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宣統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唯賴天恩 本章:第三百三十一章宣統

    “大道首徒 ()”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春正月十四日出生在北京醇親王府。是清宣宗道光帝的曾孫,醇賢親王奕與側福晉劉佳氏之孫,攝政王載灃與嫡福晉蘇完瓜爾佳·幼蘭。

    蘇完瓜爾佳氏是慈禧的心腹重臣榮祿的女兒,慈禧很喜歡收養在宮中,就把這個瓜爾佳氏指婚給載灃。時載灃的生母劉佳氏已為他定親,奏告慈禧太後。慈禧堅持給載灃指婚,劉佳氏隻有將兒子已訂婚之福晉退親。“戊戌政變”之後,慈禧就想著廢掉光緒,光緒又沒有兒子,光緒二十五年(1898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慈禧太後懿旨由載漪的兒子溥做“大阿哥”,將來繼承同治為嗣,兼祧光緒皇帝為嗣。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廢除“大阿哥”這個名號。廢除稱號以後慈禧年齡越來越大,光緒帝又沒有兒子。此時慈禧和光緒帝的關係非常不好。

    光緒三十四年冬(1908年),光緒帝載湉病重,慈禧太後下令將溥儀養育在宮中。消息傳來,醇王府頓時發生一場大亂。溥儀的祖母老福晉劉佳氏剛聽完載灃帶回來的的懿旨就暈厥過去。未來的皇帝溥儀連哭帶打不讓內監抱走。溥儀的乳母王焦氏抱著溥儀一起進宮。十一月十四日光緒帝去世,慈禧太後命溥儀繼承皇統,過繼於同治帝載淳,同時兼承光緒帝之祧,一人祧兩房。尊祖母慈禧太後為太皇太後。

    是日,慈禧太後病逝。尊封文宗祺貴妃佟佳氏為皇祖祺皇貴太妃(端恪皇貴妃),穆宗瑜貴妃赫舍氏為皇考瑜皇貴妃(敬懿皇貴妃),珣貴妃阿魯特氏為皇考珣皇貴妃(莊和皇貴妃),妃西林覺羅氏為皇考貴妃(榮惠皇貴妃),大行皇帝瑾妃他他拉氏為皇考瑾貴妃(端康皇貴妃)。並頒布大行皇帝的遺詔。此時安慶發生兵變,被清軍剿滅。

    十一月,頒大行太皇太後遺誥。詔四時祭饗祝版,醇賢親王稱曰“本生祖考醇賢親王”,嫡福晉稱曰“本生祖妣醇賢親王嫡福晉”。十二月二日,溥儀在太和殿即位,由光緒皇後隆裕太後和載灃攝政。第二年改年號為“宣統”。加慶親王奕劻以親王銜並世襲罔替,貝勒載洵、載濤加郡王銜。並且設立禁衛軍,命貝勒載濤、毓朗、尚書鐵良專門管理訓練。命張之洞兼督辦川漢鐵路大臣。

    宣統元年(1909年)正月,設置呼倫貝爾沿邊卡倫。重整海軍,命肅親王善耆、鎮國公載澤、尚書鐵良、提督薩鎮冰籌劃重整海軍的事宜,命慶親王奕劻總司稽查事務。罷免鐵良專司訓練禁衛軍大臣。閏二月,下詔責成預備立憲,避免部臣、封疆大吏因循敷衍,逃避責任。

    命前內閣學士陳寶琛總理禮學館。三月,再次裁撤奉天巡警道。增設洮昌等處兵備道,臨長海等處分巡兵備道。改奉錦山海關道為錦新等處兵備道兼山海關監督,東邊道為興鳳等處兵備道。六月,免去慶親王奕劻管理陸軍部事務之權。呂海寰被罷,以徐世昌充督辦津浦鐵路大臣,沈雲沛為副職。八月,考察憲政大臣李家駒進日本司法製度考等書。

    宣統二年(1910年)正月,同盟會發動廣州新軍起義,失敗。二月,下詔讓新噶勒丹池巴羅布藏丹巴代理前藏的事務。葛寶華死後,調榮慶為禮部尚書,以唐景崇為學部尚書。三月,王士珍因病被罷免,命雷震春署江北提督。革命黨人汪兆銘(汪精衛)、黃複生、羅世勳密謀以**刺殺攝政王,被發覺後逮捕下獄。七月,貝勒載濤上奏考察各國軍政的結果。以毓朗、徐世昌為軍機大臣。

    九月,資政院舉行開院典禮,監國攝政王載灃親自前去並且頒布訓詞。十月,下詔改於宣統五年開國會,並且命溥倫、載澤充纂擬憲法大臣。[十一月,慶親王奕劻上奏請求免去軍機大臣及總理外務部的職務,皇帝下詔挽留。資政院請求下達剪發易服的上諭。

    宣統三年(1911年)十月十日,爆發了武昌起義,武昌起義消息傳來,清廷一片慌亂。溥儀下《罪己詔》。派陸軍大臣廕昌率北洋軍隊兩鎮南下,同時命海軍駛入武漢江麵配合陸軍作戰。但廕昌指揮不動北洋陸軍。在“養病”的袁世凱,一直密切注視局勢的變化,同在北京官場和北洋陸軍中的心腹徐世昌、段祺瑞等保持著聯係,對政局了如指掌。

    武昌起義的勝利,引起帝國主義的仇視,各國公使一致促請清廷起用袁世凱。清廷不得已任命袁為湖廣總督,令其督師南下。袁以腳病未好為借口,不肯應命,暗中卻操縱北洋軍怠戰,並提出組織責任內閣,給他指揮水陸各軍的全權等條件,要挾清廷。清廷被迫召廕昌回京,任命袁為內閣總理大臣和節製水陸各軍。袁在彰德,下令北洋軍向革命軍進攻。十一月二日攻下漢口後,即按兵不動,而後帶衛隊抵京。

    十六日組成責任內閣,迫使載灃辭去監國攝政王職務,袁世凱總攬**大權,接著便下令北洋軍猛攻漢陽,炮擊武昌。南北內戰爆發後,華南地區各省紛紛宣布脫離清朝中央,但清廷仍控有數個北方省份。最後孫中山與袁世凱密約,若袁能使溥儀退位,就讓他擔任大總統。袁世凱便一麵脅迫,一麵勸說好讓溥儀退位。

    袁世凱一麵施加壓力,一麵提出優待條件作為誘餌。南北和議代表先後舉行了五次會議。除討論軍隊停戰和政權體製問題,還議定了溥儀退位的優待條件。經多次磋商,雙方達成優待清室條件八條:清室退位後暫居官中,日後移居頤和園;仍用皇帝尊號,民國**以外國君主之禮相待;每年提供400萬兩的費用;特別保護皇家私有財產等等。

    民國元年(1912年)二月十二日,隆裕皇太後臨朝稱製,以太後名義頒布《退位詔書》,溥儀退位。退位詔書中說:“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立憲共和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民國**與清室協商,保留了許多對皇室的優待條件,承諾每年支付清室費用400萬兩銀元,新幣發行後,改為400萬元,民國**同意溥儀暫居紫禁城,史稱“遜清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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