周末都會從磚廠回家與後媽相聚,而周一一早他就回到廠子去。父親走後,後媽一般不會問我到哪去了,隻是覺得我不在家,家更清靜,她還可以少做一個人的飯。

    一切都很順利,當天我就順利地到達了省城,並在當天晚上坐上了去深圳的火車。因為我隻是一個還在上小學四年級的孩子,當天我買的是半價兒童票。到了深圳後,大都市的繁華確實讓人眼花繚亂,雖說到處貼滿了招聘廣告,但對於一個要技術沒技術、要體力沒體力的兒童來說,我根本沒法生存。

    眼看從家帶出來的錢越來越少,我開始連最便宜的旅館都不敢住,隻想把錢留作生活費。每天晚上,我都是露宿街頭,為了防止在我睡著時身上的錢被人偷走,每天我都會把錢縫在內褲。好在深圳的天氣是一年四季溫差都不大,盡管是露宿街頭,每天夜,我並不感到冷。

    後來,我認識了一群年齡比我稍大一些的流浪的孩子,和他們一起混。隨著深圳經濟的高速發展,那些廢棄的能夠用作我們棲息之所的地方越來越少,為了讓自己有一個固定的住所,我們就開始租房住。

    我在與他們相處的過程中,學會了偷竊。

    由於自己年齡小,加之力氣也小,我隻能與同齡的小混混們一起去“找錢”,最多時我們三四十人在一起,光租房子就租了七八間,當時深圳遍地是黃金,而到香港“找錢”更容易,那些年我光香港就去了30多次,我們“找錢”非常快,最多時一次可以偷上萬元,那時候的一萬元可以說相當於現在的10萬元,錢來得快花得也快。自從我們到外麵租房子後,我們三四十個人在一起從來都沒有自己做過飯,都是到租住地附近去吃館子,都不是現場結賬,而是每月一結,因為手中有錢,老板也不怕我們結不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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