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黑暗之犬(3)

類別:未分類 作者:(美)托馬斯·沃爾夫 本章:第273章 黑暗之犬(3)

    “托馬斯·沃爾夫係列(套裝共3冊)(天使,望故鄉+時間與河流+網與石) 書海閣(w)”

    與此同時,馬修斯先生,也從震驚中恢複過來了,他笨拙地從地埂上爬下來,連續、大聲地衝朗大叫起來:

    “我要把你逮起來!我要把你逮起來!我要把你逮捕送到監獄去,我會這做的!”這個威脅現在似乎有些多餘了,因為他以前就多次逮捕過朗。

    有人披露,事情是這樣的:朗整夜都和一些喝醉酒的歌舞團姑娘們開著他那輛一九一款的名牌凱迪拉克汽車四處兜風,這名警官在洋槐街的坡頭處逮著了朗,他命令朗開車送他去警察局,就在車子從山坡向下猛衝時,在街角處發生了車禍,他一路瘋狂地向司機尖叫著:“停車!停車!讓我出去!你被捕了!該死的,我會為此把你逮起來的,我說到做到!”

    此外,據目擊者稱,就在車禍發生的那一刻,這個胖警察很優雅地從清晨明媚的陽光中滑過,翻了兩個筋鬥,紮紮實實、周周正正地一屁股摔在地上,他驚得半晌沒回過神來,但是嘴仍然不停地咕噥著:“停車!停車!不然我就逮捕你!”

    在謝潑頓家門前的大街對麵,內布拉斯加·克蘭家的上麵,就是薩格斯上尉的家。他是一位殘疾人,雙腿高位截肢。他身體的其他部位骨架寬大,肩膀渾圓,雙手厚實有力,他粗壯的脖子和刮得光潔的闊嘴巴使他看起來野蠻而果斷。要是他在殘肢上套了木製假肢時,他就會拄著拐杖走路;其他時間,他就在截肢的殘腿上綁一塊破舊的皮革襯墊,然後四處挪動。他的一條腿在冷港戰役[24]中給打斷了,另一條嚴重受傷不得已截掉了。盡管他雙腿截肢,身材魁梧,隻要他願意,他還是會以驚人的速度向前移動。要是他被人惹怒了,他會把拐杖當木棒,六英尺範圍內可以將對方打倒在地。他的妻子是一位個子矮小、身體虛弱的女人,對他十分順從。

    他的兒子,“外野手”[25]薩格斯,三十出頭,即將飛黃騰達。他曾是一名職業棒球手。後來,他僅靠一個月租金的錢,租下了一個空商鋪,在那安裝了全鎮第一台電影投影儀。現在他在廣場開了“公主”和“快樂至尊”兩家分店,他的職業生涯就是一夜暴富的神奇寫照。

    一月份某個寒冷的夜晚,在麥克弗森家門前的大街上,一匹馬在結了冰的路麵上滑了一下,摔斷了腿。人們麵色陰沉地圍聚在房子四周,不久喬治聽見了兩聲槍響,馬克舅舅表情難過地返回,遺憾地搖了搖頭,咕噥道:“真可惜!真可惜!”然後開始狠狠地譴責市政府把人行道修得如此光滑,山坡如此陡峭。男孩生活中的光亮和溫暖消失了,四周充滿了黑暗的恐懼。

    在較低的一側,有一條小巷穿過他舅舅家的房子,小巷緊挨著一排寂寞的鬆樹。那還有一個沾滿泥巴的大樹樁,每逢聖誕節早晨和七月四號[26],男孩子都會把鞭炮放在那個大樹樁上燃放。有一年的七月四號,魯弗斯·希金森,即哈利的哥哥,帶來了一個玩具大炮和一個大黃色的紙袋,麵裝滿了散火藥。他把一根火柴扔了出去,正好掉進了火藥袋,正當他彎腰取更多的火藥時,紙袋爆炸了,正好炸在他的臉上。他像個瘋子似的尖叫著沿小巷衝去,他的臉黑得像黑人,眼睛也看不見東西了。他疼痛難耐,在家四處亂跑,從一個屋子竄到另一個屋子,誰也無法使他平靜下來,也無法阻止他到處亂跑。醫生到來後把火藥從眼睛弄了出來,一連幾個星期他的臉都浸在油。後來他的臉上全結了硬硬的痂,這些痂脫落後並未留下任何疤痕,盡管當時人們都說他“可能要帶著疤痕過一輩子了”。

    在山上他舅舅那間新磚房的後麵,有一間小木屋,那是他外祖父四十多年前蓋的,現在喬治和他的姨媽芒住在那兒。再朝山上走就是彭諾克家的房子和希金森家的老房子;街對麵則是麥克弗森家的房子,新刷的塗料總給人一種嶄新、幹淨、整潔、明亮的感覺。再往上走,洋槐街和查爾斯街交匯於山頂,左側是一座巨大、老式、山形牆結構的棕色房子,寬大的門廊,客廳,橡樹環繞的走廊,還有馬車通道,房前傲然挺立著數棵巨大、高貴的橡樹。一些來自南卡羅來納州的富人住在那。一位黑人司機每天駕著馬車接送他們。他們從不和街上的其他人交談,因為他們太高貴了,隻和上流階層打交道。

    在查爾斯街對麵的一個拐角處,有一間磚房,麵住著一個女人和她年邁的母親。這個女人是一位心地善良的人,她長著蓬鬆的棕紅色頭發,鷹鉤鼻子,紅撲撲的臉,牙齒向外翹著。大家都稱她“漂亮波莉”,因為她長得像鸚鵡,也具有鸚鵡般的嗓音。她在“快樂至尊”劇場播放電影時彈奏鋼琴[27],每天晚上,她的演奏一結束,觀眾就會大聲地喊起來:“音樂,波莉,音樂!波莉,音樂,波莉!漂亮波莉!”

    她似乎一點也不介意,然後又開始演奏起來。

    “漂亮波莉”有一個名叫詹姆斯·米爾斯的男友,但“公爵”這個綽號更廣為人知,因為他經常穿著瀟灑的騎手服,或者穿著他本人認為的英國貴族式的騎手服。他戴著一頂圓頂窄邊禮帽,紮了一根寬大的硬領巾,穿了一件淺黃褐色緊身背心,緊身背心最下端的扣子總是漫不經心地解開著,外穿一件緊身格子花紋騎手外套和褲子,華麗的馬靴、耀眼的靴刺,拿握一根短馬鞭。他經常穿著這身裝束。早上起床時,他就會穿上這身行頭,然後穿著它走過廣場,踏上小鎮的大街,去米勒和卡什曼的馬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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