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章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蒼穹戰狼 本章:第1011章

    在某個意義上,張嘉師認為均田製更適合眼下的秦帝國,主要是均田製的核心就是“土地歸國有”。

    而眼下的秦帝國同樣是實行這個土地政策的根本主旨而收取田賦田租。

    可以說,除了在一些細節方麵需要進行大幅度的調整之外,秦帝國實施均田製嚴格來說並沒有太大的難度。再者,對於這種土地製度,眼下的平民也不會出現太大的抵觸情緒。

    當然,會不會因為實施均田製而引相應的混亂,張嘉師認為這個問題應該不大。因為在後世,隻要有強有力的政策以及相應的配套進行修正,那這方麵的問題事實上也不算是太困難的。

    但是一旦出現大問題,那就不是和平手段能夠解決的。

    張嘉師雖然在人口方麵的問題很是苦惱,甚至是恨不得讓秦帝國正式開展“人多力量大”這種生育計劃的宗旨,但是一旦出現冥頑不靈的人,他也不會吝嗇手中的刀劍。

    ……

    而想要有效實施均田製,對於張嘉師而言還有兩個問題需要解決。

    一個是張嘉師認為對均田製的穩定實施有著必然作用的定額租製,另外一種則是一個能夠有效實行均田製的相應配套。

    定額租製可以說是有利有弊,當然按照原來的曆史而言,那種租金高的離譜的定額租製對於張嘉師而言,是不可取的。

    因為在中國封建地主製經濟中,定額租是由分成租製轉化而來的。一般說,實物分成租先轉化為實物定額租,而後實物定額租改折為貨幣定額租。

    但定額租的出現是很早的。漢代軍屯中已有定額租。宋元時代在學田、祭田中已大量存在。

    所謂學田,學田是指書院和州縣官辦學校所用的田地,是我國封建社會學校教育的經濟支柱。設學田以贍學的製度,創始於宋代,此後,一直延續到我國封建社會的最後一站——清朝。

    學田的管理方式各地不一,政府也沒有作出統一的規定,學校通常設有專門機構或委派專人管理學田,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由學官管理,二是由鄉紳地主管理,三是由學校生員管理。

    學田的經營方式幾乎都采用租佃製,即丈量學田,招徠佃農,確定、收取租額,以佃租的方式收入資金

    學田初見於南唐,宋代開始推廣。其來源或由皇帝詔賜,或由官府從官田中撥給,或由地方撥款購置,或由私人捐獻。宋、元兩代學田數額不詳。明代學田,按某些州縣數額估算,總數當在1o萬畝以上。清代按《皇朝文獻通考》記載,雍正二年關內十八省共有學田388679畝,至乾隆十八年增至  11586oo畝,增1.98倍。增加最多是湖南省,次為直隸省(今河北省)。各地學田一直延續到中華民國時期。

    和民田相比,學田地租較早實行實物定額租和貨幣租。宋元時,絕大部分學田已采行實物定額租製,僅小部分實行分成租製。至明清,幾乎所有學田都實行定額租製。宋代,學田中除稻田外,山地、園地、桑園等已收取貨幣租,至明清,稻田也多收貨幣租。從《古今圖書集成》所輯錄224府州縣學田事例看,收取貨幣租的占54%,貨幣實物兼行的占13.4%,收取實物租的占32.6%。

    以定額租而言,如山東黃縣學田租,明代每畝三升四合至二鬥之間;清代每畝六升至二鬥五升之間。湖南湘潭縣學田租,明代每畝七鬥至八鬥之間;清代每畝八鬥五升至一石一鬥之間。以貨幣租而言,如福建,明代萬曆至明末每畝由o.11兩至o.63兩,平均每畝o.28兩。清代從四川漢州嘉慶年間的事例看,低者每畝收錢  612文,高者文,折中計算為1673文。學田地租剝削率較民田約輕1\/3。

    府州縣學田由學官,即教授、教諭、教導掌管。書院學田由監院、司事、董事經管。租種學田的人多與地方官府或士紳有聯係,或由地方吏胥及士紳把持轉租。個別地方將學田直接分配給貧士,許其終身耕種。盡管如此,學田佃種者實際上還是農民小生產者,但較多地擺脫了私人地主式的人身壓迫,具有較多的人身自由。

    封建政府規定,學田不能出賣;地方誌中所列“原額”學田,享有免除國家賦稅的特權,但書院田須完納田賦。

    學田在封建社會,為地主階級政權培養人材起了一定作用。

    祭田的租金收取與學田相近,但是其使用範疇則是以作為先祖的祭祀支出為主體。

    祭田可以說是漢人祭祀文化的一種體現。在滿清入關之後,滿人也在祭田方麵有著很大的同化:厚葬必先立墳塋,尊祖需設祭田。

    而祭田在滿清一代的來源範疇可不是那“光明正大”:

    入關初期,旗人計丁授田,所授土地均圈自漢民,習稱“圈地”。

    旗人最初的塋地、祭田,多設置在自家的圈地內。康熙十七年旗人安氏塋地碑載稱:

    安氏佳城者,安氏所建之祖塋也。安氏世家長白,龍興朗公(按,原文如此),公諱翁格清,舊以趙為姓,從龍之始,外同馳騁,內侍帷幄,曆有奇勳……奄有四方,定鼎燕京,斂戈釋馬之日……遂請得畿西良邑之魯村,膏壤近百頃,既而庶事乃備。公又怡然而喜曰:吾事竣,心則泰然而安矣。思古人每以地每以官以事而為氏,吾讚言遼安中土安,今身家亦安,是貽子孫以安,盍以安為氏?乃令舉族鹹以安為姓,而命名少子曰安泰。公又憮然曰:盍以安為氏?乃令舉族鹹以安為姓,而命名少子曰安泰。公又憮然曰:吾無不安,獨先人之墓遠在一方,不能伏囗祭饗何心囗。然吾老,囗無囗矣,此則子孫之責也。後以壽而卒……嗣君三人,皆歧嶷俊偉,或供職內府,或任事王田,紹先人之業而光大之。遂於莊西之近土竟獲牛眠而建斯塋焉。

    順治、康熙年間,旗地來源單一,決定了旗人的塋地、祭田主要設置於自家圈地,以後旗地來源日呈多樣,購置地隨之構成塋地、祭田的重要來源。購置地,也就是價買得來的土地。

    在塋地的選定上,“風水”的好壞,逐漸成為考慮的重要因素,也是導致購置地增加的一個因素。風水,又叫堪輿,堪指天道,輿指地道,綜合起來,堪輿是指地理形勢和自然環境。在人與環境的關係中,求得人和天地、自然的和諧,達到逢凶化吉的目的,便是講究風水的宗旨。具體到選擇塋地,必須考慮的要素包括“氣”、龍、穴、砂、水以及位向,隻有在這些方麵都符合規矩,才稱得上是風水寶地。但風水好的地點未必在自家老圈地內,在這種情況下,購置就成為添設新塋的重要手段。

    另外,子孫後代不斷繁衍分析,祖塋內餘地逐漸減少,也促使旗人尋找新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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