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中小企業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商業會計(2014年20期) 本章:正文 淺議中小企業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淺議中小企業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內部控製

    作者:李光耀 李冰琨

    摘要:2008年開始的世界性金融危機餘波未平,歐債危機又未得到根本改善,在此背景下,我國出口持續受到很大衝擊,經濟發展腳步放緩,中小企業經營狀況堪憂。而中小企業本身實力較弱,各項製度不甚規範,內部控製程度較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生產經營的發展。本文針對中小企業內部控製目前存在的現實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法。

    關鍵詞:中小企業 內部控製 有效監督

    國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數量已超過4 000多萬戶。據統計,目前,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繳稅額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成為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中小企業對於經濟的複蘇和發展有著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特別是資金供給緊張和融資成本快速上漲使得許多中小企業經營舉步維艱。因此企業做好內部控製管理對於防範風險、增強抗風險能力、保護財產物資安全,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中小企業內控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控製製度不完善,缺乏風險防範機製。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政府開始強調內部控製的重要性,加大力度推動企業內部控製的廣泛實施,先後頒布和修訂了一係列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企業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控製體係。但在中小企業,並沒有建立起真正行之有效的內部控製製度,由於對自身定位較低,即使有的中小企業建立了相應的內部規章製度,也往往隻側重於生產領域的某一方麵,缺乏全麵、係統的考慮,致使各部門和人員之間難以很好的配合和製約,發揮不出內部控製應有的效果。特別是我國很多中小企業尚未建立科學合理的風險防範機製,對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容易憑領導層的主觀意識做出判斷,注重業務的擴張,急功近利,盲目投資不熟悉的行業,超過資金的能力允許範圍,導致企業不能及時合理地評估麵臨的風險,從而給企業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二)管理層控製不到位,治理結構不科學。我國許多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家族式管理普遍,還存在著“老板文化”,企業負責人個人的決定不僅直接關係到管理層的設置,而且直接影響企業經營上的決策。這就導致了管理層權力過於集中,企業的組織管理和製度化建設缺失,內部控製出現漏洞。比如部分企業在管理層的設置不規範,未能遵循“不相容”原則,企業負責人作為企業的法人代表還身兼董事長、總經理等數職。控製、執行與監督之間不獨立,各項活動得不到製約。管理者責任不清、越權管理導致管理層管理不善。同時,由於企業管理層權力的集中,“老板文化”的存在也使企業決策主觀性較強,易出現決策失誤。企業的管理層對整個企業來說起到帶頭作用,對管理層的控製是企業內部控製的根本。

    (三)員工整體素質不高,對內控認識不足。由於中小企業內部控製人員本身素質有限,加之中小企業不像大企業那樣有良好的培訓機製,人員素質偏低。很多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不夠,法律意識淡薄,思想覺悟不高。不隻是普通員工,許多管理人員對內部控製重要性的認識也不夠,對內控製度的理解還不深刻,實際運用的效果還很一般。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內控製度的一些淺層次的東西在企業中得到了實踐,而深層次、核心的東西沒有能夠得到貫徹執行。企業的管理層對內部控製的宣傳很不到位,對企業的員工內部控製的基礎知識教育不夠,沒有能夠激發出全體員工執行內部控製的熱情。

    (四)監督機製不完善,內部審計不健全。為了加強監督,我國已經形成了企業外部監督體係,包括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然而,這樣的監督體係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實際作用並不大。內部監督的缺失是中小企業監督體係中薄弱的一環。在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中,對內部控製執行情況的監督還依賴於企業內部傳統的財會部門等。雖然有少數的中小企業也專門建立起了內部審計監督部門,但是這些部門獨立性、時效性卻很差,不能夠有效及時地對企業內部控製活動做出反應。比如,部分中小企業負責人在用人問題上始終擺脫不了“親人”、“熟人”圈子的束縛,會在重要位置上安排許多親戚熟人,導致企業內部監管人員監督力度不夠,出現監督漏洞,內部審計不能發揮其功能。

    (五)企業文化不健全,缺乏內控執行氛圍。企業文化是企業在長期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創造的具有本企業特色的精神文化和物質文化。企業文化對企業員工的思想和行為起著導向作用,對企業員工具有凝聚和激勵作用,對員工行為具有約束和輻射作用。在絕大多數中小企業中,並沒有建立起自己獨立的企業文化,企業對員工培訓力度不夠,員工缺乏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各部門之間溝通、交流不夠,難以進行合作,尚未形成團結和諧的氣氛。這樣即使管理層製定出各種規章製度,由於各部門沒有形成良好的執行氛圍,規章製度往往無法得到很好的執行。企業不能將內部控製製度與企業文化、行為標準很好地結合起來,內部控製沒有自己的企業文化予以輔助,隻是“為控製而控製”肯定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二、加強中小企業內部控製的對策

    (一)完善政府法律監督體係。完善企業內控製度的外部法治環境,對建立和完善內控製度具有強大的推動作用。雖然政府已頒布一係列法規條例來約束企業行為,但目前國家製定的內部控製規範大體上是針對大企業和上市公司的,基本上沒有考慮中小企業的特殊需求,對中小企業的法律規範還是不夠全麵,存在漏洞。目前關於企業內控建設規定散見於公司法、證券法、會計法、破產法及刑法等法律法規,沒有構成完整、嚴密的法律體係,還存在著違法獎罰不清、懲處力度過小過輕、監管成本高等問題,為此應大力完善內控建設的外部法治環境,逐漸完善企業內部控製法律體係,或推進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的修訂和完善,對企業內部控製加強外部監管,指導企業內部控製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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