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老虎”落馬後何時被“雙開”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華聲(2014年第13期) 本章:正文 “老虎”落馬後何時被“雙開”

    “老虎”落馬後何時被“雙開”

    6月30日18時許,中央紀委網站“四箭”齊發,幾乎同時公布了四名前省部級以上官員被開除黨籍的信息。

    中央紀委網站在通報對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李東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的“雙開”決定後,才擲下了開除徐才厚黨籍這枚重磅“炸彈”。

    決定中還透露,“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黨的紀律條例,決定對徐才厚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組織調查”。徐才厚接受組織調查到開除黨籍,用時3個半月。他的落馬信息與開除黨籍被同時公布。

    蔣潔敏、李東生、王永春的落馬信息卻公布已久。2013年08月26日,王永春落馬。2013年9月1日,蔣潔敏落馬。2013年12月20日,李東生落馬。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這句話缺一個主語。每次給這句話加主語的時候,官方都很謹慎。因為一個官員一旦成為這句話的主語,就意味著:他落馬了。落馬以後,等待這個官員的將是免職、移送司法機關、審判,還有“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多個處理程序。

    免職、移送司法機關、審判的先後順序相當固定,唯獨官員被“雙開”的時間並不固定。僅僅從措辭上,我們就可以看到官方對於發布官員落馬信息的謹慎。

    在不足50字的落馬信息中,一個官員隻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還在“接受組織調查”,並且職務頭銜不變。但是,這樣的消息一公布,他就“在路上”了。

    以去年落馬的劉鐵男為例,去年5月13日,他成了文首那句話的主語,此時他仍然是國家發改委副主任。

    如果免職不需要“按程序辦理”,落馬官員被免職的速度通常會非常快。劉鐵男被免職的速度尤其快。落馬次日,新華社就報道稱:“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一個月後,在國務院公布的任免名單中,第一條就是“免去劉鐵男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兩個多月後,他又被“雙開”了。

    去年8月8日,當新華社再次發布他的消息時,他的頭銜變成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一個“原”字意味著他已失去了黨政職務,而下麵這段話則意味著他再也不能擔任黨政職務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鐵男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現行《公務員法》明確規定,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劉鐵男是“一路走到黑”的落馬官員典型。落馬—免職—“雙開”—移送司法機關—審判是這些官員落馬後的通例。

    當然,在通例之外,還有一些變例。

    變例之一是,有些落馬官員在宣判之後,才被“雙開”。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簡稱《黨章》)第三十八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條、《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官員嚴重觸犯刑法,應當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但這些規定並無規定“雙開”的具體階段。

    一般來說,落馬官員都是先“雙開”,再移送司法機關。但是,也有少數官員在宣判認罪後,才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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