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朝會之爭(下)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春天的熊 本章:第182章 朝會之爭(下)

    弘治也大為錯愕——劉首輔竟也有話要了?

    人身為內閣首輔,想幾句話,你總不能不準伐?

    “愛卿請”,弘治臉色放緩,衝著劉健點了點頭。

    劉首輔金口難得一口,他若一開口,必會讓誰都沒話,那問題便來了——他到底是支持朕,還是反對朕?

    弘治帶著七上八下的心情,目不轉睛的盯著劉健。

    滿朝大臣也是或期待,或疑惑,或忐忑的瞧著劉健——他永遠都是關鍵時候最吸引眼球的一顆顆“星星”。

    內閣首輔做到他這份上,不服不行!

    “陛下,今日恰值歲末,各地財賦收支業已統計出來,陛下莫若聽一聽咱大明今年的收成?”劉健一提這茬,驃騎將軍便暗道不妙。

    弘治也眉頭微蹙,卻也隻得繼續允他將話完:“愛卿繼續……”

    “大明財賦收入大部來自農田賦稅,其次包括茶稅,礦稅,商業稅等……”劉健侃侃而談,做起了“劉叫獸”,開始向弘治與滿朝大臣解起了大明的財政收支情況。

    大明的財政收入主要由這幾項構成:農業稅收、鹽課、茶課、商稅、鈔關稅、礦課。

    其中的農業賦稅收入主要來源於田賦和軍屯租。

    田賦征收,實行本折兼收的製度。它的田賦,基本上沿襲了唐宋以來的兩稅製,規定分“夏稅”和“秋糧”兩次。規定“夏稅無過八月,秋糧無過明年二月”。實行的是征實製,幾乎全部征收本色實物。以征收米、麥為主,另外夏稅還征絲,秋糧在一些省份中還征收棉花,其他如征收絲、絹、紅花、麻布、棗等。

    大明的皇帝們還采取了大量措施來鼓勵軍屯的生產。設下定額,並規定指揮使的成績與生產情況掛勾(這也是造成明朝的衛所士卒大都隻會種田而不會打戰的原因之一:種地種好了也能升官,誰他娘還會去拚死拚活的打戰?),減免一些軍屯的租賦,這使得軍屯生產不斷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大大提升,並且保證了軍隊的軍餉供給。

    “……我朝今歲光是農田賦稅收入,折成白銀,已然達到二千五百又九萬兩,其中田賦一千二百餘三萬兩,軍屯收入一千三百餘六萬兩……”

    大明的財政收入,除田賦、軍屯租外,最大者則為鹽課,“二十取一”。洪武年間共成立了六個都轉運鹽使司,即兩淮、兩浙、長蘆、山東、福建、河東。七個鹽課提舉司,即廣東、海北、四川、雲南黑鹽井、雲南白鹽井、雲南五井。另外還有一個鹽課司即陝西靈州鹽課司。在永樂時期,在河東都轉運鹽使司的東場之外又增設了一個西場。永樂七年又在越南設鹽課提舉司,下轄四場,後來撤銷。

    “……今年鹽課收入,兩淮鹽運使歲入銀六十萬兩,兩浙鹽運使歲入銀十四萬兩,河間長蘆鹽運司歲入銀十二萬兩,山東鹽運司歲入銀五萬兩,福建鹽運司歲入銀二萬二千兩,河南鹽運司歲入銀十九萬四千兩,陝西鹽課司歲入銀三萬六千兩,廣東提舉司歲入銀一萬一千餘兩,四川提舉司歲入銀七萬一千餘兩,雲南提舉司歲入銀三萬五千餘兩,合為一百二十九萬九千餘兩……”

    明代茶課亦為政府重要財政收入之一。明初規定:“凡賣茶之處,令宣課司三十取一”。

    “……今年共得茶課和貢茶一百又三萬斤,可得稅銀一萬一千三百八十四兩……”

    大明得榷關按其轄屬分戶關,歸戶部管轄,征米穀諸物;工關,歸工部管轄,專稅竹木。另外就是地方關榷。明代得商稅為“三十而取一”。

    “……今歲全年得稅課十九萬五百石,折銀近十萬兩,此外,諸鈔關收鈔折銀二十二萬七千兩……”

    明朝的礦區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雲南。礦稅有銀課、鐵課、銅課、水銀課。以銀課、鐵課為主,銅課和水銀課數量較少。

    “……今歲福建稅額增至三萬餘兩,浙江增至八萬餘,我朝今歲礦課收入達到了四十二萬兩……”

    綜上所述,田賦與軍屯租取二千五百零九萬兩,鹽課取一百二十九萬九千餘兩,茶課為一萬一千三百八十四兩,商稅取十萬兩,鈔關稅二十二萬七千兩,礦課取四十二萬兩。那弘治十三年的各項財政收入為二千七百一十四萬七千四百兩。

    “我朝今歲是個豐收年,二千七百一十四萬七千四百兩白銀,端的算是財勢雄厚,可這二千七百餘萬兩白銀,又是怎樣花出去的,聖上可知道?”

    劉健這內閣首輔的位置絕不是混上來的——能這般如數家珍般的道出各項財賦收入,看來是每都有“加班加點”!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我愛大明朝》,方便以後閱讀我愛大明朝第182章 朝會之爭(下)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我愛大明朝第182章 朝會之爭(下)並對我愛大明朝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