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的歌手背著一把吉他上台。他瞄了一眼舞池,皺了皺眉頭,然後開始彈奏吉他。眼睛禁閉著。
“好熟悉的旋律。”我閉上了雙眼,開始仔細傾聽,“似乎是一首外國的民謠,在哪兒聽過?”
的確很熟悉,吉他聲大概持續了幾秒後變斷了。我睜開了雙眼,那個歌手將吉他背在身後,走下了舞台。
“喂,你個家夥!”剛剛給我拿牛奶的那個酒保大聲喊道。我循聲望去,他一臉憤怒拉著那個歌手的手。
“你他娘的還沒唱就走,”酒保大叫,“這算什!”
他們的吵鬧聲吸引了周圍一些人。我饒有興趣的看著他們。這時朋友也從舞池回來了,坐在我旁邊。他將啤酒倒在玻璃杯中口喝著。
“怎了?”朋友問我。
“不知道,看看就是了。”我回答。
“你給我滾!”歌手也有些動怒了,一下甩開了酒保的手,“媽的這多人誰在聽老子唱歌!”
“你管誰在聽。”酒保估計是怕了比他強壯的歌手,話的音調講了幾分。“在上麵裝裝樣子不就行了。”
“滾!老子和你們不一樣,沒人尊重我,我也沒必要尊重他們!”他狠狠瞪了酒保一眼後,便走了。
“你這樣會被解雇的!”酒保望著他的背影大聲喊道。
“不為錢而工作的人,有意思。”我心想。“應該去見見他,至少也該問問他剛剛彈的那首曲子的名字。”
“我想我得走了。”我對朋友。
“嗯,但是……”他眯著眼睛望著我。“我本以為你會喜歡這的,可事實證明我好像錯了。”
“我的確不喜歡這。”
“你和我終究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他。
出了門,鬆了一口氣。外麵其實比麵還涼快些。不時吹來的風很涼爽,街上已經沒什人了。畢竟也淩晨一點了。我在周圍轉了轉。很快便找到了那個歌手。我急忙趕上去打招呼。
“您好。”我跑到他麵前道。
他輕輕點了點頭。
“有什事嗎?”他問。
“您剛剛在酒吧彈的那個曲子叫什名字?”我問。
“想不到剛剛竟然還有人聽啊。”他皺了皺眉頭,咕嚕了一句。
“披頭士樂隊的《in y life》。”他愣了愣然後回答道。
“怪不得,我父親很喜歡披頭士樂隊。他收藏了很多披頭士的唱片。時候他經常在家放給我和哥哥聽。”
“哦。”
他待嘴上的那根煙吸完後,將煙頭掐滅便走了。我並沒有去追趕他。
“我已經沒有理由去找他了。不過,這是一個謎一樣的人。”
第二早上我九點起的床。這較於平時的我,已經晚了很多。即便今是假期。我洗漱完畢後,簡單的做了一份蛋炒飯當做早飯。吃完早飯後,我下樓去附近的菜市場買菜。然後回來看了一會書。我讀的是英國作家福克納的著作《我的彌留之際》。讀了一會兒,發現自己不太能明白書中的內容。感到有些厭煩,便放下書。在陽台上看著遠方並不漂亮的風景。這時我表哥打電話給我了。
“今我和你嫂子都出差,孩子去補習班沒人接。今你休息,幫忙去接一下吧。”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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