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劫難逃的歐洲企業

類別:未分類 作者:[美]約翰·S.戈登 本章:7.在劫難逃的歐洲企業

    “美國金融史與大國博弈(套裝共12冊) (xinshuhaige.com)”

    第二部分

    美國法律

    無情的經濟戰武器

    甚至連美國媒體都感到意外,在美國政府的圍獵名單中,歐洲企業占了一半以上,而鮮少出現美國企業的身影,這格外令人生疑。難道我們可以從中推斷出,美國企業比歐洲企業道德感更強嗎?還是我們可以從中得出結論,是美國企業更加狡猾地避開了司法部門的雷達?或更有甚者,是美國司法部門發展了貿易保護主義,為了不幹涉自家公司的生意而將注意力轉移到其他國家?這些假設都有可能。這一部分我們來研究這些問題,以了解阿爾斯通、德希尼布、西門子(明天可能就輪到空中客車)等公司是否與美國競爭者受到同等的待遇。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歐洲企業陷入困境令跨越國界的英美法係(主要是美國法律)大放異彩。它幾乎壟斷了這些商業賄賂案件的司法裁定權,而這會帶來嚴重問題,包括內部調查中搜集到的數據的安全問題。

    7.在劫難逃的歐洲企業

    從1977年開始陷入休眠狀態的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在2000年突然被重啟,用以打擊欺詐、犯罪和恐怖集團。美國正在與恐怖主義鬥爭,它不希望贓錢被用來支持犯罪分子,更不用說極端暴力活動分子,所以它將采取更加嚴厲的打擊手段。“在反腐敗鬥爭以及更廣泛地打擊經濟犯罪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其與以前打擊黑手黨和恐怖主義之間存在一些共同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輕證據、重口供的傾向。”

    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提供了一組訴諸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案例數據:1999年有3例,2001年有5例,2006年有7例,2007年上升至19例……1977—2016年,美國政府共做出478項製裁,其中138項涉及非美國的個人及企業,包括13項對法國個人及企業的製裁。

    2006年10月,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首次製裁了在美國境外行賄的一家外國企業:挪威國家石油公司違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在2001—2002年向一名伊朗代表行賄數百萬美元(賄款總計1 500萬,分11年付清),以換取其幫助公司獲得未來的天然氣合同,當然都是油水特別足的合同。挪威國家石油公司既不承認也不否認事實,但同意支付1 050萬美元罰款。兩年後的2008年12月,德國西門子因使用行賄手段獲取國際合同而被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處以8億美元的罰款。高出80倍!(順便提一句,西門子因承認行賄,同時被德國司法部判處天價罰款。)

    在瀏覽美國司法部的數據時,人們看到的是,歐洲企業不僅腐敗至極,還違犯美國實施的禁運令。它們在美國的製裁黑名單中高居榜首:“1977—2014年,在美國以違犯《反海外腐敗法》為由發起的公開調查中,有30%是針對外國企業的,而它們卻支付了罰款總額的67%。”甚至連美國媒體都對此感到十分意外。2012年,《紐約時報》的一篇文章揭露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為美國國庫貢獻了30多億美元的收入。該報記者在文章開頭指出,美國司法部製定的公司名單中存在一處異常:“名單中鮮少出現美國公司的身影。”實際上,僅有一家美國公司(凱洛格-布朗-路特公司,哈伯頓的子公司)在2009年支付了5.79億美元的罰款而位列處罰最重的公司榜單前十。排在它前麵的是西門子,在前一年支付了8億美元罰款。事實勝於雄辯:被處罰的大多是歐洲企業,而且大部分是銀行。2004—2014年,隻有一家美國銀行(摩根大通銀行)被處以罰款,金額是8 800萬美元!這與法國巴黎銀行(90億美元)、英國匯豐銀行(19億美元)、德國商業銀行(15億美元)、法國農業信貸銀行(7.87億美元)等因行賄、違犯禁運令或不遵守美國合規法律而被罰的金額相比,真是判若雲泥。

    致命的腐敗

    腐敗的確存在,本書絲毫沒有為此洗白的意思。美國政府的目標公司確實為了占領市場實施了賄賂行為。“我們別無選擇。”一位曾在數家上市公司任職的前高管對此供認不諱。他講述了1900—2000年,他是如何通過向中間人提供賄款和其他服務拿下合同的。在亞洲、拉丁美洲和非洲,腐敗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各國的公職人員都對受賄一事或多或少有些敏感。在他看來,古巴人的品德最高尚,因為他們從不收受回扣。而委內瑞拉人的表現最糟糕。“委內瑞拉總統查韋斯將公共部門和大型公司的領導班子全部換掉,問題在於他提拔的軍人對這些職責一無所知。他們屍位素餐,隻管收受賄賂。”我們的受訪者不僅親眼見過裝滿現金的行李箱,也目睹過各種灰色交易。為了混淆視聽,大筆錢款通過數家銀行的賬戶轉移,而最常見的灰色交易是把外國高官的孩子接到巴黎或法國其他的大城市,由公司私下負責支付他們的學費和公寓租金。

