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辦案也犯錯
古今秘聞
作者:張鷹
宋明理學的代表人物朱熹(1130-1200)曾在福建崇安縣任知縣。在他任職不久後的一天,有位貧苦農民來到縣衙告狀:他有一塊祖上傳下來的墳地,是塊風水寶地,被縣一個富戶給霸占了。這原本葬著他父親、祖父、曾祖父,可富戶派人將他這三位親人的靈柩移走。這位貧民呼天搶地,懇求朱熹為他伸冤做主。
朱熹命人把那位富戶傳喚到公堂之上,公開審理此案。貧民和富戶情緒都十分激動,雙方各執一詞,爭論得麵紅耳赤。那塊地屬於野地,無地契,而口說無憑。於是,朱熹帶著隨從和兩位涉案人來到墳地察看情況。
朱熹精於風水,發現這依山麵水,俯臨平原,左右護山懷抱,用風水的話說就是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的確是塊難得的風水寶地。朱熹發現,此地添了座新墳。
富戶向朱熹稟告:“這是我不久前請一位風水大師幫我新選的墳地,剛安葬了我的父親。”貧民申訴說:“他的墳是搶占此地後新挖的,我們家的幾座墳被他派人強行移走後給填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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