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尼子與其音樂理論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郭沫若.. 本章:公孫尼子與其音樂理論

    《漢書·藝文誌》麵有“《公孫尼子》二十八篇”,列在儒家,注雲:“七十子之弟子。”又有“《公孫尼》一篇”,列在雜家。論道理應該是一個人。

    《隋書·經籍誌》麵有“《公孫尼子》一卷”,也列在儒家,注雲:“尼似孔子弟子。”這“一卷”恐怕就是《漢書》列入雜家的那“一篇”。注語與班固不同,當是長孫無忌別有所據。

    現在這兩種書都遺失了,但要感謝《隋書·音樂誌》,它引列了梁武帝的《思弘古樂詔》和沈約的《奏答》。在這《奏答》麵使我們知道“《樂記》取《公孫尼子》”,《公孫尼子》的一部分算在《禮記》中被保存著了。

    《樂記》也整個被保存於《史記·樂書》麵,張守節《正義》亦雲:“《樂記》者公孫尼子次撰也。”張說大體根據皇侃,皇侃與沈約為同時人,兩個人的說法正可以為互證。

    現在的《樂記》是《禮記》的第十九篇,據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鄭注雲:“此於《別錄》屬《樂記》,蓋十一篇合為一篇。十一篇者,有《樂本》,有《樂論》,有《樂施》,有《樂言》,有《樂禮》,有《樂情》,有《樂化》,有《樂象》,有《賓牟賈》,有《師乙》,有《魏文侯》。”這篇次是據劉向《別錄》,但今本《樂記》的次第和這不同,《史記·樂書》的次第也有顛倒,張守節雲:“以褚先生升降,故今亂也。”

    《藝文誌》雲:“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記》。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劉向的《樂記》與王禹怎樣“不同”,可惜沒有詳說,大約以一篇為一卷,隻是少一卷的原故吧。《藝文誌》樂類,兩種都有著錄,一作“《樂記》二十三篇”,一作“《王禹記》二十四篇”。

    劉向的二十三篇的前十一篇即今存《樂記》的十一篇,其餘十二篇僅存目錄。孔穎達《禮記·樂記疏》雲:“案《別錄》十一篇餘次,《奏樂》第十二(疑本作‘《泰樂》’,即《呂氏春秋》的‘《太樂》’),《樂器》第十三,《樂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疑本作‘《音始》’,即《呂氏春秋》之‘《音初》’),《樂穆》第十六,《說律》第十七,《季劄》第十八(案見《左傳》襄二十九年),《樂道》第十九,《樂義》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頌》第二十二,《竇公》第二十三(案即《周官·大司樂章》)是也。”

    今存《樂記》取自《公孫尼子》,沈約與皇侃既同為此說,大約《公孫尼》原書在梁時尚為完具。然據現存的資料,十一篇的次第已經有三種,不知道哪一種是公孫尼子所原來有的,或者都不是。而內容也有些疑問。例如《樂論篇》言“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而《樂禮篇》則言“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又如《樂論篇》言“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樂化篇》言“樂極和,禮極順”,而《樂禮篇》則言“樂極則憂,禮粗則偏”。這些顯然不象是一個人的論調。《樂禮篇》很可疑,因為麵有一節,差不多和《易·係辭傳》完全相同,我現在把它們並列在下邊:

    《樂記》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

    卑高已陳,貴賤位矣。

    動靜有常,小大殊矣。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

    則性命不同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地氣上齊,天氣下降,

    陰陽相摩,天地相蕩,

    鼓之以雷霆,

    奮之以風雨,

    動之以四時,

    煖之以日月,

    而百化興焉。

    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

    樂著大始,而禮居成物。

    《易·係辭上傳》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動靜有常,剛柔斷矣。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

    吉凶生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變化見矣。

    是故

    剛柔相摩,八卦相蕩,

    鼓之以雷霆,

    潤之以風雨,

    日月運行,

    一寒一暑;

    乾道成男,

    坤道成女;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這無論怎樣,有一邊總免不了是剿襲。因此關於《樂禮》的一節應該不是公孫尼子的東西,至少也應該懷疑。

    此外《樂言》、《樂情》、《樂化》、《樂象》四篇,都有與《荀子·樂論篇》同樣的文句或章節。論時代,荀子當後於公孫尼子,但荀子不至於整抄前人的文字以為己有。

    因此我認為今存《樂記》,也不一定全是公孫尼子的東西,由於漢儒的雜抄雜纂,已經把原文混亂了。但主要的文字仍采自《公孫尼子》,故沈約與皇侃雲然耳。因此我們要論公孫尼子,就應該把這些可疑的來剔開,才比較可以得到他的真相。至於《呂氏春秋》、《毛詩傳》、《漢書·樂誌》等的抄取,那都是不成問題的。我現在把三種篇次和與別書的關係表列如次:

    關於公孫尼子本人,我們所能知道的實在太少。班固說是七十子之弟子,即是孔子的再傳弟子,大概是根據《賓牟賈》、《師乙》、《魏文侯》三篇所得到的推論。《賓牟賈篇》載賓牟賈與孔子論樂,《師乙篇》是子貢問樂於師乙,《魏文侯篇》為文侯問樂於子夏,但這些僅足以表示作者的年代不能超過孔子及其門人而已。長孫無忌別立異說,以為“似孔子弟子”,或者長孫無忌時,“《公孫尼子》一卷”尚存。其中有與孔子問答語也說不定。我疑心七十子麵的“公孫龍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歲”(《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的怕就是公孫尼。龍是字誤,因有後來的公孫龍,故聯想而致誤。尼者泥之省,名泥字石,義正相應。子石,《集解》引“鄭玄曰楚人”。《家語》作“公孫龍,衛人”,那是王肅的自我作古。

