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黑暗之犬(9)

類別:未分類 作者:(美)托馬斯·沃爾夫 本章:第279章 黑暗之犬(9)

    “托馬斯·沃爾夫係列(套裝共3冊)(天使,望故鄉+時間與河流+網與石) 書海閣(w)”

    這是迪克的最後一槍,他沒有失手,子彈擊中了副警長韋恩·福勒克,正好打在腦門正中央,把他射死在馬背上。緊接著,追捕隊員看見黑人再次瞄準了,但沒有槍聲。迪克啪的一聲打開槍的後膛,然後把槍扔掉了。追捕隊員歡呼起來,然後向前衝了過去。迪克轉過身,跌跌撞撞地跑了幾碼,那是他距岩石密布、冰冷小溪之間的一段距離。

    他在那兒做了一樁奇特的事——一樁日後人們反複猜測的事,一樁無人理解的事。原本以為他會進行最後一次突圍,他會涉過小溪,在他們趕上來之前得以逃脫。然而,他來到小溪邊,鎮定地坐在岸邊,神態平靜、有條不紊,猶如坐在軍營的吊床上,他解開了鞋子,脫了下來,把它們整齊地擺放在身邊,然後像個士兵一樣筆挺地站了起來,光著腳,慨然麵對這群烏合之眾。

    騎馬的人最先來到他跟前。他們騎著馬圍住了他,並開了槍。他朝前仆倒在雪地,渾身全是彈眼。追捕隊員下了馬,把屍體翻了過來,其他人也趕了過來,又在他身上補了無數窟窿。他們抬起屍體,在脖子上套上了繩索,然後吊在一棵大樹上。之後,這幫人朝著渾身彈眼的屍體又一陣射擊,直至子彈打光才肯罷休。

    到早上九點時,消息已經傳到了鎮上。十一點左右,那群人沿著河堤返回了。一大群人來到威爾頓大街的那一頭去迎接他們。治安官騎著馬走在隊伍前麵。迪克的屍體像一條麻袋橫搭在馬鞍上,馬的主人是他打死的一位警員。

    就這樣,迪克又回到了鎮上,渾身彈孔累累,幾乎快成了碎片,暴露在人們仇恨、病態的目光下。人群又回到了南大街原來的出發地點。他們在一家殯儀館前停了下來,那距迪克單膝跪地槍殺約翰·查普曼的地方不到二十碼遠。他們取下了那具遭受嚴重摧殘的軀體,把它掛在殯儀館的窗子示眾,這樣全鎮的男女老少都能看得到。

    這就是他們最後一次看到他的情形。沒錯,他們所有人都看到了。最後,他們都看到了。他們,蘭迪和蒙克,他們其實不願去看,但後來還是去了。這就是人的本性,永遠無法改變。他們反感,他們戰栗。他們說他們不會去,但最終還是去看了。

    內布拉斯加是他們當中唯一一個沒有撒謊的孩子。由於他天性誠實正直,奇怪地將無知、野蠻、英雄主義、殘酷、柔情融為一身,他一開始就坦言自己要去,而且等待得極不耐煩,不時蔑視地吐著唾沫,而其他人卻為自己的虛偽尋找借口。

    最後,他們都去了。他們都看見了那具屍體——那具破碎不堪、像誘餌一般的屍體毛骨悚然地高掛在那兒——他們沮喪地想使自己相信眼前這個東西曾經溫柔地同他們說過話,是他們值得信賴的夥伴,是他們摯愛、尊敬的人。他們感到惡心、恐懼,內心極不舒服,因為他們無法明白自己生活中闖入的有些事情。

    雪已經不下了。雪也融化了。街道被眾人踩得泥濘不堪,在破舊的殯儀館前,人群摩肩接踵、你推我搡,內心充滿恐懼。

    在麵,有一張破舊的拉蓋桌子,一把轉椅,一個鑄鐵爐子,一個枯萎的蕨類植物,一張粗劣裝裱起來的資格證書,透過窗戶,可以看到那個野蠻者可怕的軀體,就像大塊撕裂的誘餌。孩子們見狀,嘴唇都變白了,伸著脖子轉向別處,然後又勉強地把眼睛轉過來,入迷地集中在這個可怕的情景中,然後伸長脖子,再次移開視線,在爛泥中不安地挪動著,卻不願走開。他們抬頭望著天空灰蒙蒙的煙霧,看著周圍暗淡、茫然的麵孔——人們一個個目瞪口呆,這些人有:賭場遊手好閑的懶漢、街頭的無賴、闖蕩江湖的騙子——都是他們生活中熟知的,也是他們閱曆的一部分,都是他們生活圖景中熟悉、活生生的人。

