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研究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商業會計(2014年20期) 本章:正文 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研究

    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研究

    財務管理

    作者:趙豔

    摘要: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一種有效的製度設計,在我國有廣闊的市場前景,不僅拓寬了商業銀行的信貸渠道,而且也是解決企業貸款難的有效途徑之一。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明確規定應收賬款可以作為質押物進行貸款,這為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發展卻十分緩慢。本文介紹了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概念、基本流程等,重點分析了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風險及其原因,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應收賬款 質押融資 風險分析 風險控製

    幾年來,如何拓寬企業融資途徑一直是中央經濟工作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關鍵問題都是要解決好融資擔保方式,增進信用能力。除了傳統的第三方擔保外,可行的增信模式還包括資產抵押、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特別是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它降低了企業準入門檻,使規模偏小的公司得以參加市場,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融資找到一條可行之路。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製訂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同時施行。其中,《物權法》把應收賬款視為有效抵押物,而配套實施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為這種擔保方式的具體操作開辟了路徑。此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獲得了長足發展。但是無論從理論還是從實踐的角度來說,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還存在很多複雜的特殊問題,目前還無法達到設計者的初衷。本文從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現狀出發,分析其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合理的建議。

    一、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相關理論

    (一)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定義

    應收賬款質押是指債權人將其對債務人的應收賬款債權向銀行等信貸機構提供質押擔保並獲得貸款的行為。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應收賬款優先受償。此時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出質的應收賬款為質押財產。

    通俗的講,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指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合同,以應收賬款作為抵押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信貸限額條件下,采取隨用隨支的方式,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取得短期借款的融資方式。金融機構在借款人不能如期還款時可以對質押的應收賬款折現、變賣,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基本流程

    融資機構對企業的信用能力進行評估篩選,要求符合相關質押標準的企業將銷售合同、發票、發運或提貨單據、收貨方確認單據等應收賬款資料和企業信用報告等信用資料交送金融機構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企業則不接受其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品;融資支持機構根據企業信用狀況確定發放質押貸款占應收賬款的比例並設定應收賬款質押擔保期限,雙方簽訂應收賬款抵押融資有關合同;開立監管專戶或將借款人原有的基本賬戶視作專戶進行監測,該專戶是具有擔保性質的質押賬戶,銀行一般在合同中約定可行使撤銷權;金融機構通過應收賬款登記公示係統辦理登記公示手續,金融機構辦理質押登記前應與企業簽訂質押合同,並載明由質押人辦理質押登記的內容;融資支持機構向企業發放借款,收取相應費用;債務企業向債權企業償還應收賬款。企業向金融機構償還借款和利息,或者客戶直接將應收賬款支付給金融機構以償還企業借款。

    (三)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現實意義

    應收賬款質押不僅有助於盤活企業目前以應收賬款形式存在的沉澱資金,而且創新了銀行信貸結構,增強了銀行競爭能力。另外,發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也有利於解決房地產抵押擔保過於集中、風險過高的問題,特別是在當前,宏觀經濟政策對房地產行業實行較為嚴厲的控製措施,房地產價格未來走勢尚不確定,而目前大部分房地產評估價值卻是在房地產行業過熱時評估的,這種情況加大了企業和銀行的風險。發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可以緩解不動產擔保貸款集中產生的影響。

