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校輔導員在就業詢中對社會工作交往原則的應用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考試周刊(2014年67期) 本章:正文 高校輔導員在就業詢中對社會工作交往原則的應用

    高校輔導員在就業詢中對社會工作交往原則的應用

    高教改革與發展

    作者:左延彬 劉慧 郭琪

    摘 要: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朝著大眾化方向發展,高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製度發生了重大變革,2014年大學生就業人數創曆史新高,就業競爭壓力日趨加大。畢業班輔導員如何從微觀角度關懷畢業生就業,做好畢業生的就業詢工作和就業心態調適工作是一項重要任務。本文主要借鑒社會學的工作方法,為畢業班輔導員做好就業詢,提供科學的詢輔助方法。

    關鍵詞: 高校輔導員 就業詢 社會交往原則

    社會學是一門重要的學科,它的許多方法都是值得學生管理工作者學習和借鑒的,從宏觀意義上講,高校輔導員就是在搞社會工作。下麵主要圍繞Biestek在Casework Relationship一書中,提出個案工作者與學生交往時應遵守七項原則,結合就業詢工作進行闡述。

    一、就業詢中個別化原則的應用

    每個學生都是獨特的個體,有著與其他人不同的遺傳、智能、體質、環境、經曆、情緒、記憶……他們有不同的思想、感受和行為。每個宿舍、班級都由不同思想、感情、行為的個人組合而成,都各有獨特性。輔導員必須理解學生、宿舍和班級各成員的個別特性和需要,靈活地運用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就業詢服務水平。

    個別化原則不但根據個別學生的特點和需要提供適當的指導和幫助,更反映教育工作對於人的基本價值和尊嚴的尊重,即每個人都有基本權利要求別人尊重個人的特性和需要。這個原則,需要以態度及行為實踐。

    輔導員在就業詢中,要讓學生體會到輔導員尊重他/她是一個獨特的個體。首先,輔導員應在細節上表現心思,了解學生的個別情況,顧及學生的情感、考慮和困難。其次,輔導員必須在麵談前做好準備。每次接觸學生前,無論以什形式的詢,輔導員都應翻閱以往的記錄,重溫以往的細節,在與學生接觸時,能集中在學生的處境及問題上。最後,輔導員應讓學生參與解決問題的過程,讓學生表達對問題的看法、感受、目的、期望、解決方法等。

    二、就業詢中有目的地表達情緒原則的應用

    有目的地表達情緒原則是指輔導員重視學生有表達情緒和感受的需要,協助學生把感受表達出來。在輔助過程中,輔導員不但留心聆聽,不阻礙學生的表達,有時還鼓勵和激發學生表達情緒和感受;更不因學生所表達的負麵情緒而表示厭惡、責備。

    表達情緒是學生的需要。心理學告訴我們,人處於一個極度焦慮、悲傷、無助的心理狀況下,是沒有能力思考、分析與處理問題的。這一原則能讓學生借著表達克服情緒,培養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要做到有目的地表達情緒原則,首先輔導員必須真正相信表達情緒的重要性。我們與人溝通時,很多時候著眼於一些事實資料,而忽略了當事人的情緒感受。輔導員的不重視,往往妨礙了學生表達的意欲和機會,難以把握學生遇到的具體就業問題。

    要有效實踐這一原則,輔導員的主要任務是營造有利於表達情緒的就業詢氛圍。首先,在就業詢過程中,輔導員必須以學生為中心。輔助過程的目的、內容和步伐,都要以學生的需要為依歸,這樣學生才有空間表達。其次,輔導員必須切實麵對學生的困難情緒。不能因為學生陷於痛苦的情緒中,自己於心不忍,便企圖把學生的問題簡單化,或向學生提出一些毫無根據的保證。

    三、就業詢中控製的感情投入原則的應用

    控製的感情投入原則是指輔導員把自己代入及抽離於學生的經曆、處境、思維、感知、價值觀和情緒中。首先,輔導員要想象自己是畢業生,感受學生的需要、學生對自己就業問題的理性和感性反應、對解決問題的期望、能力及限製。隻有如此,才能讓學生覺得輔導員與自己結伴同行,從而贏取學生的信任,產生共鳴。輔導員必須抽離畢業生的經曆、處境、思維、感知、價值觀和情緒,清楚自己作為輔導員的角色,完成自己作為輔導員的任務,運用知識和技巧,冷靜、客觀地輔助畢業生解決問題。輔導員要準確適度地把握“投入”與“抽離”,過於投入,會令輔導員處於學生相同的處境,失去解決問題的能力;過於抽離,失去幫助學生所須有的感同身受。

    要應用這一原則,輔導員必須清楚把握自己對學生個人、學生的處境的認識,以及學生對周圍的人物和事物的想法、態度、情緒和期望;這些想法、態度、情緒和期望如何受學生成長背景、人生目標、喜惡、感情等個人因素的影響,以及這些想法、態度、情緒和期望對輔助目標和過程的影響。輔導員無論怎樣重視自己的思想和感受,或者有多不同意學生的思想和感受,在感性上,都要與畢業生產生共情,把學生的想法、情緒當做自己的想法、情緒,這樣才能完全體會學生的反應。

    四、就業詢中接納原則的應用

    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尊嚴和價值,教育工作亦然。當麵對學生的時候,無論對方曾經有什經曆、背景,無論他的問題因為什緣故而產生,無論他對自己的問題須負上多少責任,輔導員都要認為對方是有尊嚴和價值、有能力改變自己和改善生命,都是值得我們幫助的。無論畢業生是怎樣一個人,輔導員都要尊重這個人,就是接納。正如一個人遭人砍傷,送到醫院救治,醫生不會因這個人的背景、他被人砍傷的原因,判斷他是否值得救。醫生隻會關注這個病人的傷勢,用最好的方法把他治好,或將永久創傷減到最少。

    隻有在輔導員能接納畢業生的情況下,學生在輔導員麵前才無需掩飾或隱瞞自己,才敢於向輔導員坦白就業中的具體問題和思想中的迷茫,輔導員才能對學生有充分和真正的了解。隻有這樣,輔導員才能有效幫助學生。

    要貫徹這項原則,輔導員必須以學生為中心,尊重學生的思想、意願和感受,而不是要學生迎合自己的喜惡和要求。此外,輔導員要相信學生能夠幫助自己,對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動力有信心。這樣輔導員才會不論眼前的學生是怎樣的一個人,都仍然尊重他,樂意幫助他。最後,輔導員不但要響應學生的想法,而且要響應學生的感受,讓學生覺得輔導員重視他的感受、尊重他的個人。

    五、就業詢中不批判的態度原則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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