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擺榜的棺材洞遺跡及其他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文史雜誌(2014年3期) 本章:正文 高擺榜的棺材洞遺跡及其他

    高擺榜的棺材洞遺跡及其他

    文史雜談

    作者:楊代欣

    也許說來,這是一個緣份。1988年我的恩師鄧少琴先生從重慶將《貴州高擺榜苗族訪問記》寄與我,讓我給他整理發表,並在附函中再三說一定要署我的名。這個調查是用毛筆在土紙上豎行寫的。密密麻麻的小楷,幾十幅黑白照片,十幾張畫圖立即深深吸引了我。在稿紙封麵的右下有三行小字:“五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脫稿於安順崇文街旅寓 少琴識”。算起來這份調查已經有36年了。

    少琴師是全國知名學者,四川省文博界的泰鬥,治學嚴謹,非常重視第一手材料的收集。他走遍了巴山蜀水,在曆史學、考古學、水文地理、民俗學、民族學等方麵都有極高的造詣,著作等身,為人景仰。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我把《貴州高擺榜苗族訪問記》的整理情況向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所長李紹明教授作了匯報。他極為重視,認為是不可多得的民族調查的資料,很有價值,願意向有關刊物推薦。同時,他建議我能否去高擺榜作一次再調查。

    於是1994年7月,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沿著鄧老的足跡在貴州惠水高擺榜作了近一個月的再調查,完成了一份調查報告。這摘錄幾節以饗讀者。

    高擺榜在惠水縣東北部的邊緣,屬於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於貴州省西部,長江流域與珠江流域分水嶺——苗嶺的南側。

    《貴州通誌·土民誌一》:“炕骨苗歸化廳有之,……又名老苗。婚姻喪祭與夫人同。停喪以頭外向倒厝。……有不葬者,置屍山洞或岩壁間,任屍幹去,故得坑骨之名。”

    《貴州通誌》轉載《炎徽紀聞》犵獠之俗:“(對死者)殮以棺而不葬,置岩穴間,或臨大河,不施蔽蓋。”明弘治間《貴州圖經·卷九》引《新誌》雲:“有‘康佐苗’者,有喪側舉家以杵擊囟,更唱選和三五日,方置岩穴間,藏固深溝,人莫如其處。”

    鄧少琴先生在《貴州高擺榜苗族訪問記》中寫道:“(高擺榜)是則置屍崖穴,與上述相同,但康佐苗不用棺,是其異。康佐,元為寨,明設正長官司,清雍正間置威遠營旋置通判,稱歸化廳,民國改稱‘紫雲縣’。《安順府續誌·紫雲縣訪稿》謂:‘老苗’又名‘坑骨苗’,縣南火烘苗。人死停喪,以頭向外倒厝之,埋葬亦然。有不葬者,置屍山洞或岩壁間,任其幹去,故得坑骨之名。《貴州圖經》:‘火烘苗在鎮寧州五十。’《新修貴州通誌》謂:‘鎮寧州,元至正十一年四月以火烘苗抽丁。以今地考之,今之鎮寧,在元為火坑苗之地,可見其族類甚大。以是知,今之炕骨苗或即元之火坑苗也。既雲訪稿,又稱之老苗,不為無因。由元迄今,’‘置屍崖穴之製’,今能道其梗概,而崖棺之說當亦記載不虛。”