    回首往事,這位前上市公司高管捫心自問:“為了占有或者保住市場,我簽過無數份文件。我的確冒了許多風險,但我當時年輕氣盛,並不清楚自己在做什。而如今了解風險太大,所以我不會重走老路了。”盡管如此,他還是認為“不能屈服於美國法律的要挾,要知道,美國的公司正在使用一套極其複雜的套路在暗地做同樣的事情”。他讚成與不對美國阿諛奉承的國家建立貿易關係。簡單來說,必須見機行事。

    “我沒有犯過法國巴黎銀行所犯的錯誤,在我看來,它的高管過於天真,換句話說就是愚蠢至極。為什他們要繼續使用美元與伊朗進行交易?比如,2013年我在向伊朗出售醫療器材時就避開了美國的司法雷達。我將產品運送到德黑蘭,伊朗人免費提供石油給一家西班牙公司,然後這家西班牙公司再支付給我們與伊朗交易對等的價款。”

    如今他還會進行這樣的操作嗎?不會。“美國人到處都有耳目,專門監視他們的外國競爭對手,從來不會針對本國公司。因此,美國人可以通過隱藏在避稅天堂的公司,坦然自若地行賄或違犯禁運令。在這場遊戲中,我們始終就是被愚弄的一方。”

    西門子,美國司法部的第一個目標

    西門子案標誌著美國司法外交的轉折點。“山姆大叔”借此機會鄭重表明,它將毫不猶豫地訴諸法律武器來追捕和懲罰違反世界貿易規則的不法分子。西門子擁有超過42 800名雇員,業務遍及190個國家,將是一個完美的替罪羊,同時還能向世界傳遞一個信號。2006年,美國司法部從德國媒體得知,德國司法部正在調查西門子在全球範圍內的行賄案。美國司法部輕而易舉地獲得了這個案子的調查權。它召集西門子的高管,責令他們進行內部調查。盡管該案件與美國沒有任何聯係,而是涉及阿根廷、孟加拉、俄羅斯、伊拉克等國,盡管受到懷疑的西門子旗下子公司的注冊地在孟加拉、阿根廷和委內瑞拉,未曾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但這些都不重要。

    美國司法部何以能夠起訴西門子?有兩個理由:第一,為了在美國市場上市,西門子曾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股權證書(美國存托憑證);第二,幾筆疑似行賄的款項通過美國境內的銀行賬戶轉移。西門子與美國的聯係就此建立,美國司法部因此能夠對其提出指控。西門子隻需進行內部調查,自證其罪。它聘請紐約德普律師事務所和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在34個國家展開調查。它們嚴格審查了數以百萬計的文件,同時無數詳細的報告被送到美國司法部。美國司法部對彼此合作得天衣無縫感到很滿意。然而這並沒有讓它手下留情:西門子遭受了雙重罰款,不僅分別向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了4.5億美元和3.5億美元罰款,而且還在2008年向德國政府繳納了5.96億歐元罰款。總計超10億美元!顯然,西門子沒有享受到“一罪不二審”原則的待遇,因為同一事實而被處罰兩次。這證明“一罪不二審”隻是一項原則,而不是具有強製約束力的國際法。

    阿爾卡特-朗訊:曆經苦難的前法國電信設備巨頭

    阿爾卡特的前身是法國電力總公司,它經曆過輝煌,也陷入過低穀。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阿爾卡特是全球電力設備行業的佼佼者(業務包括數字電話轉換、海底電纜、移動網絡、呼叫中心、衛星等)。該公司還在光學網絡市場、DSL(數字用戶線路)接入係統和路由器等方麵處於世界領先地位。20世紀90年代末,阿爾卡特的業務遍及130個國家,營業額高達幾十億歐元。然而之後,公司情況卻急轉直下。2000年初,因經濟形勢變得更加嚴峻,阿爾卡特經營損失慘重(2002年約為50億歐元),被迫裁員30 000人。公司的解決辦法就是,於2006年與美國朗訊公司“聯姻”。這次合並得到了金融市場的積極響應。兩家公司強強聯手:阿爾卡特帶來歐洲市場,而朗訊則能帶來美國合同。合並後的新公司為全球重量級企業,其價值達到210億歐元,並占領了40%的DSL接入係統市場份額。在將自己賣給美國夥伴之前,阿爾卡特謹慎地處理了敏感的業務部門:它將衛星和安保部門出售給泰雷茲集團,這些戰略資產最後還是留在法國人手中。

    但是這場“聯姻”很短暫,兩家公司的管理層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公司為此屢次受挫。阿爾卡特-朗訊沒能守住原本的市場,更不用說占領新的市場了。接踵而來的就是裁員、縮小公司規模。這次合並最後以失敗告終。與此同時,阿爾卡特從2006年開始在法律糾紛中苦苦掙紮。

