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割發代首”是個技術活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華聲(2013年第9期) 本章:正文 “割發代首”是個技術活

    “割發代首”是個技術活

    ●佚名/文

    曹操的“割發代首”,導向很明顯,不在於教育士兵,而在於震懾那些將校和親信謀士。

    挾天子以令諸侯,曹操圖霸業,首先要維穩,確保大小集團起碼在名義上服從中央。淮南袁術稱帝,維穩底線告急,曹操起兵討伐。

    行軍途中,頒布一條紀律,不得損壞莊稼,誰違紀,殺誰。偏偏他的馬兒受驚,踩壞了一大塊麥田。行軍主薄不敢定他的罪,曹操欲拔劍自刎,郭嘉說了句“法不加於尊”,曹操便借坡下驢,割了頭發代替砍腦袋。

    這就是“割發代首”的故事,如今是成語了。《三國誌》有近百字的記載,《三國演義》第十七回也有更詳細的潤色。本文所引所議,皆以小說為準。

    關於這個橋段,曆來爭議頗多,有的讚揚曹操嚴於律己,有聖賢之風;有的詆毀曹操偷梁換柱,是奸雄之行。老趙以為,前者褒得有些滑稽,一個“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的人,怎會自律?後者貶得又太刻薄,沒有弄清楚當時的具體狀況。實際上,“割發代首”是曹操玩的技術活兒。

    非常時期的非常立法

    曹操一生戎馬,立法無數,獨這次所定的紀律或稱軍法,有點不倫不類。“方今麥熟之時,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軍法甚嚴,爾民勿得驚疑”。

    “並皆”兩個字,讓我想起一些剛學會寫公文的小秘書最愛使用的“一律”、“嚴禁”等詞兒,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一刀切”,不管情節輕重、罪行大小,統統殺頭,毫無彈性可言,這種立法,很容易造成執行難。

    以曹操的法家才智,當不至於如此小兒科,隻能理解為非常時期的一次非常立法了。

    三國鼎立之前的那幾十年,諸侯太多,到處烽火,人口銳減,土地荒蕪,糧食供給成了全國性的大問題。別以為曹操雪藏了漢獻帝,全國人民都得給他納糧,那是不可能的。事實上,曹操與他所統治的河南山東一帶的百姓一樣,都沒有隔夜糧,全靠當年收割滿足當年所需。

    在這樣的非常時期,為了保護莊稼而臨時立法,自然不能走常規化的老路子,“一刀切”就成為必然。就好像某些領導在危急時刻,要給下屬下死命令、壓死任務一樣,沒有商量餘地,必須完成。

    如果曹操當時置已經長熟的莊稼於不顧,任由軍隊亂馬齊踏,遭殃的就不光是辛苦了一季的百姓了,百姓沒有飯吃,拿什去養活朝廷那幫官員和龐大的軍隊?

    如此看來,“並皆斬首”的非常立法有其積極意義。

    有預謀的以身試法

    “操乘馬正行,忽田中驚起一鳩。那馬眼生,竄入麥中”。我就奇怪了,曹操身邊那多將校、謀士都騎著馬,為何隻有曹操的坐騎受驚了?領導的寶馬車,質量居然不如手下人的小奧拓,你信嗎?反正我不信。這就要說到曹操的心計了。

    有兩個因素不能忽略。一是紀律出台了,小喇叭也已廣播出去了:“吾奉天子明詔,出兵討逆,與民除害”,等於是說咱是子弟兵,一切為了百姓的;“軍法甚嚴,爾民勿得驚疑”,等於是對百姓承諾了。二是如果造成執行難怎辦?士兵違紀倒也好說,殺了就是了,如果是曹家子弟或親信心腹違紀呢?執行吧,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執行吧,如何向百姓交代?

    曹操的擔心不是沒有根據的,消除隱憂的最佳辦法,就是自己以身試法,事到臨頭再拍桌子就晚了。這法子實施起來不難,騎過馬的人都清楚,即便田中不驚起一鳩,他也會在適當的時候讓馬受驚。

    在這,曹操的以身試法,產生的效果,跟領導的表率作用是一樣的,潛台詞就是:我都這樣了,何況你們?都給我收斂些吧,若真的觸犯了紀律違了法,我可救不了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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