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訴方式的比較法研究
法製天地
作者:李甫
【摘要】刑事公訴方式是控方起訴時是否將證據材料和訴訟文書移送法院。本文通過對刑事公訴方式的價值分析,強調刑事公訴方式的重要性,在此基礎上考察了域外刑事公訴方式,進一步突出刑事公訴方式的地位,並對我國的刑事公訴方式反思,借鑒域外刑事公訴方式的,以此完善我國的刑事公訴方式。
【關鍵詞】公訴方式;起訴狀一本主義;全案移送主義;預審
一、刑事公訴方式價值
刑事公訴方式,是控方依照法律的規定起訴時,是否將獲得的證據材料和相關的訴訟文書移送法院。鑒此公訴方式劃分為起訴狀一本主義和全案移送主義。起訴狀一本主義,是控方在起訴時,隻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全案移送主義,是控方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以及所獲得的證據材料和訴訟文書。
(一)刑事公訴方式製約法官在庭審中的地位
法官在庭審中的地位主動積極或者被動消極,主要取決於法官在庭審前對案件所掌握的程度,而刑事公訴方式又製約著這種程度的深淺。大陸法係國家的刑事訴訟價值追求秩序和安全。因此,刑事公訴方式為全案移送主義,法官在庭審前已掌握案件事實,在庭審中法官是起著重要的作用。在英美法係國家,刑事公訴案件的起訴方式為起訴狀一本主義,對案件的判決主要取決控辯雙方在庭審中的質證、舉證和辯論,而法官處於消極被動的地位。
(二)刑事起訴方式對辯護權實現具有重要的影響
辯方辯護權實現取決於對證據的掌握,而刑事起訴方式對被控方證據的掌握程度起著重要的影響。全案移送主義的國家要求檢察院在起訴時移送所有的案卷材料,保障了被控方的閱卷權的實現。起訴狀一本主義是通過審判前的證據開示製度保障被控方證據知悉權的實現。
二、域外刑事公訴方式的立法考察
域外各國刑事案件起訴方式因受傳統法律文化、訴訟價值等諸因素的影響,公訴方式各個方麵都不盡相同。因此,對域外刑事案件起訴方式的考察,對於完善我國刑事案件訴方式,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一)法國
在法國,針對違警罪和輕罪案件的起訴,預審不是必經程序。在初步偵查後,可能構成輕罪或者違警罪的刑事案件,同時法律規定或檢察官認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但不需要經過預審,檢察官可以直接將所獲得的卷宗材料移送輕罪法院或違警罪法院審判。同時還有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選擇,但是不影響起訴方式。重罪案件的起訴。經過初步偵查認為構成重罪的,檢察官必須向預審法官提出起訴意見書並移送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並由後者開始預審。
(二)英國
英國作為當事人主義的國家之一,刑事案件公訴方式為起訴狀一本主義。檢察官審查決定起訴後,需要考慮起訴的方式和程序問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正式起訴程序的案件,檢察院在起訴時隻提交起訴書,不附帶其他任何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和上述文書。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需要治安法院的預審。以正式起訴程序審理的案件,法律規定檢察官需要製作正式的起訴書,同時,治安法院對該罪行進行預備性聽審,不進行預審程序。
(三)意大利
意大利的刑事案件起訴方式既不是全案移送主義,也不是起訴狀一本主義,而是采取了折中的方式,即以預審為界,預審之前為全案移送,預審之後為有限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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