    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現狀及風險分析

    (一)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現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係統內出質人為中小企業的初始登記有1.6萬餘筆,占總初始登記量的65%。出質人為中小企業的初始登記的主合同金額約為8 400億元,約占當年所有初始登記主合同累計金額的41%。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穩步發展,但尚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被調查的中小企業普遍認為,質押貸款滿足率太低。在50戶中小企業樣本中,88%的被調查中小企業表示有利用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需求,其中46%的被調查企業曾有過向金融機構申請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經曆,但僅有4%的被調查企業獲得了貸款。截至2009年末,50戶被調查中小企業的應收賬款餘額達10.35億元,其中,企業認為適用於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應收賬款占到32.25%,但實際發生融資業務的應收賬款金額為3 051.86萬元,僅占全部應收賬款的2.95%。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並沒有因此類業務的開展而得到根本改觀。根據國際通行做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已成為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有效途徑。但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尚處起步階段,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發展緩慢。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利率大多高於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審貸程序和對客戶的要求也較其他擔保貸款複雜嚴格,不受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青睞。從目前對各銀行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的調查來看,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開展並不樂觀。根據國內主要銀行網站公布的融資產品統計資料可以看出:各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業務主要還是集中在應收賬款讓售或保理(達到了100%);對於應收賬款質押業務,各銀行明確可以開展此項融資業務的隻達到50%左右。而且,從目前開展此項業務的銀行所規定的條件比如對融資企業信用等級的要求來看,也還處於比較謹慎的態度,這種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銀行對於應收賬款質押風險的擔憂。

    (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風險

    很多企業的財務製度不夠健全,尤其是中小企業,缺乏規範的應收賬款確認方式,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實際價值難以進行認證,而且企業的貿易夥伴多數分布在異地,對這些異地應收賬款情況的了解更加困難。此外,融資抵押時不但需要考慮抵質押人自身的財務和信用狀況,還需考慮到形成應收賬款的上下遊客戶資信情況。為了獲得商業信用,一些企業偽造資信資料,進行有意的欺詐行為,而中小企業普遍缺乏收集、整理客戶資料的意識和方法,客戶檔案不完整,企業的信用決策和控製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概括來說,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風險具體表現為以下兩類:

    1.債權債務主體風險。債權主體風險主要表現為企業在貸款期內破產。一般來說,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企業大多數為中小企業,其自身有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加之經營業務比較單一,外界經營環境對他們的影響比較強,所以抗壓風險能力較弱,一筆交易的失敗就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債務主體風險主要表現為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履約風險,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實際上是將對企業的履約信用評價轉移到了債務企業身上,如果債務企業的履約能力不強,很有可能導致企業不能按期收回應收賬款,從而影響應收賬款質押的有效性,進而增大銀行的貸款風險。

    2.履約風險。履約風險大致有三種類型,一是應收賬款合同是否真實有效的風險,二是應收賬款是否符合會計製度要求的收入確認規定的風險;三是貸款資金和還款資金是否安全的風險。

    三、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出現風險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在征信建設中的錯位與缺位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主要承擔市場調控與市場監管的職責,並通過健全的征信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全社會失信約束和懲罰機製;嚴格監督信用履行情況,確保征信的可靠性和開放性。但由於我國處於市場經濟體製轉型期,對市場經濟認識不足,政府在企業征信體係建設方麵存在錯位與缺位現象。另外在企業征信管理方麵,由於政策多變,部分地區地方保護主義色彩濃厚,為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甚至縱容地方企業的失信行為,默許企業通過破產、重組或轉製逃避債務。征信監管不力,助長了失信的泛濫,增加了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風險。

    (二)企業征信平台建設水平低、管理滯後

    通過征信平台對企業守信經營及個人誠信行為進行全麵、連續、及時、真實的記錄,進行信用考核和信用評級,這是征信平台管理的重要內容。目前,我國征信平台存在種種問題,如基礎數據庫涵蓋能力及輻射能力不足,係統缺乏兼容性,信息更新速度慢,信息處理水平低,平台運行效率差。在企業征信係統與個人征信係統協調方麵,未能實現資源疊加效應。在征信信息管理方麵,存在企業虛報財務數據、征信信息更新不及時、信用記錄不夠全麵、信息智能化水平低、查詢功能服務不健全、信息錄入及歸類統計不完整等問題,這些直接影響到征信數據的質量,增加了應收賬款質押風險評估難度。

    (三)企業征信管理的社會化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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