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3章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蒼穹戰狼 本章:第1013章

    張嘉師想要改變眼下的喪葬方麵的問題,為了杜絕日後的祭田以及墳地之類的土地占有問題大致上是不可行的。

    因為張嘉師很清楚一點,想要在這方麵進行改變,並非是他一個人就能夠做到的。因為在這一方麵而言,所牽涉的問題實在是太多。

    比如說即使是以陳平他們這些張嘉師手下核心人物而言,也許在其他方麵,他們應該是無條件支持張嘉師的一些合理決策。但是在喪葬方麵而言,他們若是支持張嘉師在這方麵的改革,反而是一種讓張嘉師都很奇怪的結果。

    畢竟在某一方麵而言,像是陳平這樣的已經有家室的人而言,他們也許不在乎生前名氣,隻希望能夠青史留名,但是對於身後事而言,以眼下的觀念作為標準,恐怕他們做不到後世那種因為整體意識所改變而逐漸淡漠的土葬觀點。

    再者,即使是陳平等人真的是在這方麵無條件支持張嘉師進行改變,但是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秦帝國的皇帝嬴珣,又該如自處?

    張嘉師很不希望一個情況出現,那就是在自己生前為了秦帝國的未來展而製定一係列的改革方針,但是一旦到他死後,嬴珣因為自己的想法或者是迫於外部壓力而對這些改革進行推倒,那張嘉師自己都很難保證會不會死不瞑目。

    在喪葬方麵,就有著這一方麵的無奈。

    畢竟秦帝國或者是之前包括秦國在內的諸侯王或者是皇帝,就對這方麵很是重視。

    也許在喪葬方麵的格局有著一定的變化,但是整體而言,張嘉師認為隻要在人心方麵沒有得到足夠的影響,那土葬這種格局就不會有根本改變的可能。

    就以中國曆史的大型陵寢體係而言,一直到民國初期而言,中山陵都算是這一方麵的傳承代表,更遑論在之前的皇陵體係。

    ……

    在中國古代的皇陵體係而言,商朝的陵寢算是最早可以確立的。

    商朝從湯立國到盤庚,共經曆十世十九王。這些帝王陵墓沒有曆史記載,至今也沒有現。

    根據《史記》的記載:“自盤庚遷都於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再未遷都“,在這期間共立了八世十二王。考古掘的資料表明,商代後期盤庚遷都以後的帝王都埋葬在安陽洹水以北,武官村與侯家莊一帶,隔河與小屯宮殿區相對。洹河的南岸是宮殿區、居民區和手工業區,北岸是王陵區,總麵積有二十多萬平方公。

    王陵區內已經現的大墓有十三座,分為東西兩區:東區五座,西區八座,其中一座是建好後並沒有使用的空墓。由於文獻資料不足,不能夠考證它們各自的墓主。這些大墓中隻有幾座的墓道之間有互相打破的現象,但絕沒有墓室相互打破的。由此可見,這些大墓是按照一定的順序排列的。在陵墓區域內還現有少數中型墓和大量的小型墓,應該是屬於這些大墓的陪葬墓和殉葬坑。另外,還有大量的祭祀葬坑。

    這些墓都屬於土坑豎穴墓,按照平麵形狀可分為:亞字形、中字形和甲字形三種。亞字形大墓的墓室平麵呈亞字形或方形。中字形大墓,墓室平麵呈長方形。甲字形的大墓隻現了一座,墓室平麵呈長方形,傳說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就出在這。墓道有斜坡狀和台階兩種。墓室和墓道的麵積大部分是四百到八百平方米,深度都在十米以上。

    商王陵的地麵上沒有封土墳丘。在已經掘的婦好墓中現,墓口的上麵有一座房基,平麵是長方形的,大小與墓口差不多,上麵排列著比較規整的柱穴。推斷它應該是為祭祀墓主而建造的享堂或寢殿類建築,是迄今為止現的最早的同類建築。

