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決定意識。”—馬克思
某些唯物主義者並不全部讚同這個觀點,我學的並不精湛,其他的無法討論。
我現在是認可這句話的,曾經我並不認可。
小時候我曾經幻想過自己是宇宙大王,也想過周圍的人都為自己而存在,等等各種幻想。
現在想來我確實是有“症”,這和我小時候的環境息息相關。
家bao、老師的體罰、同學之間的矛盾和父母一味地貶低,以及現實與課本教的真善美等過於美好的三觀產生的衝突。
精神產生內耗,於是有了痛苦,用現在的“心理學”來講就是我的大腦為了保護我自己,而給我編織了各種美好幻想。
讓我可以緩解壓力,不至於抑鬱過度,最終走向毀滅。
人和人的感情很多時候沒法感同身受,很多問題是很複雜難以解決的。
所以人因為內心的暴力基因,選擇了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用武力讓人屈服。
這時候就不是分對錯,而是分勝負,更別談理性邏輯地討論問題,解決問題了。
靠武力,最終結果隻能是強者戰勝弱者,至於誰對誰錯,問題是什,就不考慮了。
我什時候改變自己拋棄不切實際的幻想的呢?
一方麵是一次又一次的碰壁和打壓,那些比我強的,讓我不得不屈服。
另一方麵是我開始接觸健身,開始鍛煉身體,跑步、俯臥撐、下蹲等等之類的鍛煉。
你們感受過力竭嗎?大多數應該都感受過,隻是完後就忘記了。
肉體上的力竭,就實實在在地告訴我,我的無力。
我是極其弱小的!
不早說憑借什強大的意誌力,可以創造奇跡雲雲。奇跡除了意誌力外,本身運氣和實力缺一不可。
如果人人都能靠意誌力創造奇跡,那就是普遍的事,跟吃飯一樣簡單那還能叫奇跡?
痛苦,讓我感受真實。
有句話叫“記吃不記打”,也反映出人會把痛苦會逐漸忘記的這一現象。
人類的肉體很奇妙,心髒可以跳動,饑餓會想要吃東西,疼痛會躲避。
疼痛這個感覺是為了規避危險,保護肉體。
“疼痛——規避——保護自己。”大概就是這樣。
痛苦本身並不被人喜歡,人們都想要遠離痛苦,有關痛苦的記憶細胞和有關神經也會逐漸削弱。
這涉及的詳細生物學有關知識,我也並不是特別了解。
而吃飯,這種生存本能,自然是更難忘記。
為什我說吃飯“更難忘記”,因為有些時候,特定條件下,會產生“廢棄忘食”的現象。
有人說,也有少數的人喜歡痛苦。
比如M,shou虐K,以及精神不正常,還有一些健身的人。
我也健身,說實話,鍛煉要想上強度,多多少少都會有些自N傾向。
然而很多人錯以為自己喜歡的是痛苦。
有把人痛暈甚至痛去逝的的例子。
我們在感受到痛苦時,也會分泌一些物質來緩解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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