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媒體與公共議題的建構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今傳媒(2015年1期) 本章:正文 新媒體與公共議題的建構

    新媒體與公共議題的建構

    組織傳播

    作者:梁永

    摘 要:媒介技術的迅猛發展催生了大量的新興媒介形態,媒介技術的進步勢必影響信息的傳播方式和接收方式。同時,直接影響公眾對社會事件的理解和判斷,在這種理性和非理性的價值判斷過程中迅速觸發公眾議題,經過新媒體交互性的觀點交流和碰撞形成的意見和觀點是形成公眾議題的重要途徑,甚至這些意見和觀點直接被政策接收和吸納,直接成為政府施政政策。網絡輿論領袖利用其強大的社會影響力在公共議題建構中起到重要作用,他們將線上討論環節直接擴展到線下實踐環節,進而左右政府的相關政策。新媒體利用自身獨特的優勢在構建公共議題的過程中,和政府形成相輔相成的關係。在構建公共議題方麵彼此都呈現出主動化的態勢,其雙贏的關係能夠促進科學執政和民主執政,打造服務型政府。

    關鍵詞:新媒體;議題建構;網絡輿論領袖;科學執政

    中圖分類號:G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5)01-0016-02

    一、新媒體及其特點

    新媒體是伴隨媒介技術進步而出現的新型的媒介形態,與傳統媒介相比呈現出比較鮮明的特點,具有很強的信息傳播能力和社會影響力。新媒體對很多社會熱點事件一經提起便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產生了“一石激起千層浪”的效果。

    1.新媒體的定義。目前,對“新媒體”的概念眾說紛紜。筆者比較認同新媒體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新媒體是指“僅區別於傳統媒體的新型媒體,主要包括被成為第四媒體的互聯網(以電腦為終端的計算信息網絡)和第五媒體的移動網絡(以手機等移動通信工具為終端、基於移動通信技術的移動互聯網服務以及電腦網絡增值服務等傳播媒介形式),這兩種新媒體又可被統稱為網絡媒體”。廣義的新媒體“包括大量的新興媒體,指依托於互聯網、移動通信、數字技術等新電子信息技術而興起的媒介形式,包括互聯網媒體,也包括傳統媒體運用新技術以及和新媒體融合而產生或發展出來的新媒體形式,例如電子書、電子紙、數字報、IPV等”。

    2.新媒體的特點。新媒體的信息傳播是一種非線性的傳播方式,這種非線性的傳播方式直接造成新媒體信息傳播的交互性特征。同時,在自媒體時代,傳播主體是分散的個體,其表達的意見夾雜非理性因素,但相比於群體的意見更加理性,更加逼近真理。古斯塔夫·勒龐在《烏合之眾》中強調“通常情況下我們說的‘人民群眾’,以強調我們在智力上占的優勢。但事實真相卻是‘人民群眾’絕不比任何一個人更聰明”,“任何一個人都比‘人民群眾’更聰明,所以‘人民群眾’是靠不住的”。由此,在自媒體上表達的意見相比於群體意見更加理性和正確。

    綜上所述,新媒體具有發布信息突破時空界限,媒介主體身份多元,交互性強,發布信息成本低,表達意見相對成熟等特點。

    3.新媒體建構公共議題的優勢。公共議題的建構是一種選擇性建構,社會議題要成為公眾議題必須要經過選擇和淘汰機製來實現,這種選擇的重任往往落到媒體身上。可見,社會議題被發現和擴散是其成為公眾議題的前提條件,這種前提條件必然包括擴散的可能性和經濟成本等因素。

    信息大範圍的擴散是形成公眾議題的前提條件,但是有很多因素限製這種大範圍的擴散。一方麵,問題的複雜程度和龐大的社會製度是必須考慮的因素。現代製度的巨大規模以及問題的複雜性使得以通常的在談論中相互交流的方式進行協商非常困難,但是空間和時間上的限製便足以限製協商出現在大規模的製度中。新媒體的優勢,很大程度上就可以克服這種難題,使得擴散和協商成為可能。另一方麵,信息發布的機會均等和經濟成本直接製約公共議題的協商和討論。各種資源相對缺乏的公民很難使他們的理由具有公共性說服力,他們的需要和主張很難體現在決策中。新媒體具有發布信息成本低和媒介使用主體包容性強的特點,就可以使得信息發布機會的均等成為現實。低信息的發布成本和信息發布機會的均等為社會議題進入公共議題提供了可能。總之,新媒體使用其優勢為公眾議題的建構提供了強大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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