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蒼穹戰狼 本章:第1002章

    中國古代的改革者,下場多數很是悲慘,但是在很多方麵而言,成功的改革是少之又少的。

    而在漢帝國時期,桑弘羊的經濟改革可以說是讓漢武帝時期當時已經崩潰的財政體係得以維持下去。

    而其中的根本重點,就是張嘉師眼下打算推行的鹽鐵官營。

    ……

    而在一方麵而言,可以說是出身於商人的情況下,桑弘羊更清楚商人對於一個國家的利弊。

    漢景帝中葉,桑弘羊出生於河南洛陽的一戶富商家庭。洛陽前身是西周都城“洛邑”,居民主要是商朝的舊貴族,他們有著經營工商業的傳統,至西漢年間,洛陽號稱“天下衝扼,漢國之大都”,人口過三十萬,“富冠海內”,成為一個以商業著稱的大都會。悠久的商業傳統對洛陽的民俗產生了巨大影響,洛陽人多以善於經商而著稱,如戰國時期的白圭和西漢的師史。

    洛陽人文薈萃,許多先賢的傳奇事跡深深打動了幼年時期的桑弘羊。蘇秦刺股、佩六國相印的傳說給桑弘羊曾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出相入將、封土拜爵的出仕立功思想一直牢牢占據桑弘羊的頭腦,並對“富貴則親戚畏懼之,貧賤則輕易之”的看法也深有感觸。[1o-13]賈誼的“非和親主義;積貯之重要;非放鑄論(統一幣製)”的政治主張也被桑弘羊所接受與繼承。

    家鄉獨特的社會環境對桑弘羊的思想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在家庭的蒙學教育與父輩的熏陶下,桑弘羊自幼對數學及商業有著濃厚的興趣,少年時期的桑弘羊就深諳算術和經商之道,並能幫助家庭進行一些理財活動。

    漢景帝末年,年僅十三歲的桑弘羊以“精於心算”名聞洛陽。漢廷詔書,特拔桑弘羊入宮(一說捐官入宮),任為侍中,侍奉漢武帝兼陪讀。

    桑弘羊的入宮對他的一生產生了重大影響。這使他沒有再像他的父輩那樣走上商賈的道路,而是踏上了仕途。而長期在武帝身邊伴讀,使桑弘羊與武帝形成了親密的君臣關係,並逐漸成為武帝的得力助手。

    桑弘羊入宮不久,武帝開始逐漸實施“獨尊儒術”的政策,在學習上對經學表現出很大的積極性。在這樣的環境下,桑弘羊也開始研讀《五經》,並有很深的造詣。

    借助在皇宮伴讀的有利條件,桑弘羊還得以廣泛涉獵儒學以外的諸子百家學說,尤其精通法家和管商之學;在史書方麵,因為秦漢時隔並不久遠,並有著皇家檔案的便利條件,桑弘羊的曆史知識則顯得更為豐富。

    武帝即位後,憑借西漢前期七十多年的積蓄,國家財政本來非常富裕[28],但由於武帝的“有為”,尤其耗費巨大的對外戰爭,兼之大興功業和救災,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僅僅二十年後,國家財政就開始頻頻出現虧空。在財政困難麵前,武帝采取了一些應急措施,如元朔年間,為增加收入,專門設置“武功爵”,共值三十餘萬;還專門樹立了一個獻財典型——卜式,號召百姓向國家捐獻錢財。這些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上仍是杯水車薪,而且還造成了吏治敗壞等弊端。

    元狩三年,為了應對因對外戰爭造成的財政虧空問題,武帝采納鄭當時的建議,下令實施鹽鐵官營政策,將原屬少府管轄的鹽鐵劃歸大農令,由國家壟斷鹽鐵的生產,並任命大鹽商東郭鹹陽、大冶鐵商孔僅為大農丞專門負責此事。桑弘羊由於善於計算經濟問題,參與鹽鐵官營規劃,負責“計算”和“言利”之事。

    元鼎二年,鑒於桑弘羊在理財上顯示出的突出才幹,武帝提拔桑弘羊為大農丞,擔任大農令的副手,統管會計事務。桑弘羊在出任大農丞的五年,先後參與並圓滿完成了幾項重要任務,初步展現出卓越的理財才能。

    算緡是封建國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告緡是對商賈隱瞞資產、逃避稅收的懲罰措施,兼具保障算緡和剝奪商賈的特殊意義。最初提出這個辦法的是禦史大夫張湯,元狩四年曾頒布了推行法令。但由於當時的大農令顏異不讚成此事,所以未能認真貫徹執行。

    漢高祖建立西漢後,對商人采取抑製政策,對其征收算緡,但具體征收方法現已無考。漢惠帝、呂後當政時期,這一政策被廢棄。

    漢武帝即位後,中央政府開支增加,遂在張湯、桑弘羊等人推動下,恢複算緡製度。元狩四年,漢武帝下令“初算緡錢”,規定商人財產每二千錢須繳納12o錢作為財產稅,如果是經營自己手工作品,則每四千錢繳納12o錢;同時,對非三老、北部邊境地區的騎士之外的私人運輸工具也征收財產稅,普通人一部車繳納12o錢,商人繳納24o錢,五丈以上的船隻每艘也須繳納12o錢。由於大部分商人對此規定並不合作,不久漢武帝又下令告緡,鼓勵平民互相揭偷稅行為,以偷漏稅款的一半作為賞賜額。

    其後,東晉及南朝諸朝代對商品交易征收百分之四的交易稅,唐朝政治家杜佑也認為是算緡一類。

    而一般而言,算緡在民間的收取如下:

    平民車1輛征稅1算,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也征稅1算。對商人和高利貸者,按交易額或貸款額征稅;每二緡(2ooo錢)征一算,稅率6%;對手工業者,按其出售產品的價值征稅,每4ooo錢(4緡)征1算,稅率3%。隱瞞不報或呈報不實者,除沒收輯錢外,並罰戍邊一年。有揭者,獎給所沒資產的一半。公元前11o年,算緡政策停止執行。

    元鼎三年,桑弘羊出任大農丞一年後,在漢武帝的大力支持下,算緡告緡迅在全國展開,尤其楊可所主持的告緡更是雷厲風行。到元鼎六年宣布告緡停止,前後僅僅三年的時間,告緡便取得了巨大成效。政府得到以數億計的財物,成千上萬的奴婢;沒收的田地,大縣數千頃,小縣百餘頃,還有很多房屋。中等以上的工商業者紛紛破產,而政府的國庫卻充實起來,再加上鹽鐵的收益,有力地支援了漢武帝的對外戰爭。

    假民公田,即國家把一部分公田(官田)以租借的名義分給喪失土地的農民,然後向他們征收相當於田租的“假稅”,是安撫內地流民的一項舉措。在桑弘羊的領導下,大大擴充了租借於民的公田數量。

    除了大農所掌管的公田、原有荒地和興修水利增加的溉田,還增加了算緡告緡時沒收貴族、官吏犯罪和商賈的田產,並開放部分園池和苑囿的土地租借給貧民。

    假民公田的實施,使相當一部分喪失土地的農民又重新得到了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土地,使得大批流民得以自食其力,緩和了由於土地兼並所激化的階級矛盾;另一方麵,也使內地許多荒地得到開墾,從而擴大了全國的墾田麵積。還使許多流民不再成為國家救助的對象,不僅節省了開支,還為國家恢複和增加了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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