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村金融改革評價:農村金融機構體係日趨多元化,金融供給得到改善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博鼇觀察(2015年2期) 本章:正文 農村金融改革評價:農村金融機構體係日趨多元化,金融供給得到改善

    農村金融改革評價:農村金融機構體係日趨多元化,金融供給得到改善

    發展

    作者:李揚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自古以來,農業、農村、農民等所謂“三農”問題就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中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從曆史上看,“三農”問題能否解決好,不僅關乎經濟發展,而且關乎社會安定,甚至關乎國家興亡。三農問題的重要性,在改革開放30餘年的曆史中得到了進一步印證。從70年代末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到80年代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再到90年代末如火如荼的新農村運動,直至黨的**以來的新型城鎮化建設高潮,“三農”不僅與改革開放的每一步息息相關,而且不斷為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注入新的動力。中國的經濟發展創造了全球經濟發展史上的奇跡,如今,中國已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這個翻天覆地的世界奇跡中,中國的“三農”政策功不可沒。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經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主要農作物產量穩步增長,農民收入快速增加,農村生活生產條件不斷改善;截至2014年,我國已創造了產量十一連增的奇跡。盡管如此,與城市地區相比,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仍然相對落後,社會優質資源向城市地區集中的趨勢仍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城鄉發展不平衡,城鄉差距明顯,已經成為製約中國經濟社會未來發展的症結之一。

    金融是經濟運行和經濟發展的血液,“三農”問題的解決離不開現代金融業的有力支持。一個運行良好的農村金融體係不僅能夠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效的資金支持和支付結算服務,也能夠幫助農村經濟主體防範和化解風險。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迅速,金融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不斷顯現。在這種背景下,進一步改革和完善農村金融體係,更好地發揮農村金融體係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顯然是現階段解決好“三農”問題的一個關鍵環節。

    作為改革開放整體的一部分,中國的農村金融改革近年來也取得了顯著成效。最近一輪的農村金融改革始於2003年,以2003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為標誌。本輪農村金融改革的重點是農村信用社改革,它涉及兩個核心問題:一是以法人為單位,改革信用社產權製度,明晰產權關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區別各類情況,確定不同的產權形式;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體製,將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負責。依據這種改革思路,各個地區大批農村信用社紛紛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水平得到了明顯改善。

    除農村信用社外,以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社為代表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也是本輪農村金融改革的一大亮點。2006年12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銀監發[2006]90號)》,調整和放寬了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在這一政策推動下,一大批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紛紛成立,有效填補了部分欠發達地區的金融服務空白,有力支持了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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