    有些東西闖進了生活——闖進了他們的生活——這是他們以前從未了解過的東西。有點像陰影,像令人迷惑、憎惡的邪惡和黑暗。他們知道,大雪終會結束,天空的陰霾終會消散,樹葉、草葉、幼芽、鳥兒,還有四月都會重來——一切都會變得和往昔大不相同。白晝的光亮又會親切地照耀。眼前的一切會像噩夢一般煙消雲散。然而並非完全如此,因為他們仍能回想起他們對同類、對人類靈魂深處某種可憎的、無法說清的神秘懷疑和嫌惡感,他們知道自己不會忘記。

    在他們身旁有一個人,正在對一小群聽得津津有味的人講述他自己的英勇事跡。蒙克扭頭看了看他。那是一個獐頭鼠目的家夥,眼神詭秘而不安,長著雜種狗一般的嘴巴,下巴幹瘦。

    “我是第一個擊中他的人,”他說,“你們看到那個窟窿了沒有?”他用一根髒手指指著。“就是眼睛正上方的那個大窟窿?”

    他們轉身瞪大眼睛盯著看,眼神迷迷糊糊的,好像上了麻醉藥,好奇地呆望著。

    “那是我打的,”這個英雄說,一麵轉身向旁邊的泥地吐了一口帶煙汁的唾沫,“我就是在那兒打倒他的。該死的,他吃了槍子兒還不知道什東西打中了他。這個婊子養的,還沒著地就死了。後來他們都過來,向他的身上開槍。不過,第一槍可是我打的。嗨,該死的!”他沉默了片刻,搖了搖頭,又吐了一口,“我們讓他的身體塞滿了鉛彈。嗯,真是該死,”他肯定地說,堅定地點著頭,“他們數了一下,共有二百八十七個窟窿。我們肯定在他身上打了三百個窟窿。”

    內布拉斯加和往常一樣,無所畏懼、直言不諱,他突然轉過身,把兩個手指搭在自己的嘴唇上,蔑視地大大啐了一口。

    “是——是我們!”他咕噥著說,“我們殺死了一個大塊頭!我們——我們宰了一隻大猩猩,我們真的宰了!……快走吧,哥們兒,”他態度生硬地說,“我們開路吧。”

    他毫無畏懼,神態堅定,不為任何恐懼、疑慮所動,然後就走開了。兩個臉色蒼白、深感厭惡的孩子迅速跟了上去。

    一兩天內,誰也沒有再次邁進迪克的房間,後來蒙克跟著蘭迪和他父親一起走了進去。小房間纖塵不染、空落落的,和以往一樣整潔。直到現在,小房間的一切仍然保持原樣,沒有改變和挪動。甚至連屋內簡樸的氛圍都仿佛使人想起那個黑人最近寄居於此的可怕畫麵來。

    這就是迪克的屋子。他們都知道這一點。不知怎的,他們都知道再也沒有人會住在這了。

    謝潑頓先生走到桌子旁,拿起迪克那本仍然攤開放著的舊《聖經》,舉到燈光下看著,看著迪克最後一次、並做了標記的地方。過了一會兒,他沒有同他們說話,便靜靜地讀了起來: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來到安靜的水邊。他重新喚醒我的靈魂,以自己的名引導我踏上正路。沒錯,我雖然走過死亡的幽穀,卻不怕任何邪惡,因為你與我同在……”[36]

    讀完後,謝潑頓先生合上書,把它放在桌上,放在迪克擺放的老地方,他們走出房門並鎖好。此後他們再也沒有進過那間屋子。

    多年已然過去,這一切都已消逝。大家各奔前程。可是,往昔故人的音容常會回來,重又出現,沿著時間無聲、永的軌跡,重新出現在不朽的時間長河,在喬治·韋伯的記憶中點亮。

    一切重又歸來——兒時的聲音,踢球的砰砰聲,迪克的走動,穩步的走動,迪克的走動,默然的走動,狂暴的世界和沉靜中,有個東西在移動,在夜移動。隨後,他會聽見狂響的鍾聲、人群的喧囂、犬吠之聲,也會感到那個永不消失的陰影正在靠近。接下來,他會再次看見那間小房間、那張桌子和那本書。那首古老讚美詩中田園詩般的神聖會再次襲上他的心頭,他的內心會因迷茫和懷疑驚奇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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