    少琴老在20世紀50年代初的那次訪問調查中得知崖棺線索,非常興奮,他說,“此次在黔訪問少數民族於崖棺葬製遺址之留存,亦極為重視。到擺榜後,與惠水青年團工作委員會成文鬆相識,知其下鄉工作甚久,語複岩棺葬之製,而覓得其線索。黨古之南約四十為爾昭鄉,行南二十有金剛寨(小路可通),全寨二百戶,苗族三七戶。寨側有大洞,洞穴成排置古代棺材約二百餘付,中多毀損,屍骨猶存而淩亂,洞中並掛有哨,似陪葬之物,無人撫弄。又於另二處,新崩出之石刻人像半身,手持扡擔,為打虎者所發現。(須問楊連發小組長,姑能指出地址)雲雲。此應為古之少數民族父物之發現,擬繞道前往一視。韋時平縣長乃言距此十餘棺材洞亦有之。於是乃就擺榜苗族中之老年而偏訪之,有三村苗胞韋江生者,年近八十,能道其詳。謂此為呆工村本民族先輩所置之棺木,現已五六代不用此製,以其路遠費距,改為就地安葬也。棺材洞棺木去擺榜十五,須下山繞一山溝,而又上山。山高而路險,人跡罕至,兒時割草曾到其地。見棺木四五十架置於洞中,其形如馬槽,有架有蓋。架立四足,高四尺,上下橫擔二,下承棺,上以壓榨,使之穩定。棺長六尺,寬約二尺,板壁厚約一寸五六,底蓋同厚。頭皆向洞口,而足朝內,由棺縫可以透視其衣服屍骨。棺之一側畫有角牛和馬,此於死者安孫打角牛以祭而畫於其上,未用牛祭則不畫也。於擺榜訪問之第四日(11月14日)離鄉公所赴呆工村,邀苗胞楊主任及吳某引路。下山越山穀地,海拔1400公尺,由此望見棺材洞,則位於山脊開口之岩框。洞下小村乃為‘白苗’所居,親友紛至,正位客事。由此曲折上升,約許至洞口也,海拔約1470公尺。棺架累累,置洞口,與老人言,正如其狀。洞高可三丈,廣約五丈,深10餘丈。頂壁穹岩層左斜,外寬而內窄,西向,外高而內低。有大塊崩石亂當其洞口,洞底有浮泥,冷氣自內而出,殊陰濕。據吳某言,洞內左側浮沙所掩者,為楊姓之棺。李姓之棺則置於此洞之上一層岩框內。此排置洞口者為成姓王姓之棺。聞老人言,約在清世乾隆時,此處有棺百餘架,為雅寨苗族所焚毀,此為所僅存者。老輩死,皆穿以衣裙,並用銀鐲、銀項圈,如生前穿戴以殉葬。棺前有大小瓦缸,尚置有小頸陶罐及陶碗,不類現擺榜用器。還有長尺許,徑寸之竹筒各數件。陶罐用以盛酒,竹筒盛飯,蓋以獻死者,或獻不止一次。棺架多朽壞傾斜,棺蓋多開,有頭顱已移腳下。屍骨有偏於一側者,扼為狼藉。海貝巴衣布片多拖置棺外,銀飾當為被人盜去。幸有一棺尚有蓋,啟視未十分變其地置者。頭下有木塊微凹成三角形。絲線手繡之枕,中實棉布。上身著衣已粉朽,下身著青色百摺裙,撥視如新,與現擺榜所著無異。屍骨有脫臼者,而頭骨,腿骨等處尚附幹皮,作枯黃色,兩退骨間有木釘一根猶立棺內。及旁視其蓋,蓋有三方木孔,上二而下一,如啷口形。上兩孔左右排峙,適當肩腋,下孔居中,適當屍之腋下。以此知為棺中木條釘,即由頂蓋釘下,用以保持裝殮之位置,不使偏倚。棺之兩側或左右之一麵,有黑白色繪出之圖案,白色係用石灰調水,或用一色,或黑白兼用。四腳有角者為牛,無角為馬。有騎牛騎馬以聘者,及牛臂出一木如樹,此當為記死者之事與死後如獻之物,是專為此死者紀事而繪,而未發現另有文字也。又問之白苗之家,彼等來此多年,未見有人來此祭獻,而白苗葬製以棺埋之於土中。若未聞韋姓老人之言及苗胞楊昊之指引,幾不知此為擺榜苗胞古者葬製,且將釋此為‘老’之岩棺。現鎮寧有以老墳為地方之名,而老已改岩葬為墓葬。凡以‘老墳’稱之者,其地亦最古,而老墳亦為倒埋墳。《安順續府誌》《平安、清鎮、縝寧三縣訪稿》均謂老‘壘土為墳,葬用棺’,惜未訪得老族老年,詳訊而勘訂。

    “岩棺在明清同為擺榜苗族所承用,其評已如上述,於岑家梧《徭麓社會》已有稱述。而於族原有之葬製,則因襲‘老族’,又放棄其舊製。所稱為‘岩棺葬’者,與此大同而小異,尚須實際調查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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