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勞改往事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讀書文摘(2014年2期) 本章:正文 勞改往事

    勞改往事

    人物·真名士自風流

    作者:吳越

    我在勞改隊生活了23年,經曆了天天背死人的三年“自然災害”和頃刻之間房倒屋塌,全場砸死五百多人的大地震,真是九死一生。僥幸能夠活了下來,最後身體健康地走出勞改農場,簡直就是一大奇跡。

    自古以來,監獄關押的人各種各樣,有壞人也有受冤的人,還有特別壞的人和特別好的人。我當然算不上是特別好的人,但自信也還不是特別壞的人。於是我這個“中間分子”周旋於特別好的和特別壞的人之間,在夾縫中求生,一晃就是23年!

    在那個年代,勞改隊生旦淨末醜各色人等一應俱全,演出的文戲武戲林林總總、五花八門。一個酷愛寫作的人,有幸能夠在這種場合生活幾年,所得到的人生感悟,肯定比上幾次大學、拿到博士或博士後的收獲還要多得多,創作素材簡直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隻可惜“勞改大學”的“收費”太高,“學製”也太長,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都是付出了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代價,曆時20多個春秋方才“畢業”的。更可憐的是,有人甚至付出了更高的代價,沒能等到“畢業”就“夭折退學”了。

    既然如此,我就不能辜負老天爺的安排,應該把我的所見所聞和親身經曆寫出來,留給世人去閱讀並反思。“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嘛!

    今天的讀者,大部分對50年前的勞改生活是相當陌生的。為便於大家多少了解一點兒當年的勞改生活,在進入閱讀正文之前,先簡單介紹一下什叫“勞改”和“二勞改”。——“勞改”一詞,見於詞典和當年的報章雜誌文件,現在已經不再使用;而《牛津大詞典》,卻作為英語單詞收入了lao gai一詞。至於“二勞改”則隻有在勞改單位及附近村莊通行,一般讀者,並不了解。

    對於判處徒刑的各種犯罪分子,采取“勞動改造”的手段,目的是通過勞動把各種犯罪分子改造為遵守社會主義法製的新人,這是新中國的勞改政策。

    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這當然是極大的好事。

    20世紀60年代初期以前,經過勞改釋放出來的人,不論他留在勞改單位工作或在社會上就業,凡是不剝奪政治權利的,完全享受與一般公民相同的政治權利:不但一視同仁,一樣可以參加工會,隻要勞動積極,有貢獻和創造的,一樣可以被評為勞動模範,並到療養院去療養。

    勞改並不是萬能的。勞動可以創造世界,可以改造好吃懶做的“二流子”;但是僅憑單純的體力勞動,並不能完全改變一個人的世界觀。人的思想認識問題,隻能通過理論和實踐來檢驗和改變。因此,任何時候,勞改犯中必然有“反改造分子”存在。在勞改釋放的人中,繼續或重新犯罪的比例,絕對比普通百姓多。大概從上個世紀60年代初開始,在“淨化城市”的口號下,有關部門首先在北京市推出一項新政策:凡是北京市戶口的犯人,勞改釋放以後,一般不許離開勞改單位,而必須強製留場(廠)就業,繼續勞動改造,並有一個稱號,叫作“就業人員”。所不同的是每月發工資:一級工32元,二級工36.5元,三級工41.6元,四級工47.3元……五級工、六級工,名義上是有的,但實際上不存在,或是基本上不存在;此外,還有“等外級”:等外一級27元,等外二級25元。

    人們通常把“強製留場(廠)就業”的勞改釋放分子、勞教解除分子,統稱為“二勞改”,因為那是“勞改以後的第二階段”。

    “二勞改”這個名稱雖然未見於國家法典和當代漢語詞典,但在勞改單位及其所在地周圍的人們口語中,則是絕對通行的,隻不過具體涵義可能會因地區不同而小有差異罷了。

    在勞改分子的隊伍中,還有一部分人是“勞動教養分子”,簡稱“勞教分子”。按照《勞動教養條例》的規定,勞動教養所麵對的,是“輕微犯法分子”,可以不追究或免於刑事責任,所以屬於“最高行政處分”,不需要經過司法部門審判,隻要所在單位申請,由區縣一級政府批準,就可以執行。

    按照《勞動教養條例》的規定,勞教分子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不剝奪公民權,勞動有報酬,勞動教養部門歸民政局和公安局共同管理。但在那個年代,在實際執行中,卻由公安局全權負責,而且歸勞改工作處執行。於是不少地方勞教分子的處境就和勞改犯沒有太大的區別。

    勞改犯沒有工資(但是每月有多少不一的獎金和提成),“衣食住”三項,全由國家供應,單衣棉襖,被褥床單,帽子鞋子,包括毛巾、襪子、肥皂、牙刷,一年四季,都有人管;勞教分子名義上有工資,但,衣服被褥,全靠家提供。於是就出現這樣的場麵:勞改隊出工,一色兒的白襯衣或黑棉襖,整整齊齊;而勞教分子出工,身上穿的衣服五花八門,而且千瘡百孔,補丁上摞補丁。

    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的二十多年中,勞改隊執行“隻進不出”政策的結果,使“二勞改”的人數急劇膨脹,像雪球似的越滾越大。

    1962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安局勞改處分兩批把原來分散在各勞改單位勞教的右派分子共四百多人,集中到北京市大興縣所屬的團河農場二大隊,成立了一個七中隊,繼續改造。我是當年10月第二批從清河農場集中到那去的勞教右派分子之一。

    很早以前,北京南郊有個“南苑”,俗稱“海子”,方圓數十,四周有高牆林立、壁壘森嚴,嚴禁閑雜人員闖入。麵放養著許多供射獵用的獐鹿兔之類,任其繁衍生息。這是遼、金直到元、明、清曆代帝王的獵場。每年春秋二季,皇室成員和皇家的武士們都要在這舉行圍獵盛典,一試箭法與馬術。這一舉措,不但可以讓那些在深宮內院住膩了的皇親國戚們舒展一下懶散筋骨,享受一下新鮮空氣,更主要的是要以此顯示“天下是打下來的”,皇族的子孫們不能忘記皇朝“以武立國”的尚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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