    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始調查阿爾卡特於2001—2006年在哥斯達黎加、洪都拉斯、中國台灣和馬來西亞行賄一事。2007年,在邁阿密被捕的阿爾卡特前高管承認向哥斯達黎加的國有公司領導行賄,因此被判處30個月的監禁。他的認罪行為有助於美國司法部起訴其前雇主阿爾卡特。阿爾卡特在2010年支付1.37億美元罰款以終結此案:分別向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9 200萬美元和4 500萬美元罰款。5年後,阿爾卡特-朗訊被芬蘭諾基亞公司收購。第二年,公司被巴黎證券交易所除名,阿爾卡特-朗訊不複存在。

    被政府放棄的阿爾斯通變成美國企業

    2010年,美國人發出了警告:美國司法部提起一項針對法國阿爾斯通的訴訟。美國人認為阿爾斯通的腐敗行為讓人忍無可忍。阿爾斯通行賄多年,導致多場官司纏身,但卻沒有任何改變。2004年,阿爾斯通因向公職人員行賄而被墨西哥法院判處數千萬美元的罰款,而且在兩年之內不能參與競標政府合同。2008年,意大利也做出了同樣的判決。2011年,瑞士法院認定阿爾斯通在突尼斯、拉脫維亞和馬來西亞有腐敗行為以及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判處阿爾斯通支付4 000多萬歐元的罰款。殷勤的瑞士人知道美國人也對阿爾斯通案件感興趣,於是將阿爾斯通的全部案卷移送給美國司法部,幫助美國完善了公開的案件資料。

    2010年,柏珂龍已經擔任了7年阿爾斯通首席執行官。前阿爾斯通電網公司的法務總監皮埃爾·拉波特聲稱,柏珂龍非常清楚公司內部存在腐敗,但糟糕的是他早已對此習以為常。“其實柏珂龍在2003年入職阿爾斯通的時候就發現了公司的腐敗行為,但是他既不知道如何糾正,也不願意與之鬥爭。恰恰相反,他給腐敗披上合法的外衣,使腐敗呈現普遍化趨勢。此外,美國司法部在其2014年12月22日的決定中合理地指出,阿爾斯通在事發時和美國司法部做出決定時(2014年12月)都沒有合規部門和有效的合規計劃。實際上,合規計劃根本沒什效果,純粹是虛構的幻想。布魯諾·維戈涅先生將會向您解釋,我們已經做了相關努力,但是仍不能阻止腐敗繼續橫行。這個案子最令人煩惱的是,我們在努力使腐敗合法化的同時,還要處理針對這樣一套普遍且成體係的腐敗係統提起的訴訟。”可以說,美國人總有理由找阿爾斯通的麻煩,要求公司進行內部調查。阿爾斯通將這項任務委托給了溫斯頓·斯特朗律師事務所。該律師事務所得出的結論令人沮喪,它證實了公司管理層的行賄行為。柏珂龍一下子慌了,他斷絕了與溫斯頓·斯特朗律師事務所的來往,解雇了公司的法務總監弗雷德·艾因賓德,並“從背後踹了他一腳”,因為弗雷德·艾因賓德竟敢建議與美國司法部進行廣泛的合作。隨後,凱斯·卡爾取代了他的位置。

    柏珂龍認為自己已經處理妥當,終結了行賄案,無懼美國的威脅,然而麻煩卻接踵而至。2012年,阿爾斯通涉嫌在讚比亞和斯洛文尼亞行賄。國際金融機構開始認真考慮阿爾斯通領導人的職業道德。世界銀行將阿爾斯通從其招標名單中剔除。次年,公司11名高管因涉嫌在聖保羅地鐵建設項目中行賄和洗錢,而被巴西司法部門調查。2014年,英國人又因突尼斯、波蘭、印度的市場異樣開始監視阿爾斯通。至於法國的司法部門,因無所作為而顯得有些格格不入。2012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其反腐敗報告中對此頗有怨言,指責法國司法部門的滯後,甚至是無動於衷。

    阿爾斯通已經被逼到了角落,而美國卻在2013年繼續進攻。美國司法部這次將目光放在印度尼西亞。阿爾斯通的一名高管被官方委員會指控向一名政客行賄30萬美元,以贏得發電廠的建設項目。印度尼西亞警方搜查了阿爾斯通在當地的辦公室,並獲取了數位公司領導人簽署的敏感文件。他們其中有一位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即弗雷德克·皮耶魯齊,阿爾斯通鍋爐部門的全球負責人。

    盡管接二連三地受到指控,柏珂龍始終拒絕美國司法部提出的協議:阿爾斯通承認行賄事實,認罪,支付罰款,然後結案。結果就是美國人繼續展開他們的調查,對數位阿爾斯通高管提起刑事訴訟。

    恐慌逐漸在公司總部蔓延。公司內部警告可能成為美國司法部目標的大約50名高管盡量不要出國。美國人的手到底能伸多遠?答案很快揭曉。2013年4月,弗雷德克·皮耶魯齊在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被逮捕,之後被關押在一座高度警戒的看守所。美國政府沒有善罷甘休,繼續逮捕了4名阿爾斯通高管,並希望將其他人也一同抓捕入獄。美國政府甚至提出要阿爾斯通繳納10億美元罰款。這種大放血對公司來說是致命的。而且,公司沒有準備足夠的資金以應對這種法律事故。總之,阿爾斯通這次難逃美國人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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