    再從《樂記》中去找內證時,《樂本篇》論五音,稱“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雖然在比附上不免出於牽強,但還沒有沾染到五行的色彩。又如說到八音,如“金石絲竹,樂之器也”,也沒有沾染到八卦的氣味。(八卦及《易》之製作隻是戰國初年之物。)

    關於性的見解,也和孔子相近。《樂本篇》言:“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頌也。(靜性動頌為韻,頌者容也,今《禮》作欲,此據《樂書》改。)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這和孔子的“性相近,習相遠”正一脈相通。有的學者特別看重這幾句,以為是近世理學的淵源(黃東發、陳澧等),然而宋儒的理學是把理與欲分而為二,而公孫尼子的原意卻不是這樣。他是以為好惡得其節就是理,不得其節就是滅理。所以他說:“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史記·樂書》)順說是真,反說便不真。宋儒卻是反說:“去人欲,存天理。”這是誤解了公孫尼子。

    由這些內證上看來,公孫尼子可能是孔子直傳弟子,當比子思稍早。雖不必怎樣後於子貢、子夏,但其先於孟子、荀子,是毫無問題的。《藝文誌》列他的書目在魏文侯與李克之後,孟子、孫卿子(荀子)之前,看來也很有用意。

    荀子在樂理上很明顯地是受有公孫尼的影響,但《荀子》書中卻沒有他的名字。《強國篇》中有一位公孫子譏議楚國子發滅蔡而辭賞的事,與《樂記》中“刑禁暴,爵舉賢,則政均矣”的主張相近,大約就是這位公孫尼子吧。

    中國舊時的所謂“樂”(嶽),它的內容包含得很廣。音樂、詩歌、舞蹈,本是三位一體可不用說,繪畫、雕鏤、建築等造型美術也被包含著,甚至於連儀仗、田獵、肴饌等都可以涵蓋。所謂“樂”(嶽)者,樂(洛)也,凡是使人快樂,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東西,都可以廣泛地稱之為“樂”(嶽)。但它以音樂為其代表,是毫無問題的。大約就因為音樂的享受最足以代表藝術,而它的術數是最為嚴整的原故吧。

    人有感官自不能不圖享受,故“樂”之現象實是與人類而俱來。然自人類進化到有貴族和奴隸的階段,則一切享受均不能平均。高度化的享受為上層所壟斷,低級者留之於下層,甚至連低級者有時亦無法享有。故爾到社會達到另一個階段的時候,對於這享受的分配便不免有新見解出現。

    殷、周是奴隸製時代,上層的貴族早就有鍾磬琴瑟笙竽等相當高度的音樂及其它感官的享受,但作為奴隸的人民卻和他們有天淵之隔。因此在春秋、戰國當時,奴隸製逐漸解體的時候,思想家對於這享受的不平衡便有了改革的反應了。

    墨家是主張“非樂”的:但他並不是認為為樂(嶽)不樂(洛),而是認為費財力、人力、物力,老百姓既不能享受,貴族們也不要享受。

    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芻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宇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非樂上》)

    道家也是主張非樂的,但他們更進了一步,並不是因為為樂不合實利,而是因為樂根本有害。老百姓們不能享受正好,貴族們尤其不應該享受。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防。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第十二章)

    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二曰,五聲亂耳,使耳不聰;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顙;四曰,五味濁口,使口厲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飛揚。此五者,皆生之害也。(《莊子·天地》)

    這兩派的主張,從社會的意義上來說,都可算是對於貴族享受的反對。但從學理上來說,兩家都是主張去情欲的,故爾對於情欲的享受也就同樣地反對了。所不同的隻是墨家主張強力疾作,道家主張恬淡無為,墨家是蒙著頭腦苦幹,道家是閉著眼睛空想。

    儒家卻是不同,他是主張享受的。他不主張去欲,而主張節欲,故爾享受也應該節製。他主張“與民同樂”,貴族既能享受,老百姓也能享受。一種學說的主張,和人的性格教養應該是有關係的。孔子是喜歡音樂的人,他也懂得音樂,自己能夠彈琴鼓瑟,擊磬唱歌。“子在齊聞《韶》,(學之)三月,不知肉味”(《論語·述而》,《史記·孔子世家》有“學之”二字),你看他學習音樂是怎樣的專心。“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八佾》),從美與善兩方麵來批評作品,你看他是怎樣內行。“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子罕》),他實際上是一位樂理家兼演奏家。真的,孔子是一位多才多藝的人,他自己說過:“吾不試,故藝。”(《子罕》)試者淺嚐也,他不肯淺嚐,故能夠對於藝術有所深造。

    《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八佾》)

    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泰伯》)

    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縱)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八佾》)

    以上是《論語》中所見孔子對於音樂的批評。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述而》)

    子於是日哭,則不歌。(《述而》)

    “點,爾何如?”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曰:“莫(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夫子喟然歎曰:“吾與點也。”(《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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