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的難點與建議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時代金融(2013年11期) 本章:正文 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的難點與建議

    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的難點與建議

    企業論壇

    作者:鄧居金

    【摘要】國家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吸引民間資本進入規範的融資渠道,對維護金融穩定,促進經濟穩健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是投資人進入小額貸款公司看好的前景。然而這一進程並不是很順利,為此筆者進行了一次調研,並就相關政策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小額貸款公司改製 難點與建議

    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是小額貸款公司發起人的初衷或看好的前景。銀監會和人民銀行於2008年頒發《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合規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在自願的基礎上規範改造為村鎮銀行。全國的小額貸款公司像雨後春筍一般迅速發展,到2012年11月底全國已經發展到5948家,從業人員6.57萬人。小額貸款公司的異軍突起,為民間資本投向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經濟開辟了一條新的渠道。可是,一些小額貸款公司從2009年成立到現在,已經四個年頭了。公司業務得到了迅速發展,資產質量也很高,盈利水平也很理想,按照上述“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可以申請改製為村鎮銀行。但改製的進程並不是很順利,為此筆者進行了一次調研。

    一、小額貸款改製為村鎮銀行的難點

    國家銀監會於2009年發布了《小額貸款公司改製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小額貸款公司改製成為村鎮銀行的準入條件、操作程序,以及監管要求等都作出了製度規定,為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提供了政策支持。然而,小額貸款公司在實施改製的進程中存在四大難點:

    一是公司控股權易主,難以接受。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大股東處於絕對控股地位,有絕對的說話權和經營權。按照《暫行辦法》要求,村鎮銀行設立的發起人或出資人中應至少有1家銀行機構,且持股在20%以上,而單一非金融機構的企業法人,自然人及關聯方持股不得超過10%。按照這一改製的股權設置的政策要求,原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尤其是大股東的股權肯定是變小了。這對於辛辛苦苦已經經營了幾年的股東而言,改製成村鎮銀行雖然公司是進位了,但董事長的位子讓了,管理權沒了,頂多是參加村鎮銀行的董事會,舉舉手表表態。這樣,就使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的積極性沒有了。

    二是公司業務“便捷”不再,難留客戶。小額貸款公司改製成為村鎮銀行之後,將會納入銀行業監管體係,其經營機製和方式必然要有所轉換。一定會喪失小額貸款公司“便捷、靈活”的優勢和特色。小額貸款公司服務對象主要是本地區的企業和經營戶,借款人群的相對固定和熟悉,業務辦理基本能夠當天辦結,甚至隨到隨辦,這種“便捷、靈活”的經營模式是銀行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如業務操作流程按銀行的操作規程進行辦理,必然會流失一些老客戶。

    三是公司業務範圍增了,難保增盈。小額貸款公司改製成為村鎮銀行後,雖然業務範圍有所擴展,增加了吸收公眾存款、支付結算以及中介服務業務。但貸款利率執行必然會比照當地商業銀行的利率水平,比現行利率水平將會大幅降低。目前對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的要求是不高於銀行基準利率的四倍,但實際上執行都是接近或等於銀行基準利率的四倍。貸款利率高低決定了小額貸款公司盈利多少,中介業務的發展還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們希望能在短期內看到投資回報,不願看到盈利水平的大幅下降。當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本利潤率可達到15%20%,遠高於當地的股份製商業銀行的資本利潤率。

    四是公司改製談判,難免紛爭。對於發起銀行來說與其在股權轉讓中紛爭,不如直接招股成立村鎮銀行;與其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收購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權,在管理權、經營權以及人事安排上與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多次反複的商談,不如直接招股開設一家村鎮銀行來得更為快捷簡單。村鎮銀行的發起人在創辦村鎮銀行時就會全麵權衡過這個問題,直接招股優於改製一家小額貸款公司。所以,這樣對於發起銀行來說也是積極性不高。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時代金融(2013年11期)》,方便以後閱讀時代金融(2013年11期)正文 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的難點與建議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時代金融(2013年11期)正文 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的難點與建議並對時代金融(2013年11期)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