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順治帝“下詔求言”為什失敗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龍柒 本章:4、順治帝“下詔求言”為什失敗

    大清帝王權謀那點事

    16年(順治七年)冬多爾袞去世,接著順治帝親政,又經過一年多的政壇風雲,這位15歲的少年子才真正掌握了封建王朝的最高統治權力。

    順治帝主政後,麵臨著各種尖銳的矛盾。為此,他采取了幾項重要措施,其中一項就是“下詔求言”。順治十年四月十七日(165年5月1日)的上諭:“今年三春不雨,入夏亢旱,農民失業,朕甚憂之。意朕躬有缺失歟?祀享有不誠、詔令有不信、政事有未當歟?抑大臣工懷偏私,重賄賂,不肯實心為國,曠廢職業,以致膏澤不下逮歟?抑當言不言,不當言而言,沽名釣譽,持祿養交,無濟於實事歟?抑民間疾苦無所控訴,地方各官不以實上聞歟?著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各抒所見,凡有關朕躬及下大利大害、應興應革者,悉心條奏,毋含糊兩可,毋借端影射。若所言合理,切中過失,朕不憚改。”(《清世祖實錄》,卷74)這道上諭,言詞不可謂不懇切,期望不可謂不殷迫。

    在以後的幾年,類似的上諭還發過好幾次。廣開言路,集思廣益,調動官員的積極性共同應對政治、軍事、經濟各方麵所麵臨的嚴峻形勢,這應該是一個很高明的舉措。

    但是,事實並沒有如順治帝所預期的那樣發展。“下詔求言”遭到了群臣的冷遇,效果很不理想。這一點,順治帝曾多次談及。如順治十四年十月十六日(1657年11月1日),他召集三品以上官員,麵諭:“朕年來屢飾科道各官,據實陳奏,以廣言路。乃不抒誠建議,或報私仇,或受囑托,或以瑣細之事瀆陳塞責。雖巧飾言詞,而於國家政治有何裨補?”(《清世祖實錄》,卷11)順治十七年六月九日(1660年7月15日)又頒旨:“頃因亢旱為災,朕省躬引咎,宣諭求言。原欲大臣工,於朕躬闕失及關係國計民生利害者,指實陳奏,以圖興革。近見入告章疏,多摭拾浮泛修飾繁詞,開列款數,沽名塞責,不惟無裨治理,反使虛文愈增,稽誤正務。其於朕躬闕失,並內外滿漢大臣工結黨循私,貪贓壞法,以及豪右侵漁、商市強霸,一切蠹政害民之事,未見確有指陳,殊負朕省改詢實意。”(《清世祖實錄》,卷16)此事對這位皇帝影響甚深,可以是終生未能釋懷。一直到他即將結束其4歲年輕生命的時候,他還在《遺詔》中專門寫了這樣一段話:“人之行事,孰能無過。在朕日禦萬幾,豈能一無違錯,惟肯聽言納諫,則有過必知。朕每自恃聰明,不能聽言納諫,古雲: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朕於斯言大相違背。以致臣工緘默,不肯盡言,是朕之罪一也。”(《清世祖實錄》,卷144)或者這份《遺詔》是別人代擬的,不一定代表順治帝的思想。但無論如何,把這件事情特意鄭重其事地寫入《遺詔》,表明順治皇帝“下詔求言”的失敗,則是確鑿無疑的。

    如果我們再進一步作深入的探究,看看“下詔求言”所以落得個失敗的緣由,我們會發現,根本原因不在別處,正是在大力倡導此事的順治皇帝本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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