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古代廉吏的拒賄之法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領導之友(2015年11期) 本章:正文 古代廉吏的拒賄之法

    古代廉吏的拒賄之法

    曆史長廊

    作者:洪鴻

    經常聽到一些黨政官員感歎,現在送禮之風太盛,拒賄成了一門“必修課”。閑時翻閱古代典籍,發現自古以來官吏就飽受行賄之困擾。那些才情四溢的官場中人,竟在拒賄的同時寫下了無數經典篇章,留下了眾多關於拒賄的有益故事。在深入推進反腐倡廉的今天,重溫一些古代廉吏的拒賄之法,對於我們弘揚為官清廉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推進廉政建設,不失為一劑良藥。

    早在兩千五百多年前,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有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意思是說,我讓你找輛車來,把我的嫁妝一齊帶走。這的“賄”字,僅僅是指財物而已。但是,到了隋朝,“賄”字的含義就變了。《隋書·煬帝紀下》中說:“政刑弛紊,賄貨公布。”這句話就含有了私贈財物而行請托之意。可見,“賄”字的名聲不好,已有一千多年曆史。

    曆朝曆代,均有官員貪贓受賄的現象存在。但那些廉潔的官吏,不僅明令禁止行賄之風,而且做到了身體力行。

    白居易——通過詩歌作品向社會公布個人收入與財產

    唐代的白居易不僅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大詩人,還是一位清正廉潔的官員,同時他也是中國曆史上唯一一位通過自己的詩歌作品向社會公布個人收入與財產的古代官吏。剛入仕途時,白居易擔任政府機關校書郎一職,是個抄抄寫寫的文秘,他在詩中說:“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秘書。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餘。”不久,因表現不錯,升為左拾遺,工資翻了一番,作詩雲:“月慚諫紙二千張,歲愧俸錢三十萬。”接著,外派到蘇州任刺史:“十萬戶州尤覺貴,二千石祿敢言貧。”隨後,白居易調回京城,為賓客分司,工資已是他剛入仕時的十倍:“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最後,為太子少傅時,工資最高,而且工作還相當清閑自在:“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做閑人。”一直到了晚年,退居林下,回到洛陽的大宅子頤養天年,領到百分之五十的養老金:“壽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白居易用這樣的方式,不讓別人有行賄的機會,也沒給自己留受賄的空間。

    王安石——“縱得一擔水,又能值幾何!”

    北宋宰相王安石擅長詩文,一位地方官以為他肯定喜愛文房四寶。為投其所好,那人給他送去一塊名貴的硯石,並當麵對他炫耀道:“這塊硯真好!”王安石問:“好在哪呢?”那人答曰:“之可得水!”王安石笑吟道:“縱得一擔水,又能值幾何!”對方見狀,不得不帶著硯石羞愧地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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