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華南理工大學管理學教授、博導——沈樂平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當代經濟(2015年2期) 本章:正文 華南理工大學管理學教授、博導——沈樂平

    華南理工大學管理學教授、博導——沈樂平

    封麵人物

    一、個人簡介

    沈樂平,男,祖籍江蘇邗江,湖北黃岡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暨南大學法學碩士及管理學博士學位,中南大學法學博士後。已獲得國家律師資格和國家證券委頒授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曾為中南大學法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長期擔任地方政府和大型企業集團及多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顧問和獨立董事。曾前往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香港大學法學院和境外多所大學任高級訪問學者。

    二、研究領域

    沈樂平教授多年來主要從事公司治理、商法與經濟法等方向的研究,從理論研究到教學實踐,緊密結合專業發展潮流趨勢,和國內外企業存在的問題與改革方向,孜孜不倦地探索著經濟法律對企業發展等相關領域的影響和作用。

    三、研究成果

    沈樂平教授多年潛心科研,已出版30餘部專著。另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80餘篇,論文及著作多次獲政府獎。主編的《新編經濟法教程》曾榮獲全國優秀暢銷教材獎,2004年被評為中南大學優秀博士後,中國法學會優秀論文獎。2013年被選派去中央黨校參加全國哲學社會科學骨幹學習班學習。已負責主持參與完成國家教委人文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課題《海峽兩岸經貿關係中的法律問題研究》、廣東省“九五”社科重點課題《海峽兩岸商法比較研究》、國家博士後基金項目《母子公司法律問題研究》國家教委人文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課題《海峽兩岸經貿關係中的法律問題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我國產權交易的法律規範》(立項編號G0312,批準號70441014)、2007年廣東省軟科學項目《我國公司治理的法律經濟學研究》(項目編號2007B070900017)、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南方電監局委托《城市居民住宅小區供電服務問題研究》(2008年12月)等許多專業課題項目,產生廣泛影響。

    四、主要論著

    1、國際商法英漢詞典,商務印書館、法律出版社,1999年。

    2、新編經濟法教程<;修訂本>;,中山大學出版社,1999年。

    3、中國新合同法精解,香港萬理出版社,2001年。

    4、中國海峽兩岸民商法之比較,中山大學出版社,2003年。

    5、中國香港與內地民商法比較,中山大學出版社,2003年。

    6、企業集團法律問題研究,中山大學出版社,2003年。

    7、新編商法教程,中山大學出版社,2004年。

    8、國企改革法律問題研究,中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

    9、商法教程,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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