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地方政府新定位:從管理到治理之變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小康(2013年12期) 本章:正文 地方政府新定位:從管理到治理之變

    地方政府新定位:從管理到治理之變

    封麵故事

    作者:曹偉

    《小康》:在您看來,行政體製改革在這次全麵深化改革中處於一個什樣的位置?《決定》中涉及這方麵的亮點有哪些?

    沈榮華:行政體製改革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環節,直接或間接涉及各個領域改革能否順利推進,具有帶動和影響各方的作用。

    在行政體製改革方麵,我覺得有三個亮點:

    一是對政府職能作了新定位。經過多年探索,“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被界定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四項主要政府職能。在新形勢下,《決定》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政府職能界定的內涵表述更加準確和清晰。其中,“宏觀調控”比以前的“經濟調節”更加明確,更有針對性,以防止政府不當幹預;將“環境保護”作為政府的一項職能單獨列出,在我國目前生態環境惡化、政府履職不到位的背景下,有很強的現實性,而且從國際經驗看,許多國家都把環境保護作為政府一項職能加以強調。

    二是對轉變政府職能提出新要求。政府職能轉變的主線是不該管的事不管,該管的事要管好,解決好政府越位和缺位問題。對政府不該管的事,《決定》提出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凡是市場機製能有效調節的一律取消審批,凡是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對政府該管的事,《決定》提出“三個加強”,即加強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標準的製定實施,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公共服務提供。這就進一步明確了新的形勢下政府職能轉變的方向。

    三是改進政績考評有了新突破。《決定》提出,“要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這使幹部政績考評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有了新標尺,對於糾正“以GDP論英雄”傾向,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職能轉變,都具有正確的導向作用。

    《小康》:《決定》又一次提到事業單位改革,醫院、學校、國企等去行政化。“事改”此前一直在推進,但黨委、政府、行政機關與以上一些事業單位的交叉任命仍然都有,在您看來,這個領域的改革難度在哪?

    沈榮華:與企業、政府等方麵的改革相比,事業單位改革有些相對滯後,與強化公共服務的要求不相適應。所以這次《決定》提出,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加快,並提出了新的改革舉措,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去行政化,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可轉企或者轉為社會組織,可以說是發出了加快改革的明確信號。

    事業單位改革的難度和困難,其中重要的一點是涉及到利益調整,如收入分配、職工待遇、社會保險、財政支持、人員去向等問題,都涉及到了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人民群眾享有公共服務水平和成本的高低。

    《小康》:在接下來的改革中,您建議出台什樣的舉措?

    沈榮華:在體製方麵,關鍵是對各類事業單位做出合理定位,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係,與科教文衛等方麵改革協調推進;在操作方麵,要使被改革對象參與到改革進程中,製定符合實際的改革方案,解決好利益問題。去行政化比較簡單,但去行政化後,如何解決各類事業單位的規格待遇和管理方式,就需要有合理的設計。再如,改革不能“一刀切”,應盡可能考慮各方麵的利益,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中辦法,逐步過渡,循序漸進。

    《小康》:“簡政放權”也可以說是行政體製改革的突破口,今年以來,我們也看到了高層在這方麵做了很多努力,涉及300多項審批項目取消。改革後,在監管的層麵又該如何履行好“裁判員”的作用呢?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小康(2013年12期)》,方便以後閱讀小康(2013年12期)正文 地方政府新定位:從管理到治理之變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小康(2013年12期)正文 地方政府新定位:從管理到治理之變並對小康(2013年12期)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