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故地重遊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貳更2 本章:第12章故地重遊

    大乾娶親的規矩,李平安懂。

    然而定親怎談條件,李平安就不懂了。

    當年是官配婚姻,挑了個合適的日子就將媳婦娶回家,老泰山早就盼著嫁女兒,所以沒有任何為難。

    唐英要娶的女子就不同了,官家千金,知書達理,得父母兄弟寵愛,可不會輕易嫁出去。

    吃了幾杯酒,雙方熟絡了。

    陳主事提出

    “唐老弟,我這要求有些突兀,非是小女不孝順公婆,實屬懸筆胡同那兒太小了……”

    民間百姓娶親,九成九與父母同住,既方便孝順長輩,又是同族而居增加凝聚力。

    分家而居在外人眼中,就是家庭不睦。

    尋常人還好,若是官員分家,理論上可以削職、貶官。

    李平安眼底閃過喜色,他早就想與唐英分家,絕非是想過二人世界,實屬兒子實力有些差。

    一旦殺劫來臨,或許遭受波及。

    表麵露出為難神色:“咱就這個兒子,還指望他養老,怎能分出去住?”

    “唐老弟,分開住又不是分家,若是銀錢不夠,我可以拿一些。”

    陳主事說話時,給身旁男子使了個眼色。

    男子輕咳一聲,明白該自己唱白臉,拉了拉臉說道:“本官那小妹嬌生慣養,自幼學的琴棋書畫,也不會照顧人……”

    “若是唐先生身邊缺少使喚丫鬟,本官可以送您幾個!”

    話中意思很明顯,自己妹妹嫁入唐家,絕不是去照顧人,更不能受任何委屈。

    “陛下嫁女,尚要侍候公婆,莫非陳大人的女兒比公主還尊貴?”

    李平安目光掃過男子,稍稍顯露殺氣,嚇得對方真成了白臉,眼見席間氣氛凝重,話音一轉。

    “不過分居也可以,其他事陳大人可要鬆鬆口。”

    “自然自然,多謝唐老弟體諒。”

    陳主事確實疼愛女兒,否則也不會厚著臉讓親家分居,些許彩禮嫁妝之類,遠不如女兒過得舒服些重要。

    又商議了一刻鍾。

    大體事宜流程定下,具體的吉時吉日還要請人算。

    陳家雖不是高門大戶,卻也是要臉麵的官宦人家,到了這一步,隻要不出現大亂子,唐英的親事算是定了。

    正事說罷,席間氣氛頓時輕鬆。

    陳主事混跡官場半輩子,自是酒場上的豪傑,酒至半酣談性上來了,天南海北江湖廟堂無所不說。

    “建武三十九年時候,我奉命去徐州路城,查人口失蹤案……”

    李平安眉頭一挑,此案似是聽燕赤霄講過,不過可以聽聽朝廷對此事的定性、記錄。

    陳主事繼續說道:“本以為是盜幫、丐幫之流為禍,未曾想竟是出了買賣百姓的狗官……”

    “狗官買賣人口得來的銀子,全都用於行賄,連帶其頂頭上司一並抓進天牢……”

    案件中間穿插陳主事在路城見聞,譬如城中隨處可見的餓殍挺屍,譬如丟失兒女的父母,行屍走肉般在街頭遊蕩。

    尤其是陳主事一口一個狗官,讓陪同的幾個晚輩麵色很不自然,場麵頗有幾分滑稽。

    李平安疑惑道:“我聽人講路城案,似是那狗官為了巴結崔家……”

    “咳咳咳,可不敢亂說。”

    陳主事立刻打斷說道:“那都是民間傳聞,當不得真,一切以朝廷調查為準!”

    “原來如此。”

    李平安問道:“陳兄在刑部當值,有沒有遇到詭異、非同尋常的案子?”

    “當然有,為數不少。”

    陳主事沉聲道:“不過為了國朝安定,此類案件不會對外公布,即使公布也會掛在江湖賊人頭上!”

    李平安微微頷首,理解朝廷的做法。

    前世沒有妖魔鬼怪,朝廷會忽悠百姓信奉,以加強精神控製奴役。

    大乾真的有鬼怪,朝廷反而竭力捂著,大力打擊佛道之外的淫祀邪祭,唯恐有人借鬼怪名頭製造混亂。

    兩家人邊吃邊聊,五六壇酒入腹。

    李平安三人麵色如常,反觀陳家幾個人,個個臉紅耳赤。

    陳主事眼見著酒場上比不過,索性撇下官員的臉麵,抓住李平安的手,半醉半醒的說道。

    “今兒與唐老弟相見恨晚,往後咱們就是兄弟了!”

    李平安不明白這廝什意思,含糊著點點頭:“陳兄說得對。”

    陳主事鄭重道:“那小女也就是唐老弟的女兒,可要好生照顧,不能有偏倚……”

    “陳兄放心,定不會讓兒媳受委屈。”

    李平安給不了權勢、金銀之類的允諾,但是有一點絕對冠絕大乾,那就是真切的視男女平等。

    或者說,真切的認為人生而平等。

    眼見陳主事要醉過去,李平安讓唐英送未來老丈人、幾位內兄回家,自己與媳婦去樓下櫃台結賬。

    掌櫃的劈啪啦打了通算盤:“誠惠十六兩七錢。”

    李平安摸出二十兩銀錠,等著對方過戥子找錢,隨口問道:“怎沒見過你們東家?”

    掌櫃的說道:“東家做的是大生意,顧不得這小買賣,也就開張的時候來過一回。”

    “厲害厲害!”

    李平安讚歎幾聲,沒有繼續追問。

    與蘇六分別恍如昨日,實則已經十年人間,當年些許關係已經消磨幹淨,連記憶都模糊了。

    隻記得是個小眼睛大胖子,當街遇上了或許麵熟,決計叫不出名。

    回到家。

    李平安等唐英回來,交給他厚厚一疊銀票。

    “這是家中所有餘錢,你去買房結婚,多了自己留著,不夠咱家也沒有!”

    “父親,太多了。”

    唐英麵色微紅,說道:“我與婉兒商量過,就在附近買處一進院子,方便常回家看看……”

    “過好自個兒的日子,沒事兒莫要回來。”

    李平安打斷兒子說話:“我與你娘打算外出遊曆,歸期未定,你回來家也沒人!”

    “……”

    唐英莫名有種感覺,自己不是娶媳婦,而是嫁去外麵。

    眼見著兒子悶悶不樂的回屋,媳婦低聲道:“英兒是咱兒子,告訴他殺劫之事,也無妨吧?”

    李平安搖搖頭:“做個普通人挺好。”

    當年撿到唐英時,二尺長的小人兒,黑幹瘦。

    養了二十年,縱使小貓小狗都有感情,何況活生生的人,自是願唐英平平安安的活一輩子。

    媳婦問道:“這回怎應劫?”

    李平安從懷取出根骨笛,眼底閃過殺意。

    “搖人,釣魚!”

    ……

    婚事定好。

    之後就是三書六聘,八抬大轎。

    十月廿四。

    宜合婚訂婚,唐英與陳婉結為夫婦。

    ……

    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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