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蒼穹戰狼 本章:第1004章

    而在一方麵而言,“平準均輸”對於眼下的秦帝國並沒有太大意義而被張嘉師刻意忽視之外,後世很著名的一些王朝的經濟體係為根本的改革,同樣也因為不合適這個時候實施而被張嘉師忽略。

    一個是始於明朝中後期,在雍正時期大規模實施的“改土歸流跟火耗歸公”,另外一個則是“官紳一體納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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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土歸流與其說是一種經濟變革,倒不如說是一種對少數民族的治理方式的變革。

    秦帝國眼下並非沒有少數民族的存在,恰好相反的是,在張嘉師麾下的秦軍編製當中,就有著相當一定數量的苗人以及百越人所組成的山地步兵部隊。

    這也就是說,這些人員既然成為了秦軍一員,那秦帝國在這個時期對於這些地方的治理也有著一定的力度。

    其中對於黔中郡一帶的苗人體係,張嘉師得益於一些方麵的影響而在當地的管治或者是與當地土人的合作有著很密切的聯係。

    而改土歸流在這個時候並不合適在這些地方實施,因為這樣一來,有可能會破壞秦帝國在當地的影響力基礎甚至是引一連串的問題。

    改土歸流是指改土司製為流官製。又稱土司改流、改土設流、廢土改流,始於明代中後期,是指將原來統治少數民族的土司頭目廢除,改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改土歸流是就是把少數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變成漢族式的官員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領,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歸流有利於消除土司製度的落後性,同時加強中央對西南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統治。改革後,還是有些土司掀起叛亂,最大規模的烏蒙土司的叛亂。

    土司製度是在唐宋時期羈縻州縣製的基礎上展而成的,其實質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世襲領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以進行間接統治,朝廷中央的敕詔實際上並沒有能夠得到真正的貫徹。有些土官以世襲故,恣肆虐殺百姓,為患邊境,“漢民被其摧殘,夷人受其荼毒。”。甚至土司家族內部生械鬥或是戰爭,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東川彝族祿氏家族因爭奪土府繼承權,互相殘殺。

    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君主,已經開始醞釀解決這個問題。改土歸流一般采取兩種辦法:“一是從上而下,先改土府,後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進行,如有的土官絕嗣,後繼無人,或宗族爭襲,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間互相仇殺,被平定後,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鎮壓後,以罪革職,改由流官充任”,有的在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請“改土歸流”時,王朝以所謂從民之意,革除土官世襲,改為流官。總之,封建王朝遇有機會,立刻抓緊改流……

    元朝開始實行的土司製度弊病很多,土司對內殘暴統治屬民,對中央叛服不常,騷擾與之接壤的漢民,土司之間也不斷生戰爭。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統治者大多主張實行改土歸流政策。即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襲製度,設立府廳州縣,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

    土司製度是元、明、清三朝在西南和中東南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一種管理製度,它是由唐宋時期的羈縻州縣製展而來的,就是任命少數民族的領為土司、土官。授予他們按照當地的傳統習慣對所轄地區進行統治的權力.官職世襲,一句話,就是“以土官治土民”。在邊境地區,朝廷甚至允許土司保有軍隊。

    土司製度在生產力水平不高、交通不便、民族文化差異巨大的情況下。曾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土司世代為官,獨霸一方,更有一些土司專橫不法.對境內人民實行政治壓迫和經濟掠奪.土司之間為爭權奪利挑起械鬥或戰爭,導致生靈塗炭,對朝廷也叛服無常。隨著社會的展.土司製度已日益腐朽落後,廢除它已成為必然。

    明代既是土司製度的全盛時期,同時由於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開始製約和削弱土司勢力,因此又是土司製度走向崩潰的起點。明朝平定雲南後,自洪武至正統年間,采取各種措施乃至戰爭手段,粉碎了分裂勢力麓川引的邊疆危機,西南邊疆版圖得到極大拓展。明朝版圖最盛時幾乎包括了今緬甸全境,傳統的邊疆政區體製已不能滿足此時的邊疆控製需要,為適應新形勢下西南邊疆的社會展狀況,明朝在西南邊疆逐漸建立起一套“內邊區”與“外邊區”分層管理的政區體製,深刻影響了西南邊疆的展和疆域形成。

    明代編纂的全國性總誌及雲南通誌完整記錄了從洪武到天啟年間雲南的社會情況,無論是《寰宇通誌》、《大明一統誌》抑或《景泰雲南圖經誌書》、正德《雲南誌》、萬曆《雲南通誌》、天啟《滇誌》等書,其反映明代雲南行政建置均按兩種類型分別記載,透視出明代西南邊疆政區體製的“內外分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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