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醫調委:醫患關係困局能調了嗎?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小康(2013年12期) 本章:正文 醫調委:醫患關係困局能調了嗎?

    醫調委:醫患關係困局能調了嗎?

    社會

    作者:劉建華

    11月12日14:30,在廣東省醫調委(處於第三方的解決醫療糾紛的調解委員會,本文中簡稱為“醫調委”)會議室,一場由患者家屬、院方代表、醫學專家和法律專家及醫調委工作人員組成的醫療評鑒會正在舉行。

    在一張大大的橢圓形會議桌上,各方代表圍桌而坐,每人手上都拿著一疊厚厚的材料,十幾人正在等待會議的開始。死者吳芷心的父親吳彤(化名)對《小康》記者說,“嬰兒在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不幸死亡後,我們認為醫院方麵有過錯,幾次協商無果,最後醫院建議我們找醫調委。”院方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出現事故後,希望通過第三方調解解決。

    廣東省醫調委副主任王輝說,像這樣的場麵,兩年來已經曆了無數次。

    糾結的調解結論

    王輝期望,每一次調解,都會有一個好的結局。但現實,或許並不像王輝期待的那樣美好。

    患兒吳芷心,女,兩個月。今年8月13日因“先天性心髒病”就診於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入院後經相關檢查,診斷為先天性心髒病,室間隔缺損;支氣管肺炎。院方給予阿奇黴素抗感染,強心、利尿、擴血管等治療。8月14日請兒科專科會診發現口腔散見點狀白色物,提示患兒肺炎痰多同時合並鵝口瘡,經過約2周治療,患兒肺炎及鵝口瘡已臨床治愈,術前準備完善,便於8月30日進行手術。術程順利,術後安返小兒重症監護室。術後第一天,患兒突然出現心率血壓下降等症狀,經多次搶救無效,9月1日10:00,院方宣布患兒臨床死亡。患方認為醫院診療行為不當,遂醫患間發生糾紛。

    11月12日下午的醫療評鑒會開始後,首先是患兒吳芷心家屬陳述,家屬吳彤認為醫院存在過錯,包括在手術過程中搶救器材準備不充足等方麵。隨後是院方陳述醫療過程,院方認為手術是成功的,整個醫療和護理過程中都沒有出現錯誤。醫患雙方陳述理由後,來自南方醫科大學的醫學專家分別單獨向醫患雙方提問,最後醫患雙方都退出會議室,由醫學專家、法律專家及醫調委工作人員協商責任鑒定。

    在整個評鑒的最後一個環節,《小康》記者看到了醫學專家們在做最後結論時的糾結。從醫學角度來分析,醫院方並沒有明顯的過錯,但法律專家認為,如果鑒定院方完全沒有責任的話,患者家屬恐難以接受。因此,幾經商議後,專家做出如下結論:院方承擔輕微責任。

    醫調委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輕微”將承擔1%20%的責任。

    記者從醫調委獲得的一份醫患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上顯示,醫患雙方接受醫調委的調解結果,並以此為最終結果,不再向對方提出新的要求。

    然而,在記者分別采訪醫患雙方時卻得到兩個完全不同的答案。患方稱“如果調解結果與我們預期值相差太遠,我們將走訴訟之路。”院方則說“不管結論如何,醫院都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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