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尋。
我喜歡一個人。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我二年級的時候。
那時,我跟著我家那對隻知道瘋賺錢的父母回到了所謂的“家鄉”。
我媽告訴我要和周圍的孩子們打好關係,以後做什事會容易好多。
而我也知道怎對付“新朋友”,我帶著我自己買的糖去分這的孩子。
孩子都是嘴饞的。
然後我看到了他。
原來他就是那個和我同一出生在同一個病房的家夥。
我暗搓搓地打量了他好久。
他長的沒有我帥,我挺得瑟的。可他竟然比我高,這讓我有些不高興。
他不大愛話,而且話聲音很。
我好奇,他這真的是因為靦腆?
為了證明我的猜想,我故意約他一起回家,路上還問了他好多好多話,還拿出糖誘惑他。
這才發現,原來這家夥門牙掉了,話漏風所以不敢多話。
我在心笑了好一陣子。
真是傻的可愛。
可是後來他牙長好了,我發現他還是很安靜。
他就靜靜的在那,不跑也不吵鬧。
好像我和其他人玩瘋了忽略了他好久好久之後轉頭,再看他,他竟然還站在那沒有變化。
其實我最喜歡安靜的人。
成跟著我家那幾個生意人,我遇到的大都是精明能會道會瞎掰的,同為生意人的家夥。
我雖然著要學好口才,如何接人待物,但其實我煩的要死。
可是,我遇到人還是會習慣性的打開話匣子,觀察著他們的喜怒哀樂,虛情假意。沒辦法,這已經是性了。
每過著這樣的生活,讓我一直很煩躁。
除了和那家夥在一起的時候。
我會感受到不一樣的感覺。
那是寧靜的,平淡的,令人安心的。
因為他很會傾聽,也很會照顧人。從此我喜歡上了呆在那家夥身邊。
隻要和那家夥呆在一起,我不需要顧慮什事情。
他就是一個安靜的港灣或是月光下的鋼琴,那黑白的琴鍵,演奏無聲的旋律。
音樂家都是以虛無為樂譜的,不是嗎。
那家夥,是不是也在心編寫著什不存於世的曲譜呢?
而這種在他身邊汲取的感覺,隨著和那個人相處的時間變長而加深,變得更明顯。
我每和他一起回家,在路上我們可以一句話不,可是看到同樣美好的風景,想到了什愉悅的事,轉頭相視的瞬間,發現對方眼都是一樣的欣喜和寧靜。
我總是會去找他寫作業。那家夥的學習還算好,就是文科沒有我好。所以我總是找借口如果不會什題目,兩個人一起可以好好討論。
可整個過程中,我們其實也就幾個簡單的點撥,就沒有其他多餘的話。
其他人都,兩個夥伴一起寫作業難免會聊起來忘記寫,或是分心了,使得效率低下。
可我和他在同一個房間,同一張桌子的桌邊,卻比其他任何時候要更能沉得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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