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高校財務信息公開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商業會計(2014年20期) 本章:正文 淺議高校財務信息公開

    淺議高校財務信息公開

    高校財務

    作者:張惠惠

    摘要:隨著《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高等學校財務製度》的逐步實施,高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拉開帷幕,如何有效實現高校財務信息公開成為研究的焦點。本文分析了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必要性、內容、方式和原則,提出了推進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建議,以期為高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借鑒和支持。

    關鍵詞:高校 財務信息 公開

    務信息公開是推動高校依法辦學、依法理財的重要舉措,是促進高校經費使用管理公開、透明的重要途徑,是強化社會監督作用的重要內容。做好高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是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明確要求,2010年9月1日實施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明確規定:高校應主動公開“有關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製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等財務信息。2013年1月1日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製度》規定:“高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製製度、經濟責任製度、財務信息披露製度等監督製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進一步從法律角度提出了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必要性。

    一、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必要性

    (一)加強高校財務管理的內在要求。目前,高校的教職工代表大會是高校教職工參與高校財務活動、對高校財務活動進行公開監督、發表意見的主要方式,但是高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都是由高校內部自行組織,由於參加人數和參加人員專業知識的限製,監督作用並未得到有效發揮。因此,高校必須加強財務信息公開,增強財務活動的民主化和公開化,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有效促進高校財務管理的科學發展。

    (二)監督高校教育經費的客觀需要。高校的教育經費主要來源於財政撥款,高校對教育經費享有使用和管理權。但是並不意味著高校可以將教育經費用於其他非教學管理領域,甚至隨意使用、濫用教育經費,浪費教育經費。隨著高等教育的不斷發展,高校的經費來源日益多樣化,除了國家之外,企業也成為高校的主要投資者之一。投資者有權了解高校的辦學效益和發展狀況,對高校的財務信息享有知情權。因此,高校必須公開財務信息,接受社會的監督,實現教育經費的透明管理。

    (三)預防高校腐敗的重要手段。近年來,高校腐敗現象頻頻發生。據相關資料統計,高校職務腐敗犯罪案件大多集中在基建、財務、采購、後勤等部門和領域,以教書育人為本的高校教師,逐漸成為檢察官眼中的“腐敗高危人群”,曾經被視為“一方淨土”的“象牙塔”聲譽急轉直下。高校作為教書育人的神聖殿堂,一旦涉及違法違紀,就會成為道德敗壞的眾矢之的。因此,高校為了從源頭上遏製腐敗,必須加強財務信息公開,增強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尤其是腐敗高風險領域和部門。

    二、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內容

    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即財務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涉及高校改革發展的重大財務決策,與師生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財務事項,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財務問題等。高校財務信息十分繁雜,公開前必須進行相應的篩選和整理,否則不僅會增加高校的財務管理成本,還會給信息使用者造成不便。《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中規定的信息公開內容包括十二類,其中涉及到的財務信息主要有: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製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但是,上述公開信息的表述過於籠統,為方便操作和使用,高校應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明確信息所包含的具體內容。

    三、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方式

    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方式,即財務信息依賴何種媒介予以公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明確規定:高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學校網站、校刊校報、校內廣播等校內媒體和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校外媒體以及新聞發布會、年鑒、會議紀要或者簡報等方式予以公開,並根據需要設置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或者電子屏幕等場所、設施。目前,高校公開財務信息主要采用的方式有:網絡、教職工代表大會、公告欄、文件、意見箱、新聞媒體等。

    四、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原則

    (一)嚴肅性原則。財務信息具有保密性高、影響力強等特點,因此,高校不得隨意公開財務信息。高校公開的財務信息必須是應當公開的、真實可靠的信息,這樣信息使用者才能獲得正確的信息,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

    (二)針對性原則。信息的價值在於能夠被信息使用者使用,幫助其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對信息的需求不同,高校公開財務信息時,應當對財務信息進行篩選、整理和歸納,根據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做出有針對性的信息公開。

    (三)及時性原則。信息的價值與時效性緊密相關。為了保證財務信息的有用性,高校公開財務信息要及時,具有時效性,要讓信息使用者在第一時間掌握所需的信息,獲得有價值的信息。

    (四)可理解性原則。公開財務信息時,往往會由於財務專業語言的特殊性,而使信息使用者感到陌生和吃力。公開財務信息時,高校應盡量采用通俗化的財務語言,將專業的財務信息表達清楚、明白,易於理解,真正實現財務信息公開的價值。

    五、推進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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