    商代後期使用人牲和人殉的現象已經相當普遍。人牲是指把人當作牲畜殺死後祭祀祖先和山川神靈。被殺的人是戰俘和奴隸。人殉則是為王室貴族殉葬的人,有陪臣、妻妾、侍衛、親信和仆役等。商代王陵中使用的人牲和人殉,不但數量多,處置形式也最為殘酷。這些人牲人殉分別埋葬在墓底、槨室外和墓道和填土中。

    王室祭祀祖先的公共祭祀場所在王陵區的東部,麵積有數萬平方米。已現一千多座祭祀葬坑,坑與坑之間排列有序,多數是南北向的。

    坑內埋的人不僅有男女還有兒童。大多數死者被砍去頭顱,有的在斷肢斷腰或肢解後扔在坑。有少數女性和兒童做捆綁狀,大約是被活埋的。由此可以想象,當時的奴隸主貴族是多的殘忍野蠻。商王陵經過多次盜穴,隨葬器物幾乎被盜盡,其中不少精品已經流落到海外各地。

    隨葬品包括有青銅禮器、兵器、工具、車馬器,玉、石、骨、角、象牙、白陶等,種類繁多,製作精美,其中很多是中國的文化瑰寶,比如,四號墓出土的鹿方鼎和牛方鼎,堪稱是王室重器;司母戊大方鼎是商代最重的青銅器,製作精湛另人驚歎。

    在東周時期已經出現了陵園。初期的陵園,大多在陵墓的四周挖掘隍壕或夯築圍牆,也有利用天然溝崖作屏障。陵園一側有門,園內除陵墓外,沒有其他附屬建築。

    據文獻記載,春秋晚期才開始在墓上構築墳丘,如《禮記?檀弓》中記載了孔子為父母的墳建造墳丘,並認為此前沒有墳丘,即“不封不樹“、“墓而不墳、與地齊平“。但考古現表明自戰國中期起,趙、秦、楚、燕、齊、韓等國的君主死後都營建高大的墳丘,並尊稱為“陵“,即指其高大如山林,也象征著王權的尊嚴和地位的崇高。墳丘都經過夯築非常堅固,形狀大體分為圓錐形和覆鬥形兩種。

    曆代帝王都為自己營造大型墓室。兩周時期的墓室保持了商代以來的形製。戰國時期的陵墓多在墓內填充沙、石、木炭以利防濕,保護墓室。

    西周已經存在夫妻合葬。西周中期的魚伯墓和河南浚縣西周晚期的衛侯墓,都現了夫妻“異穴合葬“的現象,即夫妻分別葬在兩個相互緊靠的墓穴中。春秋戰國時代,這種異穴合葬的製度更趨普遍。

    由於中國古代統治者盛行厚葬,因而大量的勞動人民創造的財富作為隨葬品被埋進了墳墓。兩周時期諸侯王墓的隨葬品仍然延續商代,以各種青銅器為主,包括酒器、樂器、飲食器、兵器、車馬器、工具等,配備成套種類齊全。其中鼎和簋最為重要,其數量、組合是當時貴族身份的標誌。戰國時期隨葬品中漆器等生活用品的比重顯著增加。

    人牲和人殉在西周仍然很普遍,西周中期以後殺殉逐漸減少,但直到戰國初期的一些貴族的大墓中仍然大量存在。戰國中期以後這中殘酷的殺殉遭到了人們的反對,殉人減少,並出現了用木俑和陶俑來替代人殉隨葬。秦國在獻公時廢除了人殉製度。

    燕侯墓在現在的琉璃河東麵,它的西北就是燕國的都城。這掘過很多大墓。這些大墓分布在大約五萬平方米的範圍內,排列沒有一定的規律。大型墓和一些中型墓有“車馬坑“。有的整車平放,殺死的馬放在車轅兩側;有的先把殺死的馬排放在坑底,再把拆開的車部件放置在上麵,車輪斜靠著坑壁。

    在一些出土文物當中,重要的有漆盾和帶銘文的銅鼎。

    上麵的銘文明確記載了四周初年周王冊封燕侯授民授土,把九個族一起劃歸燕王管理的史實。墓地還出土了一些帶銘文的銅器,銘文記載了燕王賞賜奴隸、貨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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