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批露體係優化探討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當代經濟(2015年2期) 本章:正文 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批露體係優化探討

    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批露體係優化探討

    財務管理

    作者:盧敏

    【摘要】 信息披露體係是提高非營利組織信息透明度、增強組織的社會公信力、促進非營利組織健康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然而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麵,我國非營利組織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與障礙,如信息披露體係不健全,法律法規不完善,披露的信息內容不規範、質量不高等,這些都會製約非營利組織的良性和可持續發展。因此,完善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構建統一規範的會計信息披露製度框架和規則體係,規範信息披露的內容和質量,加強信息披露的監管,成為非營利組織健康發展和提高其運行效率和公信力的必然選擇。

    【關鍵詞】 非營利組織 信息披露 優化

    一、構建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批露體係的必要性和基本要求

    從世界範圍來看,非營利組織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組織形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我國來看,隨著經濟體製改革和政治體製改革的逐步深化,非營利組織正迎來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機會、提供公共物品、彌補政府缺陷、擴大社會公平等方麵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與此同時,由於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起步較晚,與政府組織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弊端,導致公眾對其公益性、獨立性及其公共責任的缺失等方麵存在較多質疑。而非營利組織信息披露機製則是解決組織信息透明度問題,提高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公信力,促進非營利組織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非營利組織信息披露機製主要解決組織在管理和運作中信息透明度和規範問題,其信息披露內容一般包括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兩方麵。財務信息即會計信息,是反映非營利組織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情況和現金流量等通常能用貨幣量化的、在財務報表內作為正式項目反映的信息。非財務信息是與組織運營與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不能以財務信息反映的信息,其更多的屬於定性的或以實物、技術指標量化的內容。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規定我國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核算基礎為權責發生製,並將會計要素劃分為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費用五個方麵,對外披露的會計信息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現金流量表等幾個方麵。伴隨著越來越多非營利組織財務醜聞的揭露,人們發現“經濟人”趨利的本性並非因其是非營利組織就會減弱,甚至由於缺少了相應的監管而使得這種個性更加顯著。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也成為決定非營利組織能否健康有效運營、實現公共目標的關鍵。因此,建立一個科學合理有效的非營利組織的會計信息披露體係,是推動非營利組織進一步完善與發展的一個重要前提。隻有這樣,才能保證非營利組織運行建立在科學規範、嚴格定量、實時可控的基礎之上。

    二、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批露過程中存在的局限性及亟待解決的問題

    1、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的滯後和不完善,使其會計信息披露缺乏統一的標準和依據

    近年來政府相關部門已頒布實施或重新修訂了與非營利組織有關的法規,這些法規條例中涉及到非營利組織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編製財務報告,並委托注冊會計師審計其年度財務報告的內容。但非營利組織在適用的會計製度上仍然比較混亂,有些采用《事業單位會計製度》,有些采用《企業會計製度》,有些采用國家頒布的針對特定行業的相關會計製度,還有一些非營利組織根本沒有正式的會計記錄,隻是簡單地記錄業務收支。《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所定義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僅僅是我國為數眾多的非營利組織中的一部分,大量無法人地位的草根非營利組織處於無人監管或無規範可循的狀態,此外還有大量網上社團等新興組織的出現,也迫切需要相應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範和指導。目前,我國非營利組織一般以權責發生製為會計基礎,但仍有些以收付實現製為基礎。由於會計基礎的不統一,使得不同組織間的會計信息可對比性不強。加之不同法律法規有衝突,導致不同類型的非營利組織核算的依據、基礎不同,進而造成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的不可比性。因此目前非營利組織采用的會計核算製度並不統一,其對外披露的信息標準和口徑不一致,信息使用者很難有效地使用非營利組織提供的信息做出經濟決策。

    2、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的製度框架和規則體係尚未建立

    目前我國非營利組織並沒有形成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製度框架,僅由單一的會計製度對其財務報告進行規範。一般而言,在采納集中立法型管理體製的國家中,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的製度框架和相應的規則主要由政府設立的專門性證券監督機構製訂,如美國、日本等;而在采納自律性管理體製的國家中,則其主要由自律性的證券業組織製訂,如英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規則主要規範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同時為之提供編報指南,其中美國在這一方麵的規定最為詳盡,堪稱典範,除規範財務報表信息及非財務報表信息的內容與格式外,還通過頒布一係列法律法規為信息披露的內容提供更為具體的編報指南。而對於我國非營利組織而言,連基本的會計規範與審計規範都尚未健全,也尚未形成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的製度框架,會計信息披露規則更無從談起。一些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會計行為沒有進行原始記錄和初始計量,應當建賬卻沒有建賬或者科目混亂,沒有按照製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編製報表和檢驗會計憑證,隨意性強,導致信息使用者對不同的會計信息難以進行科學的對比、分析與決策。

    3、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不規範,質量不高

    當前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很不全麵,無法滿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告雖然在滿足使用者需求方麵具備一定的信息含量,但其提供的會計信息並不充分。更多的能夠直接反映非營利組織使用資源效率和效果的信息無法從現行財務報告中獲取。我國非營利組織對外披露的會計信息主要以財務報表的形式呈現,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現金流量表等,但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最主要的關注者,他們更偏好多樣化、直觀化和平民化的披露形式,而不是僅以專業的、單一的財務報表形式展現。因此,當前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形式單一,內容不規範,不能滿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完整性和多元化需求。

    另外,非營利組織披露的會計信息應該充分考慮到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需求和特點,以最大限度滿足使用者可理解性、決策有用性和決策有效性的要求。良好的會計信息披露必須有一套質量規範機製,方能為使用者所需的會計信息提供有效的質量保證。而目前我國非營利組織披露的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質量仍值得商榷。

    4、信息披露對象側重於政府管理部門,對其它使用者的信息需求重視不夠

    非營利組織作為社會的第三部門,其本質特征決定了它是不同於政府機構和企業的組織形式,在依靠社會資源存在的同時需要自給自足。非營利組織不是國家機關,如果說在發展初期需要國家大力扶持而過多使用國家資源進行建設和發展是必要的話,那伴隨我國經濟、政治體製改革步伐的加快,以及非營利組織自身的成熟和完善,其脫離政府的控製是其發展的必然。良好的信息披露製度遲遲沒有健全,一定程度上成為非營利組織獲得更廣泛社會支持並取得良性發展的阻礙。

    5、非營利組織會計信息披露缺乏必要的審計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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