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6章 公民的尊嚴

類別:未分類 作者:蒼蕪子 本章:第0876章 公民的尊嚴

    黃寧生說:“浩東,老沈,我可以說幾句嗎?”

    徐浩東說:“沒人不讓你說話。”

    黃寧生說:“這案子我也知道一點。一千兩百萬元的賠償,看著挺多的,但其實不算多。”

    徐浩東哎了聲,“說事實,別先下結論。”

    黃寧生說:“國家對冤案錯案的賠償,主要分為三個部分。一,人身自由賠償金。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侵害人身自由的賠償標準是按天賠償,即按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每一天的冤案賠償金,去年是約兩百八十五元,咱們雲嶺工資水平高,每天約三百二十元。他坐了十八年牢,提出人身自由賠償金兩百萬元,沒有超出法律的規定。”

    徐浩東警覺地說:“老黃,你是搞水利的,什時候研究起法律來了?”

    黃寧生說:“我是市政協委員,市人大代表。將近十年來,這個冤案的材料,我收到過五六次了。”

    沈騰說:“老黃,你別理他打岔,你繼續說。”

    黃寧生說:“二,侵害健康權的賠償金兩百萬元。三,精神損害撫慰金兩百萬元。四,家人受害賠償金一百萬元。五,家人精神損害賠償金兩百萬元。六,財產受損賠償金兩百萬元。七,十幾年為冤案而奔走的費用一百萬元。”

    徐浩東哦了一聲,“這一說,一千兩百萬元好像真不算多啊。”

    沈騰說:“當事人最初要求的是兩千萬元。這一千兩百萬元,是法院與當事人商量的結果。但法院黨組和賠償委員會不敢作主。畢竟,畢竟一千兩百萬元,在全國還沒有先例。”

    徐浩東沉吟著嗯了一聲。

    黃寧生說:“二十八歲到四十六歲,祖父祖母去世,妻子下落不明,父親母親乞討為生,兩個孩子從小失學,剛起步的企業夭折……十八年,十八年的冤案,長到足以毀了一個人的一生,毀了一個家庭啊。”

    徐浩東問沈騰,“老沈,說說你的想法。”

    沈騰說:“當事人及其家屬的確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怎通過國家賠償製度實現正義恢複,補償當事人被奪走的人生,體現司法機關的誠意呢?這非常考驗司法智慧。首先,不能將這些申請天價國家賠償的冤案當事人汙名化,動輒扣上獅子大開口的帽子。當事人在蒙冤十八年之後,仍然願意申請國家賠償,將自己的訴求在法律渠道內表達,本身就代表了對法治的信任,咱們的司法機關,要對得起這份沉甸甸的信任。”

    徐浩東點著頭說:“這毫無疑義。”

    沈騰說:“其次,我國的國家賠償法,對冤案賠償實施的坐牢等於上班的標準,固然很簡便,但很可能沒有完全覆蓋到公民的真實損失,這在之前很多冤案賠償時都廣受詬病。咱們的立法機關,應在充分吸納民意之後,用足既有的司法政策,通過提高精神損害的標準,最大限度地挽回那些被冤案奪走的人生。”

    徐浩東又是點了點頭。

    沈騰說:“總之,冤案受難者的千萬級的國家賠償申請,目前雖然尚難得到法律的全麵支持。但是,人的尊嚴和國家司法公信是無價的,這是全社會的共識,應該讓法定賠償標準逐漸真實反映中國人的尊嚴和公正的價值。”

    徐浩東瞅著沈騰說:“你不是很明白嗎。”

    沈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這本來就不是我的工作。市法院吃不準,向省高院報告,省高院退回後,市法院又向市政法委報告。楊淩他們不敢拍板,事就到了我這兒,可我也吃不準,於是,事就到了你這。”

    徐浩東問:“當事人現在什狀況?”

    沈騰說:“父母年邁多病,自己住院,女兒出嫁,兒子結婚,在一私企打工。還有一個孫子,一個外孫女,全家住的是老房子,六十多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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